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书生飞剑侠客行(第2/3页)

这位生长在朱门高楼内的澹台小姐总有莫名其妙的问题,洪柏这次南下旧蜀北上王庭几乎把满肚子墨水都给抖搂一空,再有小半旬就可以穿过戈壁滩到达皇帐属地边缘,到时候返乡,小姐估计就顾不上问为什么,此时洪柏给她由丝路渊源说到了北凉,三句不离本行,说到了离阳王朝的官服补子,继而说到了诰命夫人的补子,说到这一茬,久经患难的老人也是感触颇深,“咱们南朝官服都是春秋中原那边演化而来,像夫人她在庆典朝会上穿戴的补服,就是从四品,应了女凭夫贵那句话。当然也有许多女子是凭子得富贵,春秋时那些皇宫里的娘娘们尤其如此。”

她歪着脑袋问道:“可我爹是武将,为何我娘的补子是禽纹补子?”

洪柏笑道:“小姐,这有讲究的,女子娴雅为美,崇文而不尚武。不过天底下还真就有一袭女子官服,可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她瞪大眼睛问道:“谁的?”

洪柏牵驼走在烫人的盐碱戈壁上,笑道:“北凉王妃的补服,便是那一品狮的兽纹补子,传言极为华美,称得上是天衣无缝。哪怕与北凉王的蟒袍挂在一起,也不失了半点风采。”

澹台长乐久居深闺,终归只是喜欢那诗情画意的女子,对王朝更迭从来不去问津,对于那些北凉王妃,也只听说早逝,没能享福几年。洪柏却是市井草莽出身,走南闯北,也曾有几遭让常人艳羡的因缘际会,壮年时在中原江湖上也闯荡出不小的名声,至于为何裹入士子北奔的洪流,又为何在澹台偏支寄人篱下,估摸就又是一些不能与人笑说的辛酸事了。耳顺之年后,舞刀弄枪不多,反而捡起了年轻时候深恶痛绝的书籍,修身养性。老人提起这位王妃,也是自发地肃然起敬,轻声道:“这位王妃,曾是三百年来唯一的女子剑仙呐。”

她自然而然问道:“剑仙是什么?可以踩在剑上飞来飞去吗?”

未入二品的洪柏哪里知晓陆地神仙境界的高深,耿直性子也由不得老人随口胡诌,只好讪讪然道:“约莫是可以的吧。”

她撇头掩嘴一笑,好心不揭老底,洪柏成精的人物了,老脸一红。

澹台长乐敛去轻微笑意,问道:“咱们南朝有剑仙胚子吗?”

洪柏摇头道:“听说离阳王朝那边多一些。剑道一途,不得不承认,自古便是中原剑客更风流,以前有我那一辈江湖翘楚的李淳罡,现在有桃花剑神邓太阿,我想以后也肯定是离阳人,轮不到北莽做剑道魁首。”

女子一脸神往道:“剑仙啊,真想亲眼见上一见。”

洪柏不好明面上反驳,只是低声笑道:“一剑动辄断江,要不就是撼山摧城,咱们凡夫俗子,还是不见为妙。”

天地之间骤起异象。如同脾气难测的老天爷动了肝火,蓦地狂躁起来,跟老天爷讨口饭吃的行当,如佃农耕种,如牧人赶羊,最怕这个。澹台长乐不清楚厉害轻重,洪柏却已经是脸色苍白,脸色颓败,驼队里常年走丝路的老商贾也是如出一辙,澹台长乐举目眺望,天地一线宛如黑烟弥漫,遮天蔽日,正午时分,天色就逐渐黯淡如黄昏。在黄沙万里中行走,一怕陆地龙汲水,再就是怕这种沙尘暴,前者相对稀少,后者一般而言多发生在春季,如今已是由夏转秋,怎的就无端摊上这种滔天祸事?关键是这次沙尘暴尤为来势汹汹,遥望远处那风沙漫天的恐怖架势,洪柏如何都没料到会在这座戈壁滩遇上这种规模的风沙,当机立断,驼队在戈壁滩上已是退无可退,命令驼队开始杀驼剥皮,剔除内脏,腾出一具骆驼骨架,好让澹台商旅钻入其中,五十余头骆驼汇聚一堆,再披上骆驼皮遮住缝隙,兴许可以躲过一劫,平时一些小沙暴,还可以躲在屈膝骆驼附近,今天这场巨大沙暴是万万不敢托大了。好在澹台家族豢养的骆驼骨架都大,可以一驼挤两人,至于这般全然不计后果的计较,能否躲得过风沙,就看天命了。

听说要杀驼避风,女子舍不得座下那匹处出感情的白骆驼,哭红了眼,怎么都不愿意抽出刀子宰杀剥皮。洪柏跟手脚利索的驼队成员都顾不得那批价格等金的货物,快刀杀死相依为命的骆驼,忙着摘掉内脏胃囊,沙尘暴已是近在咫尺,已经抬头可见一道高如城墙的黑沙从西北方推移而来,卷起飞沙走石无数,呼啸声如轰雷。回头见到小姐竟然还在跟那只白骆驼两两相望,老人急红了眼,顾不得是否会被小姐记仇怨恨,提刀就要替她杀了骆驼以供避难,正如老人所说,驼队所载货物很值钱,但人命更值钱,这支商旅人员俱是澹台丝绸贸易的精英,死了谁都是家族短时间内难以填补的损失,更别提澹台长乐是老主人最宠溺的小孙女,甚至连老太爷都打心眼喜欢,她若是夭折在这场风沙中,洪柏没脸皮活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