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此后四天,我都没有再见过龙君。我一直待在厨房,从早忙到晚:我在那儿找到几本烹饪书,正在逐个试做里面的菜式,疯狂努力,要成为前所未闻的绝顶厨师。食品库里材料很多,浪费一点儿我也不在乎。如果做出来的不好吃,我就自己吃掉。我按照那条提示来做,每次正好提前五分钟把饭送到,而且把盘盏全都盖起来,快去快回。我到达时,他每次都不在,所以我很满意,也没听到他有什么抱怨。我房间的一个箱子里有些家织布衣物,多少算适合我——我膝盖以下的双腿和手肘以下的胳膊都会露出来,而且我还要自己把它们缠在腰间,但我已经整洁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我并不想取悦他,但同样不想让他对我做那种事,不管那咒语到底是什么。它都让我一晚上做梦,能吓醒四回,每次都感觉利伦塔勒姆这个词儿就在我唇边,感觉到它粘在我嘴里,像是赖着不肯走那样,而他滚烫的手还贴在我的胳膊上。

恐惧和辛勤工作也不完全是坏事,至少可以排遣孤单。它们都胜过孤独,还有更深一层的恐惧:我将有十年见不到父母的事实,我再也不能住在自己家里,再也不能在树林里自由奔跑,不管龙君的女孩们到底经历过何种异变,都会慢慢降临我身上,最终把我变得面目全非。至少,当我在炉膛前挥汗如雨,忙着切切拌拌时,我不用考虑所有这些麻烦。

过了几天,当我意识到他不会每顿饭都来对我使用那可怕的咒语之后,我不再疯狂研究厨艺。然后就发现,我已经无事可做,就算是努力找活儿干也没用。尽管石塔很大,却并不需要打扫:不管是角落还是窗台,全都纤尘不染,甚至连那幅镶金巨画的线条也不例外。

我还是不喜欢自己房间里的地图装饰画。每到深夜,我都觉得会听到里面传来轻微的汩汩声,就像流水倾泻到街沟里,白天,它就特别神气、特别扎眼地盘踞在墙上,试图诱使我看它。对它怒目很久之后,我跑到楼下,倒空了地下室的一口袋萝卜,拆开缝线,用口袋布把画罩了起来。它的金边和壮丽的画面被盖住之后,我的房间马上感觉舒服多了。

那个上午剩余的时间,我都用来俯瞰整座山谷,觉得好孤单,想家想到心痛。这是个普通的工作日,地里有忙着收获的男子,河边有洗衣的妇人。甚至连那片黑森林,看上去都让我有些安心,那么浩大狂野,无法穿透的乌黑一片:至少它永恒不变。一大群属于莱多姆斯科村的绵羊在谷地北端山脚下的坡地上吃草,它们看上去像是一片悠游的白云。我看了会儿它们这些自由自在的家伙,哭了一小下,然而伤心也是有限的,到了中午吃饭时,我已无聊得要命。

我家不算穷,也不算富。家里有七本书,我只读过其中四本,我这辈子几乎每一天,在野外的时间都比室内更长,雨天和冬天也不例外。但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太多别的选择。所以,那天下午送饭到书房之后,我到书架前看了看。我拿本书看看,肯定不会有什么不便。其他女孩一定也拿走过书籍,因为每个人都说:她们结束了这里的劳役之后,全都博览群书。

我大着胆子走到一面书架前,抽出一本几乎是在呼喊着让我触碰的书:它装帧极美,外皮是光亮的小麦色皮革,在灯光下泛出微光,色泽丰满诱人。一把它拿下来,我就开始犹豫,它比我们家任何一本书都更大更厚,封面上还有漂亮的金丝图案。但上面并没有上锁,我把它带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多少有一点点负疚感,于是试图说服自己:这种感觉本身才是真的傻。

我打开书,更加觉得自己蠢,因为我根本就看不懂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那种看不懂,不是不认识字,也不是搞不懂字面意思——我的确每个字都认得,也知道每句话在说什么,至少前三页如此,然后我就停下来,开始纳闷,这本书到底想讲些什么?我回答不出,完全不知道自己刚读完的是什么东西。

我折回开头,又试了一次,这次我又觉得自己开始懂了,每句话都好有道理——简直精辟到不行;它给人一种窥见了真理的感觉,就好像在解说某种我在内心深处一直明白,却无法说清楚,还有我从来不懂得的,讲得非常清晰平易。我当时满意到连连点头,进展极好,这次我撑到第五页,再次意识到,我根本无法向任何人说清第一页讲过什么,就连刚读完的那一页,也是一样说不清。

我愤愤地瞪着那本书,再次打开第一页,开始大声朗读,一字一顿。这些词儿像是会唱歌的小鸟一样从我嘴里飞出,感觉特美,像蜜汁果脯一样甘甜。我还是没办法在脑子里跟上书中的思路,但我继续朗读,如梦似幻地继续,直到房门突然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