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蝙蝠侠一巴掌甩翻小丑手中的枪,小丑痛呼一声。

小丑后退一步狠狠地跺了几下脚愤怒的抬头看着由蝙蝠侠和罗宾构成的把伊索遮的严严实实的人墙。

“可恶可恶可恶。”小丑恶狠狠的用眼睛剜着罗宾,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罗宾肯定死了几千次了。“蝙蝠侠,小蝙蝠,为什么偏偏是今天?”

“听我说蝙蝠,平时你找我玩我会很乐意接待你,但是今天不行。”小丑神经兮兮的咬了咬食指,一双绿眸转个不停。

小丑觉得他被哈莉·奎泽尔医生诊断出的狂躁症要犯了,尽管他不认为他有什么狂躁症。

“你和你的神奇小子还是罗宾鸟,哎管它是什么的,可以走远一点玩吗?”

“假如你有读过书,有一点意识,你就该知道这是我的家庭纠纷,就算是警察也不可以随便介入别人的家事——”

小丑说到最后,他的声音拔高到一种程度,这让提姆耳朵有一种被音波刺透的生疼。

提姆抬起头看了眼愤怒至极的小丑,他从没想过一个男人的声音能够如此的尖锐,同时,他也没想到小丑会愤怒到这种程度。

和蝙蝠侠‘玩耍’的小丑总是开心的,即使他的计划总是失败,他也能摆着一张笑脸。

现在的小丑脸上只有冰冷,没有笑容。

这也让提姆无端升起一种愤怒,小丑因为没有杀死伊索而感到愤怒,伊索难道不是他的孩子吗?

小丑是个没有心的怪物,他对自己的孩子都能出手。

提姆嘴巴刚刚张开,字还没吐出来,蝙蝠侠倒是比他先开口了。

“他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孩子。”蝙蝠侠的声音非常平静,他在叙述事实。

“呵呵,小蝙蝠你说话可真有意思,按照你说话的意思,我该是你的家人才对。”小丑摆摆手道:“不,我们这些罪犯本来就该是你真正的家人。”

提姆赶忙接话道:“你才不是我们的家人,伊索才是。这应该是我们的家事才对。”

小丑瞥了眼话多的提姆,他皮笑肉不笑地对提姆说道:“不会说话就别说话,我真的想扯出你的舌头再缝上你的小鸟嘴。”

假如是平常肯定会被小丑的威压吓个不轻,但是今天的提姆在蝙蝠侠的鼓励下。

提姆说道:“你伤害他、你玩弄他,让他伤痕累累谁也不敢相信,居无定所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下,你不要伊索可以,我们要。”

提姆的这句话把小丑给气笑了。

“很好很好。”小丑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蝙蝠侠,却又没有盯着蝙蝠侠,他像是透过了蝙蝠侠的背影阴冷的盯着伊索。

“你猜怎么着?”小丑神经质的大笑着,他从腰里拔出手杖,这是他最常用的武器之一。

小丑的武器不仅限于此,他西服上的橙色小花里藏着酸液、他的手掌上是蜂鸣器、他的鞋底有刀片等等,他浑身上下都是武器。

小丑能在哥谭有属于自己的帝国,靠的不仅仅是他的头脑与他把握人心的程度,有些傻大个听不懂人话只想打一架。

小丑自然也不用输。

蝙蝠侠讨厌和小丑战斗,因为小丑的战斗毫无章法可言,并且他会用上所有他能用上的东西,比如牙齿,比如指甲。

像在和娘们打架一样。

“上一个对那只死兔子这么好的罗宾被我敲碎了脑袋,我猜猜埋在哪儿了?你们的蝙蝠巢穴?”小丑恶意的笑着。

提姆吐吐舌头,小丑还不知道杰森·陶德已经复活了,哈,真失败。

或许某天他就被杰森·陶德给作掉了。

“我要是说我今天一定想弄死那只兔子呢。”小丑。

“你恐怕只能想想。”蝙蝠侠冰蓝色的双眸冰冷的注视着小丑,森冷的杀意在他眼中翻涌。

小丑怎么敢提起杰森?

“那就看看幸运之神会站在那一边吧。”小丑。

后来发生了什么?自然是小丑被蝙蝠侠和罗宾联合起来痛扁了一顿,他连伊索都没看到一眼,就被活活揍晕了过去。

小丑提起杰森的那句话惹恼了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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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阴暗的巷脚,这里有很多东西,垃圾、蚊虫,散发着臭味的角落,远处五金商店的红色招牌亮着灯光。

正在舔邮票的瘾君子、站在边缘搔首弄姿的□□、醉酒后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的男女、企图偷醉酒男女钱财的小偷以及蝙蝠车。

噢,蝙蝠车。这很常见,蝙蝠车总是出没在哥谭每一个巷脚,这里的人早已见怪不怪。

过去在这里还出现过两个想偷蝙蝠车轮胎的少年,后来怎么了?后来没有人再见过他两。

伊索微微一愣,他走到这里才发现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遭遇蝙蝠侠的地方,也是他和杰森被蝙蝠侠分开的地方。

他被小丑选中,杰森被蝙蝠侠选中,分别成为双方的得意门生,向对方毫不犹豫挥舞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