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进不进城(第3/3页)

赵昱森与春桃在李家住了一日,放心不下家里,便要回去,何氏担心他们路上出什么意外,让吴旭与李海歆两个去送送。

送走春桃一家子,李家便也加紧收拾物件儿,把东西收拾打包,家里的母鸡与成年兔子卖得倒也快,只是剩下的半大兔子,让人真是发愁。

这些卖不舍得,杀更舍不得。让李家人左右为难,吴旭这时候提出来,让春兰和她娘一道去县城,他不去,他要留下来看鱼塘,顺道儿给何氏看家。

何氏不许,“你那鱼塘又没个围栏啥的,有人真要抢起来,你能拦得住?!春兰也去,你和你娘也去。快家去把贵重的物件儿都收拾收拾!”

吴旭头低着,显然不想违驳何氏的话,也不愿放弃他那鱼塘里半大的鱼。

春兰知道他的心思,没成亲的时候,他干得起劲儿,成了亲后他是干得拼命,满心想凭着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这鱼塘他丢不下,她心里也知道为啥。想了想,便给何氏递了个眼色,笑着对吴旭说,“去不去的,先不说,咱也得先把家里安顿好吧?”

吴旭点了点头,两人套了牛车,回吴家庄去。

吴旭硬要留下,何氏不放心的很。李海歆想想,便说,“旭哥儿真想要留下,那就留下吧。反正老三家一时哪儿也不去,且看看情况再说吧。”

虽说吴旭和自己家不生分,可现在他马上就是当爹的人了,是他自己小家的一家之主,何氏也不愿多说,说多了,怕他心中不愿,又不好反驳,心里头委屈。便点头同意。

家里都收拾得差不多了,晚饭时候李海歆去了一趟前院儿,让老李头和李王氏跟他们一起去县城先避一避。

李王氏哼哝着,“我们没有那家财万贯,也不怕人家偷抢,不怕人家惦记!”

李海歆眉头皱着不吭声。

半晌,老李头摇头,“你娘说的是,家里也没啥让人惦记的,我们就不去了。”

李海歆不放心老两口,劝说一会儿,老李头就是不吐口,他想了想便说,“反正把孩子们送去,我还两头跑着。到时候实在闹得厉害了,你们再去?!”

老李头点点头。

李海歆跑镇上卖鸡和兔子,何氏在家里带着几个女儿收拾行囊,一连忙活了几日,收拾出几大牛车的东西来,何氏登时发愁上了,这带的都是能带的都是必须要用的东西,那些家具什么的,一样都没带。这么些东西,怎么运过去就是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