第34节

“嗯,嗯,——这里:你十八岁被指定为特别记者……”

“对不起,是特邀记者。”

“有什么不同?”

“特邀记者是非本职记者。由于特殊需要,临时或者偶然地充当记者”你对中国行政编制的知识相当初级。我有闲工夫的话得从ABC给你补课。

“当时你是少尉军衔?”

“是的。”

“为什么会指派你做特邀记者?”

“中越一干起来记者不够。”我讲了你不会相信,我是主动申请得到这个职位的。

“你主要的功用——比方说,你专门做哪方面的报道?”

“这可没一定。见到什么就报道什么。”

“以什么方式把报道发回你们的总部?”

“嗯?”当然不会用谍报装置。

“我是问,你所做的报道,当然要以最快的通讯渠道送往总指挥部……”

“噢,你是这个意思。”你想打听我军的通讯系统?“我不属于报道战斗实况的记者。我主要的任务是撰写英雄人物。比如一篇两三万字的报告文学,写一个烈士的成长史,牺牲经过。你读《纽约人》杂志吗?”

“不读,很抱歉。”

“没什么……”

“我一直想订它,可是时间不够。”

“那是。这年头谁时间够?”大概你是词汇量不够,趣味也不够。你这样的人家里,在马桶旁边放个小杂志架,上面插着“MONEY”“Reader’sDigest”,“PeopleMagazine”还有专门抓拍名人们最丑恶一刹那的“NationalEnquirer”,大概也会有整天搬弄好莱坞是非的“VainityFair。”

“《纽约人》杂志上时常出现的人物专访,跟我当时写的报告文学比较接近。”

“我能想象,大概那类文章相当有民族主义情感。”他认为他捉住了一点佐证,眼睛里出现了孩子气的自以为是。

“我认为该叫它爱国主义。”

“但这两个主义是一个主义。”

“那么你把你们著名的肯尼迪总统演讲中,那些鼓舞人心、煽动情感的词句叫爱国主义呢,还是民族主义?”你们的肯尼迪总统简直就是滥情,美国硬汉颇酷的滥情。

“我觉得你在这一点上有些糊涂。”

“是吗?”你这肥大火鸡似的糊涂蛋。你该去专职扮演圣诞老爹。满大街的圣诞老爹没一个有你形象好的。你那两个大红脸蛋若去摇一只铜铃,为“救世军”搜集人们口袋里的硬币,一天的铃摇下来,你准拎不动那只盛硬币的铅桶。

他在婆婆妈妈给我指出,我糊涂在哪里。

“你看,这是两个社会性质的分歧: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有制国家,如果以爱国名义启发国民的民族意识,跟一个私有制国家以爱国主义对国民的召唤,是性质不同的。难道你看不出这是两种性质?”

“我看不出,对不起。”

“没关系……”

“不过我想我们时间都有限——我的期终作业交不出来会有严重后果。”

“什么后果?”

“非常严重的后果。”你反正不担当我的任何后果。包括我去做“教堂耗子”、喝西北风,没有奖学金,抑或像里昂那样去卖肾脏等等后果。此类后果离我目前生活已非常近。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谢谢,不过你帮不了。”

“你确定?”

“我确定。”

“那我很遗憾。”

“我也是。”

沉默了一分钟,他又说:“你刚才说的严重后果……”

“没错。”

“能再讲得具体些吗?”

“对不起,今天我只能和你谈到这里。”你还要怎样具体呢?!别装着你不知道做个留学生是怎么回事:她交不出好的学期终结作业,就拿不到“A”,如果不是门门课拿“A”,哪个教授推荐也没用。我即便有天大魅力,从系里教授一路腐蚀上去,把当权人物一个不剩地腐蚀掉,我也不能保证他们敢给一个把期终作业写成糟粕的女留学生九千块奖学金。

他清了清喉咙,同时把领带松了松。松开的领口露出他粗壮的脖子,一早用刮脸刀刮过的脖颈上一片密集的鸡皮疙瘩。它们颗粒饱满,每一颗都大得惊人。这是火鸡的脖子。

“那么,你当时被指派为战场特别记者时,心情是?……”

“是特邀记者。”

“对不起。”

“没关系。”

他婴孩般纯真的眼睛飞快眨动几下。他心想,这女人真能瞎插嘴;这下好,我忘了我刚才说到哪了。

“你刚才问我,在当战场特邀记者时的心情。”

“对对对。”

“我心情很激动。”就跟当年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向他的祖国人民说:“别问你的祖国给了你什么,问一问你给了你的祖国什么”,我全身血液里也流窜着一股特殊的生物化学。那种生物化学可以使血液迅速升高温度,迅速达到沸点。这种“咕嘟嘟”沸腾的血液使人放弃个人准则的道义和是非,背负起他人的(他父亲他兄长他亲族他部落他种族他国家,总之,由无数他人组成的集体)道义和是非。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还要去裁决全人类的是非,干涉全人类的道义取向,在他进行这种他自认为崇高的裁决和干涉时,“我们可以背负起任何负担,跨越无论多遥远的距离”,他在这时赢得的拥戴是你们给予一位民族英雄的——那种坚信自己民族正义的民族意志的化身。我跟你们一样,听任浑身血液“咕嘟嘟”地开锅。坚信自己肩上背的不是被子褥子军用雨衣,而是民族的意志、民族的期望。民族已高于正义和非正义,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让你们别跟自己的政府过意不去,别去理论自己社会的是非,先把你们运过太平洋,去跟一帮黄皮肤、瘦小的陌生人玩命去。拳王阿里拒绝去万里之外跟陌生人玩命,便被他的政府以民族和国家的名义逮捕了。拳王阿里平常玩命的时候多了,因而他在此刻出现了非常质朴的是非观念:我天天揍的是有名有姓的对手;我凭什么去揍那些我压根儿不认得的人?我不能因为白宫和五角大楼那些陌生人想揍他们我就得揍他们;他们在热带雨林里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上跟他们玩命吗?白宫和五角大楼那种陌生人也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着为他们去玩命吗?再说了,去揍一帮没名没姓热带雨林里的陌生人,又有什么接头?!拳王的基本原则“TOBEORNOTTOBE”非常单纯明了——揍,还是不揍。他的基本原则为他做出最终决定:不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