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5页)

那位太太总算回答了:“这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房子。”

保罗点点头,心想,我也曾经这么觉得,至少六个月以前,这也是我梦寐以求的房子。

他说:“希望这栋房子能让你们幸福。”

夫妻不久之后便离开了。保罗看着他们走向车子,在关上门前还挥了挥手,可回屋以后,他感到喉头一阵紧缩。那个丈夫让他仿佛看到昔日镜中的自己。出于某种无法解释的原因,他的眼里突然泛起了泪水。

公路穿过史密斯菲尔德、哥斯布罗和金斯顿。这些小镇由绵延三十英里的棉花田和烟草田分隔开来,他就生长在世界的这一隅,在威廉斯顿城外的一座小农场上。这里的景观他很熟悉,驶过摇摇欲坠的烟草仓和农庄,他看到公路两旁橡树末梢上丛聚的槲寄生,也看到被一排长长的松树隔开的一间间农庄。

他停在纽斯河与特伦特河的交界处,在一个名为纽伯的古趣小镇吃午餐。他在旧市区里的一家小吃店买了三明治和咖啡,也不在意冷飕飕的天气,就坐在喜来登饭店外的长椅上,眺望着码头吃了起来。快艇和帆船各自停泊在岸边,随风轻轻摇摆。

保罗的呼吸形成了一团团小小的雾气。吃完三明治后,他把咖啡杯的盖子摘下,看着热气氤氲,想着一路上发生的种种事件,又想到他为什么会来这里。

他回想着这段漫长的人生旅程。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务农维生,生活并不容易,保罗又是独子。所以每当炎炎夏日,别的小孩跟同伴去打棒球、钓大嘴鲈鱼跟鲶鱼时,他一天得花上十二小时除草或摘掉烟叶上的象鼻虫,整个后背永远都是黝亮的咖啡色。就像所有小孩一样,他虽然会抱怨,却还是干了大部分的活。他知道爸爸需要帮忙,而爸爸是个好人,善良、有耐心,除非有话要说,否则不会开口,就跟爷爷一样。他们小小的家里经常弥漫着教堂般的寂静。吃晚餐时,除了谈“学校怎么样”或者“田里还好吧”这类例行话题,就只剩下银器碰撞盘子发出的铿锵声。餐后,爸爸会坐到客厅里看关于农庄的资料,而保罗则埋首于书中。家里没有电视,收音机只有在听天气预报时才会打开。

他家很穷,虽然保罗吃得饱也睡得好,但有时仍然会因为自己的穿着,或者无法像朋友一样去杂货店买饼干汽水而难受。别人偶尔也会嘲弄他,但他只管认真念书,似乎想借此证明那些事都不重要,也从来不讨回公道。他的成绩年年优异,虽然爸爸对他的成绩非常骄傲,但每次看成绩单时,脸上都会流露出一股忧伤,仿佛知道儿子总有一天会离开农场,再也不回来。

在田里养成的工作习惯,延伸到保罗生活中的其他层面。他不但是毕业典礼上致感谢辞的代表,也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大一时,他无法加入橄榄球队,但教练建议他尝试越野赛跑。当他发现决定跑步者成功或失败的关键在于努力而不是天赋时,他开始每天早晨五点起床,一天训练两次。保罗的付出有了回报,杜克大学颁给他全额的运动奖学金。四年下来,他不但是最优秀的跑步者,成绩也名列前茅。在四年的运动生涯里,他因为一次疏忽差点送掉性命,不过他再也没有让这种事发生过。他双修化学与生物,并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同年更以第三名的成绩,在全国越野赛中获选为全美最佳选手。

比赛结束后,他把奖牌献给父亲,说他是为了父亲而跑的。

父亲却说:“不,你是为了你自己跑的,我只希望你是在追寻些什么,而不是逃避什么。”

那天晚上,保罗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试着理解爸爸的意思。在他看来,自己是在追寻啊。追寻所有的东西,追寻更美好的人生,追寻经济上的稳定,追寻帮爸爸的方法,追寻他人的尊重,追寻免于忧虑的自由,追寻快乐。

大四那年二月,他被范德堡大学医学院录取,便回去看爸爸,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爸爸说为他感到高兴。但是那天晚上深夜时分,他却看到早该就寝的爸爸孤零零地立在篱笆前,远眺着田野。

三个星期后,他的父亲在准备春耕时因心脏病发去世。

失去父亲几乎让他崩溃,但为了遏止伤痛,他不允许自己继续哀悼,而是更疯狂地工作。他提早到范德堡大学报到,报名暑期班外加三门课以领先同侪。秋季学期开始后,他又额外修了更多的课程。从那时开始,他的人生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子,上课,做实验,念书到清晨,每天计时跑五英里,他要求自己一年跑得比一年快。他从来不去酒吧,完全无视校队里发生的大小事;他曾经一时兴起买了电视,却根本没有从纸箱里拿出来过,来年就卖了。他在女生面前很害羞,有人把一个名叫玛莎的女生介绍给他。她是个从乔治亚州来的好脾气金发女孩,当时在医学院的图书馆上班。他没有开口约她,所以她主动开了口。玛莎虽然因为他的生活步调过于紧凑而曾经犹豫,可后来还是答应了他的求婚。十个月以后,两人走上了红毯。不过因为即将期末考,他们没有时间度蜜月,但保罗允诺放假时一定会带玛莎出去走走,可后来他们并没有去成。一年后,他们的儿子马克出生了,但在马克两岁大之前,保罗从来没有为他换过一次尿布或哄他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