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3/3页)

“戎族祖先生于草原,从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时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让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样,拥有大片丰饶的土地。

“但经历此事,我却陡然发现,也许是我们的目光太过短浅,天神其实一直给戎族准备了礼物,只是我们却每一年,就像剃掉碍事的羊毛一样,将它们直接丢弃了。”

他话说到这里,曹觅已经明了他的意图了。

丹巴弯弯绕绕了这么一大圈,想要应该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为戎族人,他甚至这种羊毛衫的价值。

但更令曹觅吃惊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时节就在她的山庄内出现了,到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曹觅相信,像丹巴这样的人,应当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当她刚开始与张氏进行买卖羊毛的合作时,丹巴就已经暗中关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现在才登门。

看着放在那边案几上的棉花,曹觅隐隐有些猜测——这段时间,丹巴应当就是派人,去寻找这个东西了。

这是他今天登门的底气,用以交换的资本。

曹觅确实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试探道:“丹巴先生,对羊毛衫的制法很感兴趣?”

丹巴大方地点了点头。

聪明人的交流,有时候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觅面前,只道:“此种奇花,此次我的商队从爪唆带回了约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许需要?”

曹觅点点头。

棉花的作用,与羊毛其实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对于盛朝这些习惯从地里面刨食的人来说,从土里面长出来的东西,和从羊身上剃下来的,其意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简而言之,种植棉花,远比养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广开来,让普通的百姓获利。

于是她点点头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谢丹巴先生为我寻来。”

“王妃客气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应。

曹觅也不装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换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为如何?”

丹巴闻言,双眼微睁。

跟盛朝不同,种植对于擅长畜牧的戎族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棉花对于他们,作用其实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们拥有着无数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尽的材料。

两方这番交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了。

“多谢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诺道:“是小人欠王妃一个人情。十年之内,我名下产出的所有羊毛衫,不会出现在盛朝的土地上,与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队三年内,每年都会为王妃从爪唆带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觅迤迤然喝了口茶,点点头道:“有劳丹巴先生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很快各自别开眼,默默算计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获得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