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刑侦改革(二)

杨前锋喝了口茶接着说:“第二个问题是办公场所及队所关系。我有两个想法:第一、责任区刑警队和所在地派出所合暑办公,接受派出所统一领导,队长兼任派出所副所长,成立后的所有保障由派出所负责。这样做局里能省不少事和钱,同时也实实在在的增加了派出所的警力,便于派出所统一指挥。但如果所长本位主义重的话,所队之间以后会产生许多的矛盾。比如阳光责任区刑警队管辖的范围不光是阳光镇,还有附近的三个乡,而这三个乡都有派出所,这三个派出所不负责责任区刑警队的经费保障问题,要是这三个乡案件少还好点,如果案件多,刑侦民警就要经常到这三个乡去办案,作为阳光派出所所长心里肯定不快活,因为时间长了他会感到自己派出所拿钱给其他派出所做事,并且做了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还是应该的,所以对刑警到其他乡工作渐渐会反感,而刑警队又必须要去,因此产生矛盾是迟早的事,特别是大局观不强的人当所长更容易产生这方面的矛盾,一旦产生矛盾就会影响队伍团结和工作。再如:榔树和云峰是两个纯农村责任区刑警队,他们每个队负责两个大警务区,每个队要管辖八个乡镇的刑事案件,同样每个乡镇也都有派出所,我感到产生的队所矛盾可能会更大。而这些矛盾我们大队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办法。因此我的第二个想法是:阳光责任区刑警队选个地方独立办公,和派出所除业务上有联系外,不产生行政管理和经济上的关系,受大队的直接领导,让他们在经济上和行政管理上相对独立,这样能有利于把他们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责任区刑警队;而榔树和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最好也这样,但目前来看不是很现实,尤其从经济来源和警力上来看不现实,所以只有按所队合署办公的方式。阳光责任区刑警队独立出来租房等要多花一笔钱,这倒不是关键,关键是阳光派出所马上要搬迁到新办公楼去了,办公场所也完全能容纳的下责任区刑警队办公,所以我这个想法局里不一定会同意。大家商量一下怎么办好?”

张丽华想了想说:“你讲的很有道理,全县百分之八十五左右的刑事案件都发生在城区及相邻的乡镇,刑侦改革后,阳光责任区刑警队的任务最重,如果放到阳光派出所,并接收所里的统一领导,那他们就要接受所里的统一按排,参加所里的各项活动,虽然说侧重点会让他们破案,但肯定会让他们承担一定的治安管理和治安案件的处理等,这样他们就不能一心一意抓破案了。再说后期保障由派出所承担,还不得不听从所里的统一安排,我意见找个地方单独立个门户,城区经济来源多,只要他们努力,肯定能养活自己。至于榔树和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最好也和派出所分开办公,免得所队以后产生矛盾影响工作。”

周杰说:“我的想法也是单独办公比较好,放到派出所我总感到责任区刑警队成了派出所的一个内部机构了,到时大队怎么管理这些队?反正都是为了工作,怎么改我都没有意见,但改革应当越改越好,可目前我们县因受人财物的影响,不可能按照我们想的一步到位,因此我同意杨大队长的想法,阳光责任区刑警队单独成立门户,接受大队的直接领导,榔树、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和派出所合暑办公,接受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双重领导。”

杨前锋听完他们的话后说:“结合大家的意见,这个问题我们拿两个方案提交给局里,让局领导们研究决定吧!一是三个责任区刑警队和派出所分设,单独挂牌办公,由刑警大队直接领导,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对独立;二是榔树、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和这两地的派出所合暑办公,接受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双重领导,保障由派出所负责;阳光责任区刑警队单独设立,接受刑警大队的直接领导。这个事就这样了,下面研究第三个问题,也就是责任区刑警队的基本工作保障问题。这个问题分两块来讲。一是办公场所、办公桌椅柜、车辆及警用装备的配备等问题。这方面我们分项预算一下要多少钱,拟个清单给局里,到时局里也好向县里打报告要钱。二是责任区刑警队成立的日常工作保障。其实各队存在的形式定下来后,这个问题也就基本上定下来了,责任区刑警队单独办公,保障自己负责;和派出所合暑办公并接受派出所统一领导的,由所在的派出所负责保障。”

杨前锋说到这问许燕:“研究的三个问题明白了吗?”

许燕点点头看了下会议记录说:“一、刑警大队机构设置及人数安排。大队领导三人。建议设立重案中队(警力五人),技术中队(警力四人),经侦中队(警力四人),大队办公室(警力一人)和三个责任区刑警队。三个责任区刑警队分别是:阳光责任区刑警队(警力十人)、榔树责任区刑警队(警力四人)、云峰责任区刑警队(警力四人)。二、……………………。”许燕把会议主要精神复述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