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身前死后多非议(第4/5页)

“这一刀……你看你看……人在地上抽呢?居然没死?还是轻微伤?”一位刑警指着屏幕,不信了。

“这里面学问大了,我今儿去问法医都出了个洋相。据说是触到了肋下神经。”曲直把曹法医的话照本宣科一说,给众人扫盲了,惹得一干虎头刑警更是惊讶不已,不知道那个小年轻想起个事来,跟大伙摆活着,据说是医学院一位女生失恋,忍受不了前男友带着新妞在她面前得瑟,在餐厅拿着餐刀连捅十二刀,刀刀避其要害,结果鉴定,也是轻伤,这叫什么,这叫时代不同啦,作案也得有文化。

众人笑时,多问曲直案情的进展,不过听到把方万龙吓得心脏突发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位前反贪局大员脑出血还在抢救中时,齐齐失声了,瞪着大眼,思维飞快地转着,捋着这个案子的线条。

“这吓死人也能定谋杀罪吧?”

“有这种案例吗?谁听说过?”

“有,不那年咱们培训,入室盗窃,结果主人把小偷吓得从楼上摔下来了,好像负了民事赔偿责任。”

“肯定有,如果蓄意把人吓死,是故意杀人罪。”

“曲直,你参案了,这算不算故意杀人?”

反正路长车慢,闲着也是闲着,讨论热烈起来了,更何况又是隐隐与人质案关联的一位,所伤人,又是枪案的主谋,一时间全车七八位刑警兴趣大增,七嘴八舌地问着,曲直干脆来了一推二六五道:“你们问我,我是法官呀,我据实结案,法院去判呗。”

“那这小子这回要惨了,弄不好得整出两条人命来。”有位刑警感叹道。

“重不到哪儿吧,重的应该那个动刀的。”另一位道。

“也未必,要不能认定故意呢?大不负民事赔偿责任。”又一位补充了。

“到底吓死的,还是气死的?这不好鉴定吧?”又有一位提疑问了。

恰恰在这些讨论中,赵家成一直沉默着一言未发,翻看着电脑里存着的档案,除了纸质的,现在内网上要全部制作电子档案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在众人讨论进了僵局的时候,他开口,道了句:“他绝对是蓄意谋杀,不过,他无罪。”

矛盾的结论,引起大家的兴趣了,赵家成搬着电脑道着:“先从这个动刀的人说起,叫史有财,兽医,纯粹个老百姓,和本案没有任何关联,他自述的动机是单勇是他的干儿子,知道干儿被廉捷打了一枪,而且干儿子以前的店又是被这些人以协迫手段获取的,所以上门寻恤,在对方不予理会时,悍然出刀,其目的,就是要教训一下廉捷,让他长长记性……他是兽医,据他交待,他认为一两刀捅不死人。这个存在主观上的故意,问题就出来了……”

赵家成环伺一周继续道:“如果吓死人定罪应该故意杀人,这其中最关键的界定是有没有特定行为对象,也就是说,史有财是不是知道在场有人有心脏病,故意这样做……我想结论是显而易见的,这个大老粗恐怕根本不可能认识廉建国和方万龙,所以说,这是‘无特定对象’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性,严格地说,他不对方万龙的死负有刑事责任,当然,民事赔偿是一定有的,就怕他根本赔不起。”

“廉建国的情况也雷同,案由所述是单勇讨要六年前被协迫签走的饭店,双方发生争执,对证口供虽有争执,但作为现场视频证据却没有发现几方有过激烈的争执,究竟是争执导致死伤,还是假杀人吓死吓病两美,这就值得商榷了。更何况这个前还是廉建国和方万龙也存在错误,如果能经证实,也会成为本案的一个考虑因素。”

连连几段精辟点评,让众刑警的兴趣更大了,有人不说刀捅得有文化了,而是教唆捅刀的有文化。教唆的还是一个没证没凭的赤脚医生,这倒好,连蓄意成分的也无法确定了。

“他有可能脱罪,这倒不假,不过也没那容易。这两家可是树大根深,没那么容易倒。”霍杰找了个茬,赵家成笑着道:“动刀的一无所知,可我相信单勇一定知道,当然,他不会承认知道两人的病情……如果这个史有财被界定为故意伤害,但不对故意杀人负责,加上又是轻微,我相信量刑不会很重,一年半载,甚至于几个月的刑期,顶多再负点民事赔偿。你们说,动刀才这么重?教唆的能多重?况且你们觉得,敢担杀人罪名的干爹,能反咬干儿子一口?”

愣了下,似乎还没搞清楚其中的轻重缓急,霍杰再问:“那你说他为什么是蓄意谋杀呢?故意杀人罪名要成立,那他不照样完蛋。”

“这就是案情之外的话,我给你捋一个复仇故事主线,在六年前,反贪局这位廉局收罗了方万龙、陶成章、钱中平等一拔人,处心积虑把当时驴苑酒楼据为己有,鸠占鹊巢,那原来的单家这只没背景没依靠的小鹊就可怜了,我听说是倾家荡产,一家人搬回了响马寨山上,最可怜的是他们的儿子单勇,从富家子弟一下子落魄得连学费也交不起,不得不退学照顾两位老人,想想这事,真不知道还能说句什么……这个时代的草根是悲哀的,在官富和强权面前,能选择的除了逃避再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