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闻香识女鬼

谈笑间用罢饭,余生转身一看。

小老头儿依旧一坛酒就着一盘猪头肉津津有味儿的嚼着。

见余生看他,小老头儿道:“这猪头肉绝了,小掌柜,你这客栈该开到城里去。”

余生摆摆手,“快打烊了,您老快点儿的吧。”

其实是农神快来了。

现在余生和农神成了忘年交,隔三差五的就要在夜里饮上几杯。

小老头儿把猪头肉往嘴里一塞,“打烊正好,我帮你把鬼捉住,当住店和饭钱了。”

“美得你。”余生不依,他让白高兴拉小老头进屋去吃,“记着收饭钱。”

小老头一听,忙把拍在桌子上鼓鼓的钱囊揣怀里,“走时一起结。”

他跟白高兴上楼去了。

“安排在椰子糕旁边的房间。”余生在后面喊。

正收拾盘子的叶子高闻言抬头,不悦道:“安排到我房间旁边作甚?”

“看他鬼祟的样儿,指不定闹什么幺蛾子,你夜里看着点儿,别让他乱跑。”余生说。

“那应该在白高兴旁边。”叶子高不情不愿说。

“那女鬼我见过,穿一身红衣,长的貌美如花……”

叶子高正色道:“掌柜的,身为伙计,维护客栈周全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您就看好吧。”

他放下手里碗筷,转身向楼上跑去。

余生在下面招呼,“先把碗收拾了。”

叶子高不搭理他,人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余生把目光收回来,看着富难。

富难把银筷子一收,“我腿上有伤,手不能沾水。”

“你筷子不洗?”

富难点头,“不妨事。”

“就是不中毒,也让你得病死。”余生说他一句,把目光放在草儿身上。

不待草儿推辞,余生就把她否了,“你还是算了,让你洗也够不着。”

草儿恨不得放球球咬死他,或者把他给踢死。

余生又看清姨,被清姨目光一瞪,忙道:“不敢劳小姨妈大驾,还是我亲自动手吧。”

他刚把碗筷收拾起来,叶子高又“噔噔噔”下了楼,“掌柜的,那姑娘你在哪儿见过?”

余生记起寻找小孙子时,在一间屋子里看到红光闪过,于是指了指那间屋。

“还真有,怪不得那老头要住那间。”叶子高又跑上楼。

余生把碗洗了,又为老水牛添了草,见毛毛的暖窝空空荡荡,“它怎么还不回来?”

清姨道:“搞事。”

她转身也上楼去了,留余生一人把桌子擦了。

他把门板合上,只留半扇,刚要转身就见农神走进来。

让余生惊讶的是,在农神身后还跟着一中年男子。

他穿青衫短打,作仆人打扮,脸白嫩的有些病态,仿若在水中泡很久了。

“这位是?”余生问农神。

农神道:“王五郎,镇前那条河的上游,妖城外一山村的河神。”

可真够绕口的。

不待余生追问,农神又道:“也是位鬼神,但比我强,现在还有人供奉。”

王五郎苦笑,“强什么,都被赶出来了。”

“赶出来?”余生把猪头肉和炒青菜摆柜台上,又转身取一坛酒。

农神为王五郎倒上,“妖城的大妖驱散了村子百姓,把河水拦腰截断,把他也赶出了神祠。”

“怪不得河水越来越浅,敢情这孙子在作妖。”余生说。

“他拦河做什么?”余生又问。

王五郎摇摇头,他也不知道。

他们又饮几杯,渐渐说起了王五郎成为鬼神的始末。

王五郎成为鬼神约有百年的时间。

他原是妖城富户人家的仆人,在山村办事渡河时,失足跌落水中溺亡。

前文有言,但凡水鬼,须得一人代之方可进入轮回。

但王五郎从一开始就宁可永世沉沦水底,也不肯溺人求代。

不仅如此,在有人失足落水时,他还在水中暗中相救,因此被山村百姓所爱戴,为他修建了神祠,尊他为一河之神。

农神拍着王五郎,“好人啊。”

余生也敬他一杯酒。

大荒不同于前世余生所知的鬼怪世界。

在前世聊斋志怪故事中,王五郎这样的善行感动上苍后,尚有机会脱力苦海,位居一方土地之神之类。

大荒之中只有冰冷天道,水鬼若不求代,将永世不能轮回。

当然,若修炼鬼力,进而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也是可以的,但那又谈何容易。

成为鬼神,借助信仰之力也是一途径。

只是现在,且不说小山村信仰之力过于微弱,便是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待信仰之力消耗殆尽,王五郎怕还不如湖里缠余生的水鬼三姐妹。

“小鱼儿的酒或能让你好受些。”农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