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吴家百骑赴凉州(第4/5页)

翠花面无表情,也无动静。

吴六鼎叹了口气,又问了个问题,“翠花,你说这百来号剑士,加起来的话,比得上两百年前咱们吴家九位老祖宗的实力吗?”

翠花总算开口说话,“一剑加一剑,不等于两剑的威势,能有一剑半就很了不起。当年赶赴北莽的吴家先祖,那九剑,是不惜未战之前就已有半数人身陷必死之地的巨大代价,才构造出了那座记载于不知名古谱上的剑阵,威力无匹,就算当今天下由桃花剑神邓太阿领衔,加上王仙芝大徒弟于新郎,太安城祁嘉节,棠溪剑仙卢白颉,龙虎山齐仙侠,凑足九人,哪怕境界比拼,已经超出吴家九位先祖太多,可就对阵数万骑军的杀伤力而言,未必能超出太多。”

吴六鼎其实听着没怎么上心,但是能让翠花一口气说这么话,他就很意外之喜了。

翠花显然已经看穿他的心思,很快就像是继续去修炼闭口禅了。

吴六鼎唉声叹气,手心摩挲着下巴上的胡渣子,“别说天下第一剑客,我这会儿恐怕前五也谈不上,前十都有点悬乎,可老祖宗就来了这么一出大阵仗,我都不好意思拉着你凑上去。翠花啊,我当下很忧郁啊。”

最后一句是当年在太安城小宅里,那个蹭吃蹭喝还厚颜无耻蹭住的温不胜经常说的一句话,其实吴六鼎还漏了“裆下”两个字,只不过吴六鼎一次有样学样后,就两三个月吃不上酸菜了,那以后就只敢说当下而不敢说裆下了。

翠花不愿意说话,吴六鼎也有些莫名的感伤,一时间他这个没剑的吴家剑冠和桌对面正背着“素王”的女子剑侍两人,都沉默起来。

一楼十来张桌子,衣冠鲜亮,富贵逼人,都说北凉贫苦,可跟离阳其它地方一样有钱人其实并不少,这些客栈住客多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高谈阔论,要么就是故作行家高手的神叨叨言论,不是身边某某某曾经认识过某某某,而后边那个某某某又是那种进入剑冢还能功成身退的大剑客。只不过言语喧哗,各自附和,还有许多一惊一乍的,其实大家心知肚明,真有认识那种顶尖江湖剑客的了不得家世,谁还乐意在这种客栈住宿喝酒?

更没有人能够想到不远处,就坐着一个才出家族就早早名动大江南北的吴家剑冠,更坐着一个背有天下第二名剑、更是领会了李淳罡两袖青蛇的女子剑侍。估计吴六鼎自报身份家底,也没人愿意信,也不敢相信。

在在座各位看来,你他娘要真是吴六鼎,出门的时候没有十几号大侠高手陪着,给你端茶递水敲肩揉背,也好意思出来混江湖,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是那啥子世间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剑冠?所以肯定是假的嘛!

约莫一个时辰后,整个云霞镇都轰动炸窝了。

那吴家剑冢的一百骑真从这儿经过!

翠花站起身,伸手绕到背后,轻轻按住那柄素王古剑。

原本要按照规矩绕城而过的吴家百骑,在一名姓吴的领头人带领下,临时改变主意,破例穿城而过。

一百骑进入云霞镇街道。

只闻马蹄声,没有丝毫杂音。

人人面容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枯槁神色。

年纪大的满头雪霜,年纪最轻的,也是四十来岁的男女。

人人皆是背剑,仅负剑一柄,无一例外,更无人佩剑挎剑,也无剑匣藏剑。

闯我吴家,技不如我,此生此世便做我吴家剑奴,不得自称剑士。

这是三十一岁便成为天下第一人的吴邛,当年立下的规矩。吴氏一家的规矩,数百年来,几乎就成了整个天下用剑之人的规矩。

云霞镇主街道两侧的大小铺子,所有人都不敢走到街上去,只敢把脑袋探出窗户和大门,眼中充满了惊奇而敬畏,几乎所有人额头手心都有汗水。

那个店伙计都顾不上去眼馋富家女子的丰满胸脯婀娜身段,没那本事和身份挤到门口去,只能搬了张椅子放在门内,站在椅子上伸长脖子观望。

但这都不算夸张的,最夸张的是那些手脚伶俐爬到树上和屋顶上的家伙。

当他们亲眼看到吴家百骑从眼皮子底下打马而过,有被吴家剑冢名头吓唬到的惊叹声,也有因为他们是赶赴咱们北凉助阵的喝彩声,但更多都是不知所措的痴然。

当街道这条直线上一人一剑一骑的马队无缘无故停下,然后停在那座不起眼的客栈前头,门口众人顿时惊吓得慌张后退,不少人都磕碰得摔倒在地,是连手带脚麻溜儿爬回客栈内。

如此一来,总算给吴六鼎和剑侍翠花让出一条路。

当掌柜的和店伙计看见吴家骑队的第二骑和第三骑纷纷下马,给那对年纪轻轻的穷酸主仆让出位置,满脑子浆糊,已经被完全吓傻了。

那个这几天没少给主仆二人脸色的店伙计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一身臭味熏天的尿骚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