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烈日城的问剑会不像风云会那么大牌,必须提前报名什么的,在举办期间,任何一个剑修想要上台切磋,都可以随时加入比试。而擂台就搭在正对着城主府的街上,每日都会有十剑奴中的一位坐镇,连胜三场的修士就可以向他们发起挑战。

谁能够赢过剑奴,抑或是被剑奴认可,便可以获得三千灵石的奖赏。

这么大的手笔,自然引来了不少跃跃欲试的修士,擂台上的比赛一场接一场,竟没有个空下来的时候。

慕天光对此十分有兴趣,殷渺渺便叫乔平带着飞英到处逛逛,顺便找地方把得来的水妖材料卖了,自己则留下陪坐,一场不落。

“其实你不用陪着我。”慕天光看着她,语气歉疚,“我一个人无碍的。”

殷渺渺瞥他眼,眸中染上点点笑意:“好不容易把他们俩支走,我们能单独说说话,你倒好,居然叫我走。”

“怕你觉得无趣。”他望着不远处的擂台,“几场比赛皆无出彩之处。”

殷渺渺剥着茶馆里提供的花生,手一搓就去掉了薄薄的红衣:“那你认为,此地剑修的实力如何?”

他中肯道:“他们的剑法无多精妙,然运用娴熟,实力并不弱于其他地方。”

“我也这么想,能在柳州活下来的修士,实力都差不到哪里去。”

这里的修士不比三大宗门的弟子能够接触到上佳的功法,因而所学的剑招较为普通,可是环境险恶,大多数修士自炼气起就会不断和人交手,有更多的机会把剑法融会贯通,真要是打起来,胜负尚不好说呢。

慕天光道:“可惜剑奴未使出真正的实力,不好判断。”

“你要是有兴趣,就自己去啊。”她咬着一颗脆香的花生仁,笑意盈眉,“那他们肯定就出十成十的力道了。”

他想了会儿,却道:“再看看。”

殷渺渺当然是随便他,丢了花生,改剥起山核桃来。这种坚果松脆甘美,带有浓烈的果仁香气,十分勾人食欲,她道:“进城前就看到烈日城附近似乎种了很多林木,胡桃红松都有,应该是城中的产业,这烈城主倒是个深谋远虑的人。”

要想长久地坐稳城主的位置,靠剥削打劫是不靠谱的,恶名一旦传了出去,谁没事会去自找麻烦?久而久之,城池必然衰弱。因此,想要累积财富,就必须先把仙城打理好,而扶植当地的特色经济是最聪明的做法。

生意好做了,人就多了,城中的人可以找到养家糊口的工作,商人们会带来源源不断的货物,路过的行人也会选择在繁华的地方停留。

城池就会越来越繁华。

烈日城种植胡桃类的乔木,木材可以加工成各种东西,干果能够带动食品产业,再加上问剑会的高额奖赏,只要管理得严格些,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成为柳洲排得上名的大仙城。

慕天光忍不住弯起了唇角。

“你笑什么?”她问。

他正色道:“我在想,如果你愿意,可能随时都能开宗立派。”

“哪有这么容易,太累了。”

在修真界开宗立派可比上辈子经营公司难得多了,后者一时不慎最多破产,遣散员工,前者要是一不留神,那就是满门被灭。

还是算了吧。

慕天光也不过是玩笑一句,而后又将大半心神放到了擂台上。

现在,台上的修士是个金丹初期的剑修,他连胜了三场之后,终于向剑奴发起了挑战。

烈日城府的剑奴以天干为名,今日镇守的是实力排行第七的庚剑。他身形瘦长,脸颊凹陷,乍一看上去就像是根细竹竿,抱在怀中的剑窄且狭长。而他发起挑战的对手却仿佛是他的对立面,体格高大威猛,手掌宽大,剑尖支地时会发出咚一声闷响。

“快剑和重剑啊。”殷渺渺有了点兴趣,“你觉得谁会赢?”

慕天光道:“尚不好说。”

“为什么?”

“重剑不动如山,快剑迅疾如风,风要吹动山,总归是要难一些。”在慕天光看来,使重剑的修士功底扎实,沉稳老练,庚剑除非有远胜他的实力,否则要赢并不容易,但他半日下来都未使出过真正的实力,因而不好判断孰胜孰负。

事实也正如他所料,两人已经开始交手,重剑修士大开大合,应对沉稳,而庚剑出招极快,且速度在不断攀升,似乎想以此攻破对方的招数。

这场旗鼓相当的比赛引起了不少人的重视,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我曾经和北斗堂的一个重剑修士交过手。”殷渺渺忆起往事,感慨道,“不太好对付。”

慕天光马上道:“重剑威力劲猛,你应付起来要小心,最好不要正面……”说着说着,突然察觉到不对,声音顿住,许久才道,“是我想岔了,你既能赢我,自然心知肚明,何须我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