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如此而已(第4/4页)

“周律师,你也知道的,我是当初偷渡来加拿大,然后加入大圈的。我是在国内惹了很大的麻烦,在国内待不下去了才出来的。现在我怀疑可能是国内的仇家找上门来了。”

龅牙周看着我,似乎没太在意:“大圈里很多都是在国内犯了事偷渡出来的。不过你的仇家很厉害么?”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算是很厉害,不过也不算什么……嗯,洪门你知道吧?我在国内的时候,把洪门里面的一个老大的儿子打成了太监。”

没太大反应,龅牙周也不过就是挑了挑眉毛,然后“哦”了一声而已。

的确,如果换做从前的我,洪门这两个字绝对是可以让我高山仰止的存在了!

但是现在么……就一个字,哼!

面对美国最牛逼的黑手党家族,我都敢硬碰。

洪门是很厉害,不过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了。在华人的地方,洪门历史源远流长,香港的黑社会全部都是洪门的分支传下来的,基本上,整个洪门就可以代表了中国的黑道近代历史了!但是,那是在国内!

从绝对势力上来说,洪门恐怕比黑手党都要逊色几分。

而且,我得罪的不是整个洪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老大而已。

洪门这种组织,其实和黑手党差不多。看似庞大,其实内部也比较松散。黑手党在美国有二十多个家族,内部山头林里,而甘比诺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而已。洪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对付一个当年如我这样的小混混,一个老大发了话,其他的老大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情而驳了同道的面子,一个江湖追杀令下来,我在国内就别想混了。我一个小人物,杀了我也不过是一件小事情,找个坑一卖,做点手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现在是谁?我是温哥华的大圈头子,控制了加拿大西海岸的走私贸易,是名副其实的一方枭雄了。

如果对手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洪门的其中一个老大发了话了,自然所有老大都卖面子帮忙,反正下个江湖追杀令么,也不废什么事。但是如果是对手是一个拥有雄厚势力的境外黑道头子……那就不同了!

这种情况下,洪门内其他的老大会愿意竖立我这么一个强敌么?而且理由只是为了一个老大的私人恩怨?

这年头,没利益的事情,谁干啊!

如果是整个洪门团结起来要干我,我自然是如临大敌。但是如果只是洪门下面的一个山头的老大要对付我……靠!谁怕谁啊!

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背景有背景。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对付我,也不敢杀我!最多就是想办法给我的生意捣乱而已!那天高奇也不过是羞辱我一翻然后放我回来!

为什么?

开玩笑,我现在这么大名气,新闻人物,社会名流……难道是白给的?谁敢杀我,就是惹祸上身!你杀个小人物,杀了埋了,谁都不知道。但是你杀一个社会名流试试!这些都是我的护身符啊。

所以,当年害的我千里逃亡九死一生的这段恩怨,现在说出来,在龅牙周看来,也不过就是一句“哦,知道了。”

如此而已。

商量了一下,最后做出的结论是:目前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国内我的老仇家了。

不过,如果要确定这点,龅牙周的意思是先查查最近叶欢过的怎么样。

随后从仓库里出来,我就立刻准备去医院看颜迪了。而就在路上,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居然是公主殿下!

“陈阳,有时间么?我想和你谈谈。”

我皱眉,这个女人,我的婚礼都结束了,她还没离开温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