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边,爬上去的时候小刘和他拉我们这一队的女孩子,他最后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触到他的手,那手掌并不是特别漂亮,而这个炎夏,自然也称不上温暧,只是很有力,保险绳一样的安全。被他拉上来的时候我另一只手甚至没有试图扶一下旁边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鸭子,在L市小河区的某小桥上,他牵着我的手说要把这种恋爱的感觉维持到八十岁。

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于他放开手的时候老子还在发呆,他于是又伸手过来握着,好似做了很大牺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牵着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脸红了……用力甩开他,吼了一句滚!他的神色又从玩味变得郑重:“苏如是,给我一个机会吧。”

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四十多分,太阳还未能照进山林,周围是一众杂木,无一名贵。枝叶上面还覆着薄薄的尘土,地上有落叶,更多的是被众人踩踏之后留下的各式各样的泥坑,这实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个场景。

他的手掳过我额前的流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不把腐坏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体,怎么长出来呢?”

我依稀还记得这句话,这是当初一直想对鸭子说的话,其实我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后,我们、都已经没有十年时间再去忘记一个人了啊……

比毛这家伙,要论起来实在是一个非常懂得打蛇随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动,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丫搂在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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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山间的气温不高,没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颜料味道,双手温柔地环过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头。

其实我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可是那么一瞬,我不想再选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将我环得更紧一些,语声低沉而温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没有挣开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犹沾叶,飞鸟脆鸣,隔却凡世喧嚣。

他并没有得寸近尺地试图进一步地动作,比如吻老子,比如占得便宜啥的。

这家伙的耐性,着实是非常好的。

拥了一阵,他松开手牵着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们会以为我们潜逃了呢。”

也许你也曾这样,和一个人分开后,觉得要接受另一个人很难。

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固执着过往,不肯退让罢了。

但这一步退开来,其实新的开始,并没有所想的那般艰难。

他牵着我的手,走得却是不快,显然是并没有让杨叔和小唐请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还是觉得很不放心。”

“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你给青荇不语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卖给你一百年。”

“啊?”老子扬头看他,他却抿着唇,再不说话。

我们一路磨蹭着到了大梧桐,山顶处有一排石阶,呈七十度向上,极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着就心惊胆颤,比毛拉着我的手:“来。”

我跟着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倾斜度让老子有些恐高。他几乎是半抱着老子,低声道:“不怕,不怕。”

其实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样得爬上去么?

可是在他身边,听着他柔声的劝哄安抚,老子甚觉受用。

终于到了山顶,那个时候是十一点四十,公司里面绝大多数的人都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