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以前钱欢没觉得文艺女青年特别事儿逼,只是在网上看帖子,以非常八卦的心态看别人写她们怎么怎么作,看见一朵花,哭了,看见一片云,哭了,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也哭了,感觉上像是全世界都欠她一个拥抱,其实根本就是她自个儿把自个儿打了个封闭,美其名曰,我喜欢待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百闻不如一见,今儿总算见识了。

起因是这样:他约了客户慕小姐,在星天地广场楼下的星巴克见面,一来相看一下活人——慕小姐担心他给的照片是PS的,万一来个见光死,没法跟她爸妈交代;二来把明天见面的细节交代清楚——她爸妈喜欢什么,反感什么,争取表演一条就过,因为根本没机会NG;第三,她这个人特别注重感觉,就算是租来的男友,如果感觉上跟她不大对盘,应该也很难糊弄养了她二十几年的爸妈。说白了就一句话,先验货,再给钱。

吼,这简直就是质疑钱欢的职业素养。

他钱欢,甭管怎么说,在租赁男友行业也算是翘楚,业内口碑那是杠杠的,出场费少说一次也得四位数,头回被人这么挑三拣四,多少有点心怀不忿,昨晚他跟老板马宁抱怨,“明早我倒要会一会,这是一女神呢,还是一女神经。”

结果还没见面,透过星巴克的落地窗,钱欢就被小震了一下。

坐在室外阳伞下的姑娘,一袭米白色长裙和一头乌黑直发,飘飘然于微风之中,眉如柳叶,面带桃花,轻启朱唇抿了一小口咖啡,还用舌尖舔了舔。

这么美的画面,这么撩拨人心,可钱欢却有点不敢看,似有千百只小虫爬进了心窝子里,往一处伤口里钻,那里,曾烙下了“前女友”仨字。

他自然是没忘,四年前差点喝死在三里屯酒吧街那一夜,自己对马宁说过什么,“老子再也不碰文艺女青年了,让丫的安妮宝贝和村上春树都他妈死去,老子就是一俗人怎么啦,谁能带你出国你跟谁去,不拦着。纽约文艺、北京土鳖,有本事混出个人样来,要是给人刷碗洗盘子,别怪我钱欢瞧不起你。”

他更忘不了,那天晚上伴着酒吧歌手声嘶力竭的一首《死了都要爱》,他的心也跟着死了一大块,到现在,有事没事的,还往下扑簌簌地掉灰渣子。

吕思琦就是钱欢的“阿喀琉斯之踵”,正因为有了这个弱点,他好像对一切有头发的雌性动物都免疫了,真爱这种东西,有些人一辈子就只见过一次,但很快就会被打上EX的标签,他觉得,大概只有那些积了八辈子德或者上辈子当了和尚尼姑虔诚禁欲之人,今生才会将真爱进行到底。当然,这都是他的歪理邪说,且以上说的只是他的“真爱论”,用来玩玩的妞儿,自然不在其列。

像是眼前这位慕小姐,就属于需要发出一级警报的对象,就连玩玩儿,都不能随便染指。

“慕小姐,我能问个问题吗?像你这样女神级别的姑娘,怎会沦落到这般田地?”钱欢寒暄了一番,单刀直入地问慕玥,他觉得直白也好,给客户的感觉坦诚,帅哥就有这点优势,就算说话犀利点也很难招姑娘讨厌。

“我能说,找不到跟自己气场相投的人吗?”慕玥给的答案听得钱欢脑仁嗡的一下,心里直犯嘀咕,这句话是不是能入选十大最不靠谱单身理由?听起来多少让人有点反胃,可他还是嘴上抹油,继续白活。

“能,太能了,我太了解你这种类型了。”钱欢想,这句绝对是实话,甭管怎么说,对这种类型的姑娘,他也算有实战经验,即便是一场败仗。

“你是不特想找那种,暮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钱欢把手搁在下巴底下,用类似《舌尖上的中国》那种特深沉的语气问道。

“也没有,我就是想找一个懂我的人,懂我的,不过挺难的。”美女就是苦笑也好看,钱欢一口吸溜干了眼前的咖啡,“令尊和令堂,说话不带拐弯吧,我这人可直,寻常思路沟通还比较顺畅,要是思维跳跃性太大,再天资聪慧也有点招架不住,我的意思是,他们不会特别要求气场吧?”

“你放心,我觉得你跟我妈气场挺合的。”

“噢!那就好,那……令堂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啊?退休前,在她们厂工会里搞群众工作。”

“嚯,舌战高手啊……”钱欢小声嘚啵。

“嗯?”

“噢,没事儿,老同志嘛,素质在那儿摆着,也不能把我怎么着。待会儿,您就请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