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木剑(第2/2页)

因为大荒中最不缺的就是妖兽。

在决定不再向西的晌午,余生拉着清姨在林间漫步,遇见一条小河。

河上有一条横倒的树木,俩人刚要顺着树走过去,一妖怪从河下跳上来。

“站住,此树是我,不,此桥是我开,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妖怪指着俩人。

余生一怔,与小姨妈对视一眼后,打量对面的妖怪,见他身高不到一米,看起来像三五岁的孩童。

他背上背着一个龟壳,别处的皮肤上披着苔藓一般的绿色,头用一片荷叶挡住了,同斗笠一般。

最令人难忘的是他的双眼,水汪汪的,湛然有神,直直的盯着,呃,余生。

见俩人不言语,妖怪以为他们没钱,高兴的说:“没钱也好办,把这小子留下。”

“要是不留呢?”清姨提了提手中的剑。

“什么,不留?那不成,我生意十几年了,刚有机会开张,你们不能这么不道德。”

妖怪说着向怀里一翻,掏出一只黄色的蛙类来,比寻常的青蛙大,至少有手掌大小。

余生这才看清他的手,只有四根手指头,而且手指头很长,中间有肉膜。

“哦,那还是留下吧。”清姨把余生的手松开,泰然自若的说。

“呃”,就这样被卖掉的余生愕然的看着小姨妈,见她望着周围的景色,努力的忍住笑。

“好,好。”妖怪忙不迭的点头,上来就要拉余生。

“慢着!”余生后退一步,顺手翘臀一拍家法伺候。

“哎呦”,清姨横眉,正要教训余生,见余生警告的看她一眼,“待会儿在收拾你。”

余生回头上下打量妖怪,“你有毛病吧……”

“什么毛病?”妖怪认真的打量自己,企图找出毛病来。

“你打劫,反倒是我们不道德了?”余生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