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中山之狼(1)

君臣双花

初秋,东方,中山国。

中山是个小国家,地理上位于东西方的交界处,但奉夏国为宗主国,是大夏联邦的成员国之一。几百年前这里还是荒芜的山地,后来山中发现了金矿,移民从四方会聚而来,最后形成了国家。

虽然它距离洛阳足有2000公里,但文化上却跟夏国一脉相承,有着“小夏国”的称号。

秋天是中山国最好的季节,山坡上一望无际的黄草,像是黄金羊毛织成的毯子。一场小型的宴会正在山坡上举行,溪水潺潺,白云悠悠,乐师们操着二十五弦琴和洞箫,演奏着舒缓的圆舞曲,绝对的中西合璧。

一张木桌架在山坡上,仆人们把绯红色的生鱼片、薄牛肉片和冰过的米酒奉了上来,只有一主一客,相对饮酒。

今天是中山国主原诚设宴,为刚刚回国的外交大臣叶素理接风洗尘。

金伦加会战,原诚也算是声名鹊起。他带着冲锋队奇袭教皇,几乎得手,失败后高呼:“我乃中山国原诚,来此就是要杀教皇,惜乎一击不中!败军之将,夫复何言?你们谁来杀我?”

如此凛冽的汉子,鬼神般勇猛,又宁死不屈,战后东方各国都传颂着中山国主“忠勇豪侠”之名。

此刻国主穿一身白色衣裤,外加一双雪白的皮鞋,跷着二郎腿。西风东渐,夏国公卿们也都效仿起西方人的衣着,原诚换上这身行头,俨然一副西方贵公子野营烤肉的派头。

外交大臣也不逊色,老头子一身暗蓝色的花呢上衣,头戴白色礼帽,系着漂亮的紫色丝绸围巾,小牛皮靴擦得闪闪发亮。君臣二人委实很般配。

“甲胄骑士真是可怕!机械的时代已经到来,今后光凭勇气和长枪是没法建功立业了!”原诚放下杯子,大声感慨。

“可不是么?国主要是跟我去西方游历一圈就明白了,机械的实际功用可远不止制造武器,翡冷翠的贵族人家,冬天用蒸汽取暖,夏天还有名为冰箱的东西可以储藏冰糕和水果,西方人用机械织布、烧砖和磨面,又快又好,机械可以强国啊!”叶素理也叹气,“可夏国的王公贵族还食古不化,觉得机械是奇技淫巧。”

“如果不是那位骑士王叛变,即使楚舜华天纵英才,金伦加会战也还是我们输。看来夏国的粗腿越来越靠不住了,不如改抱教皇国的粗腿如何?”原诚猛拍大腿。

这话说得中气十足,丝毫没有羞耻感。

金伦加一战后,不知多少作家和诗人赞美他是东方之栋梁。可回国没几个月他就想着投敌卖国了,转换之快尺度之大,跟战场上嘶吼“我乃中山国原诚”的那个男人判若两人。

若是别国的大臣,多半会为自己侍奉这样的君主觉得羞耻。但叶素理不,叶素理太清楚原诚的为人了。

原诚其实是个篡国者。

他本来是个大商人,往来于东方各国之间贩卖麻布。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当时的中山国主搭上了关系,得到了独家的黄金出口权。从那以后原诚的商队就改贩黄金了,并且建立了自己的武装,以免半途遭到抢劫。

他赚了很多很多的钱,可是越来越不开心。

他跟叶素理讲过当年的心路历程,他说:“我当商人当得越久就越明白,世上只有两种人,掌权的和不掌权的。商人和最下等的人民一样,是不掌权的,上到君主,下到收税的官吏都能欺负你,你只能靠贿赂让他们暂时满意,才能获得方便。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我决定要掌权,我要变成掌权的人。我得篡夺一个国家,中山国我看就很好!”

当年那位中山国主和他以朋友相称,给了他很多方便,但也向他索要了很多东西,按照原诚的话说:“应付那个男人应付了很多年,总是对他卑躬屈膝,想想还是把他杀掉我会开心些。”

原诚是那种想做就做的人,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他果然联合了中山国的大臣们杀死了国君,把这个小国据为己有。

有正义感的人士都非常不耻原诚的为人,他们私下里议论说当年原诚为了获得前任国主的信任,甚至不惜进献自己美貌的妻子!

可没人能否认在原诚的统治下中山国这几年越来越有起色,国君的宝座虽然来路不正,他却坐得越来越稳。于是鄙夷他的人越发鄙夷他,忌惮他的人也越发忌惮他。

长袖善舞和不要脸一直都是原诚的治国策略,被骂得太狠了他就耍起无赖来:“我本来就是个商人嘛!商人重利轻义,你们难道不知道么?我们商人也没想着青史留名,你们再骂我我就把你们杀掉!”

于是骂他的声音就会暂时地低落下去,因为他说杀就真杀,并不是说着玩的。

在金伦加会战中他被十字禁卫军捕获,很多人都觉得他会慷慨殉国,可第三天原诚自己就回来了,因为他跟十字禁卫军元帅安东尼将军认真地讲了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