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禁讨(第3/3页)

其实,从明代以来,乞丐一直都受官府的控制,在地方官府中,往往有吏员用专门管理全城的乞丐,其实也就是管理“丐头”,也就是所谓的“丐帮帮主”。“丐头”负责把乞丐组织起来,指定几个丐头,规定哪一伙乞丐可以在哪一带地段住宿行乞,还规定农历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廿三这四天可“自由活动”,其余日子,则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行乞。丐头每月在衙门里领取俸银,但为数极微,主要收入是向各行业商店收取“月规钱”和逢年过节的“节规钱”。乞丐处每月编造乞丐花名册,到商会领取秫米,每月人均一斗,还有些许衣物杂什,也例由农民和商人提供。所有这些食品物资,大多被“团头儿”中饱私囊,落到乞丐头上的已微乎其微。

除了受丐帮控制的乞丐之外,还有以乞丐帮会的衍生组织,成员以乞丐为主,兼有流民、盗窃、抢劫分子聚集而成的组织,他们有自己的暗语,有统一的组织,有严格的帮规,俨然一个秘密社会,其活动是假借行乞之名以行盗窃抢劫之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对于这样的丐帮,官府自然是严加打击。

对此,朱明忠并不陌生,只不过过去他一直按照明代以来对待乞丐的办法——既控制又打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乞丐,除了将其控制要可以控制的犯围内,并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其实,就是之前赵国宾于报纸上发表文章尽管引起了争论,同样也没有给出什么解决之道,无非就是老生常谈的“免费给予稻种耕牛,并赐给田地”,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过现在姚启圣的建议,倒是一个再合适的不远的选择,相比于将国内的犯人流放至少东北以及南洋等地,乞丐以及流民的数量更为充足,全国恐怕不下数十万,如果将他们全部流放至海外,自然就会海外移民增加了一股生力军。只不过,这件事不能操之过急,毕竟,天下的乞丐、流民足足有数十万之多。

毕竟……步子大了,容易扯着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