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走鹃之烛火和朱罗的果林(四)

维勒先是好奇地拿起了那根最为抢眼的蜡烛。

橘红色的鸟雀造型看起来颇为精致,入手也相当有分量,仔细一闻的话还有淡淡的、以维勒的见识而言无法分辨出是哪种花的馨香味。

不过打量了半天,除了大概能确定鸟的头冠应该就是点火的地方之外,他什么特殊之处都没有看出来。

于是维勒放下蜡烛,又拿起了匣子里的那本旧书。

和现在流行的草砂纸不同,那本书的制作工艺是早已因为成本过大而被淘汰的羊皮纸,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它能够保存的时间要长得多。

“大……大隐士?这个词是这个意思吗……的传记?”

维勒的认字技巧,是他父亲生前教导他的。

虽然不知道原因,不过维勒的父亲不仅教了他现在的通用语,连更加生涩的古代语及其文法都有教过,要知道这可是有些类似地球欧罗巴那边的拉丁语,是包括并不限于贵族们的上流社会圈子才会学习的东西。

由于学习这种东西是比较久远的记忆了,所以维勒读起来还是有些磕磕绊绊的。

“等等,这个词应该也能读成贤者吧?”

男孩打了个激灵,然后飞快地翻开了那本陈旧的书籍,泛黄的书页上呈现出的是相当花哨的手抄古代文字,他依靠自己能算贫瘠的古代语学识,一字一句地努力读了起来。

虽说因为文字不同出现了谬误的情况,加上后来重新出版也有所删改的缘故,在部分内容上有些许出入,但这本书毋庸置疑就是他已经读的滚瓜烂熟的《罗伊游记》!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维勒立刻将书翻到最后一页,在上面找到了这本手抄本的抄录信息。

抄录者的名字叫卡恩,名字前面的花体字缩写代表这个人应该是隶属大贵族的抄录官,不过这个不是重点。

“抄录时间是莱茵历三十二年……”维勒放下书,钻到旁边一个小柜子里,然后从里面翻出了一本记载着年号的大部头编年史,然后飞快地翻开查阅了起来,片刻之后他翻书的手停住了,正在按图索骥的手指也在一个词条上停了下来,眼睛里也闪着惊喜的光芒:“唔,莱茵历,莱茵历……找到了!莱茵王国,比起比尔博姆王朝更早的时代……根据这个来看的话,这本书是抄录于……三百年前!”

按照时间来算的话,那恰好是他曾曾曾曾曾祖父所在的时代!

这么一来,结合这本书的名字,他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其实有几个曾连维勒自己都记不清了)在历史上真的是位受人尊敬的大贤者,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

然后维勒重新拿起那本羊皮纸书,翻到了自己最在意的那一段。

“爱莫斯山顶的苹果林……没错!就是这个!”

比起他的那本书上更加详实的文字描述让维勒心情激荡。

在好不容易平息了心绪之后,维勒才放下书,拿起了匣子里最后的东西,也就是那封信。

“这个蜡封上的信戳……”

刚刚才翻过编年史的维勒记得很清楚,这正是比尔博姆王朝皇室的纹章。

除此之外,信封上就没有其他文字了。

莫非母亲是那位至高王的后人?

心里不知为何冒出了这种念头的维勒打开了信封,取出了里面的书信。

书信同样是用古代语写成的,维勒下意识地先看了一下书信结尾处的标注。

和那本大贤者传记不同,这封书信是写就于比尔博姆王朝初期,至高王艾伦的那个时代,两者相距了大概五十年的样子。

随后维勒才磕磕绊绊地读了一下这封书信,赫然发现这居然是至高王艾伦·比尔博姆,那个在现今被人当成神话来看的传奇人物所留下的遗书!

碍于古文水平,那位两百多年前的传奇人物在临终时到底是何心境,维勒自然是啥都理解不到,不过至少这封信里表面的内容还是被他读懂了。

里面并没有提王位要让哪位王子继承之类的宫闱秘史,而是非常简单的内容。

那位至高王的遗愿竟然只是希望自己死后,有人能够带着那只名为“走鹃”的蜡烛前往爱莫斯山顶,然后将其埋在苹果林中……

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信里并没有提及,但是在末尾,这位被人视为有神灵引导的传说中的王者却反复地重复着诸如“为迷失在功利中的自己赎罪”之类的话语。

如果是一个历史学家看到这封书信的话,肯定会就那位传说中的王者临终时的情况进行研究,说不定还会引发一轮考古研究热潮之类的。

但维勒在看完了这封信之后的唯一念头就是:黄金苹果林果然是存在的!

……

“老板。”

收拾好行装的维勒来到了自己店内。

“怎么了,维勒?”老板好奇地看着维勒,和他背上那个破破烂烂,但却塞得鼓囊囊的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