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卷 第056章 地下佣兵(第4/5页)

金发少年的守势也只是保持了这一瞬间,握枪左手突然松开,枪身借着对方大盾的压力顺着手心反弹了回来,枪身反弹到一半时金发少年右手从背后握住大枪,以身体为轴旋转了三百六十度,银枪在酒吧内发出圆弧状闪电――在第一个一百八十度中,枪攥重重抽在了已经失力发飘的盾牌上,以身体为轴发出的力量远超乎骑士想像,失控的盾牌带动骑士铠甲青年的身体向前踉跄了一步,在剩下的一百八十度旋转中,至少40厘米长的雪亮枪尖狠狠切向了骑士的脖颈―― 啊?。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从容貌上被列为精品的少年竟然有着如此敏锐身手,能把外门武器大枪使用的出神入化。

刚才的一顶、一弹、一松、一握、一旋、一撞、一切,精妙如斯的枪招如画卷一般展开,大部分武者甚至不由自主的惊叹了一声:“好!”

大部分佣兵不论对于骑士的制式长枪还是步兵用于近战的枪戟都相当熟悉,所有的长枪招数都在一个“刺”字,虽然有一小部分步兵曾经在长枪近战中运用了狼牙槊的挥、砍,威力毕竟小很多。金发少年在刚才一瞬间所有长枪的用法都是此前人们没有想过――而这把枪尖两侧锋芒锐利程度甚至超过大剑的银色长枪本身也是这里所有人此前都没有见过的。

即使如此大部分人也没有想到,胜负在不到10秒中就已经没有了悬念,以致于青年人的队友们根本来不及救援,甚至连道别的时间都没有――如此锋利且剧烈的斩切下,战士即使脖子上有软甲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在酒吧柜台旁边突然再次泛起银色电光,两道银色电光在骑士铠甲上瞬间交汇在一起,没有任何金属碰撞的声音,两道光芒同时消失了。在两米一长的大枪下压着一把平放着的银色大剑剑鞘,银色大剑已经从剑鞘中抽出了一半。

如果不是这一把平放的长剑,生死只在一丝一毫间。

“哦?”银剑的主人发出了与背影不符的嘶哑声音,接着平淡的道歉:“你没有想杀人?这么说,是我错了。抱歉。”银剑入鞘接着被主人缓缓地扣在了背上,如果不是刚才闪电一剑,从主人缓慢拿剑动作来看多数人会以为是一个老者。

在地下佣兵界,对佣兵实力更为看重,不论是金发少年还是银剑主人表现都极为惊人,银剑的主人在刚才的战斗中并没有回头看一眼,单手挥动1.5米以上的双手大剑竟然可以挡住惊若飞虹的一枪。更让人吃惊的是,银剑主人身上还背着另外一把看上去更古朴的大剑,如果是普通佣兵,这样两把剑不要期望使用了,仅是背着100斤以上的长剑会被累趴下的。

金发少年似乎不相信有人可以在一瞬间挡住自己长枪,秀目直扫了一眼刚才出剑的人,只是一个背影,可能曾经是白色的劲装现在已经看不出本色,两个肩头都有破损,不长头发乱蓬蓬的看不出黑色还是灰色。略微愣了一下,少年秀目回到了铠甲青年身上:“阁下为什么要攻击我?”声音极为悦耳,似乎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袭击而敌视年轻人,如贵族般在疑问中使用了敬词。

“你……你是混蛋,你攻破森花城时,我们骑士团2000多人被你们杀死!你那把杀人如魔的红色大剑呢?来杀了我吧!骑士荣誉与我同在!”这个战士果然是个骑士或者说曾经是个骑士。

“怀特,冷静一些!”中年法师用力拉住了自己的伙伴。

森花城?酒吧里大部分人并没有听说过修斯帝国这个极普通的小城。金法少年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呆了一瞬间缓缓的说:“你认错人了,我没有听说过你说的这个城市。”说完,长枪再次反手背在身后。

“老板,来一杯解渴的啤酒。”一边说,豪华奢侈金发下高贵的头颅移向了刚才出手的人。可惜,那个人旁边没有空座位,否则,看样子金发少年铁定会坐下来。

“阁下好快的剑!”端着酒杯,少年站在那人背后似乎自言自语,语音中透着一丝敌意:“阁下是谁?”

“客气。倒是您的枪是我此前从来没有见到的。”沙哑的声音低低响起,客人抬起头来,在他面前的柜台上码了整整两排空的啤酒杯。或许是酒精过剩,眼睛里布满血丝,皮肤黝黑,密密麻麻的胡须从左腮连到右腮,看样子、听声音至少有35岁。所有注意到这一幕的人都感觉到大剑主人脸上带着淡淡的什么东西……忧伤?疲惫?

“哦,谢谢夸奖。刚才看阁下的背影,我以为看到了一个熟人。”金发少年说完后,随便就近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

“那我只能说,您也认错人了。”昏暗的灯光中,酒客再一次孤独地举起了酒杯,整整一大杯啤酒咕咚咕咚的喝下去,褐色的酒沫顺着佣兵的嘴角流了下来。对于孤独的酒客似乎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