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handsome(帅哥),来扶我一把

在收到来自pumpkin小姐的信后,维克托一直很兴奋。

他其实是个对异性没那么热情的男孩,也许会在青春期荷尔蒙的促使下对她们抱有好奇心,但目前除了母亲和pumpkin小姐,还没有人在他的心里拿到“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标签。

但pumpkin小姐是特别的,她在得绝症时被自己的父亲带离死亡,是父亲常年不归家专注于医学事业的一生的价值的证明,虽然爸爸不回家,但他救活了很多人,想到这里,维克托就能说服自己理解他。

除此以外,pumpkin小姐还同样热爱花滑,她在经历了白血病后仍然没有放弃花滑,根据她在信中所写,这位坚强的小小姐已经掌握了三周跳,三周跳对女单来说本来就是有难度的跳跃,何况她的年纪也不大。

维克托甚至想过,也许自己将来走上世界舞台时,无意间看到的某个正在比赛的年轻的日本女单选手,就是pumpkin小姐也说不定。

别看人家只是写了几封信过来,但实际上pumpkin小姐在维克托心里的地位,不比已经和他认识四个多月的、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勇利低。

维克托是独生子,但他觉得pumpkin就是他生活在异国他乡的妹妹。

不过艾米说过pumpkin小姐比维克托要小好几岁,现在连青年组选手也不是,平时在家乡忙于训练,所以维克托以为离他们见面的时间还有很久。

他没有想过pumpkin小姐会主动提出和他相见。

银毛师兄拉着勇利在房间里翻行李箱,他念叨着:“勇利,pumpkin小姐的年纪貌似还很小,就是个小妹妹,你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会对什么样的大哥哥有好感呢?我想让她对我的第一印象好点诶。”

勇利双手托腮:“pumpkin不是说过,要你穿平时不怎么穿的衣服,伪装一下过去吗?”

“对哦。”

维克托点点头,翻出一件灰色的运动服抖了抖,这是他妈给买的保暖外套,里面还有一层绒,但因为太厚了,维克托平时反而不怎么穿,但只要回莫斯科,他肯定会把这套衣服塞箱子里,在艾米问起时拿出来,作为自己有带保暖衣物的证明。

但这件衣服从色调到款式都很不起眼,绝对是伪装良选。

接着他还把那顶pumpkin小姐给织的帽子翻出来戴好,将银发藏得严严实实,还有那副驼色的羊毛针织手套。

维克托这才发现自己真的收了人家不少东西,而且因为西伯利亚的风很冷,12月份出门不戴帽子的勇士很少,维克托一直戴着这些实用美观的礼物,而那些pumpkin小姐送来的吃食,更是都进了维克托以及他的小伙伴们的肚子。

勇利看了一阵,提醒道:“帽子和手套摘掉。”

维克托愣了一下:“诶?为什么啊?”

“你平时戴这些东西的次数太多了,而且还是pumpkin织的,市面上买不到同款,标志性太强了,别戴比较好,还有你的手表和项链也摘了。”

万一这小子把这些东西戴到空间里,回到现实世界里也继续戴的话,凭他现在越发高涨的人气,勇利不能保证他以后不会被其他人抓住这些线索。

做求生者,谨慎是第一要素,勇利不会留马脚给任何人,进空间都要扮成另一个性别,这也是他苟到现在还活着,且没让家人被卷进什么求生者群体争斗风波的秘诀,当初章鱼烧的二把手就是没藏好自己的口音,然后被勇利摸到大阪给坑死了。

维克托眨巴眨巴蓝汪汪的眼睛:“可是我觉得戴着这些,pumpkin小姐要认出我也会更方便。”

勇利就把护身符塞他手里:“你把这个拿在手上,pumpkin绝对认得出你。”

总之别把太有标志性的东西戴出去。

维克托这下就觉得勇利有点小题大做了,别的不说,他的手表是老爸死前给他买的,项链是妈妈送的,他比赛的时候都不摘,为啥去见pumpkin小姐时要摘?但他也不想为这点小事和勇利争执,何况运动服也有配备兜帽,不戴就不戴吧。

这么想着,维克托心里还是不悦的。

然后他就提前出门了,哪怕这时离21:00还有15分钟。

勇利才不管维克托那点小脾气呢,等那家伙出了门,勇利立刻把自己扒得精光,从行李箱底翻出一个袋子,拿出新买的女装。

老实说,因为需要频繁进空间干活的关系,勇利时常需要买新的、不同风格的女装,这导致勇利在买女装上花的钱比花在男装上的钱更多。

宽松的白色毛绒上衣、肉|色保暖裤袜+及膝的灰色百褶裙、鹿皮短靴,外面罩上蓝色方格毛呢大衣,配一条红色围巾,是组织里的妹纸们给小首领搭的。

然后他还戴了一顶黑长直假发,描了描眉。

前往15楼的路上,勇利将另一张【阿达婆吠陀金卡】握在手心,暗暗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