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4/8页)

他眼前的那个光球突然散开,变成了一条流曳的光线,交错编织成三个字:有我在。

这三个字转瞬即逝,重新凝聚成用来照亮的光球。

曹敬的心安定了下来。转过头去看的时候,姐姐只是抬起头与他对视了一眼,笑了笑。

或许并没有那么不幸,曹敬心想,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孤身一人,而我还有可以依靠的人。

“如果能给我一个选择,和你的家庭交换,”曹敬在黑暗中对雷小越说,“你猜猜看我换不换?”

“换?”雷小越用手指啪啪地敲着桌面,“你是想说,我的家庭已经很幸福了,人要知足?”

“我不换。”曹敬说,“我所经历的一切,我的兄弟,我的姐姐,我的对手……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花了很长时间去理解和接受我到底是谁,认清自己,然后我才能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

雷小越在黑暗中沉默着。他还没有阅历来理解我说的话,曹敬有点儿无奈地想。

然而这些或许都是我自己在庸人自扰,我也只不过是滚滚红尘中身不由己的一粒微尘,谁又确信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在生命的洪流中抓住渺茫的光芒,得到觉悟与解脱?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下雨了。

抗洪班的人都坐在操场边的宿舍屋檐下,曹敬打开书,借着光念道:“《玩具狗历险记》第十七章,大战大胡子……”

操场上,归化班的胖子唐泽还在冒着雨跑圈。班里的其他人都聚在另一边的屋檐下,有人用夜摩语给小胖子打着慢跑的节拍。明郁江坐在一个木箱子上,像是白玉雕成的艺术品。小胖子逐渐有点儿跑不动了,于是归化班的人开始唱歌,大约是他们家乡的山歌,还有两个调皮鬼开始跟着节奏跳滑稽的舞蹈。

明郁江一直看着抗洪班这边的曹敬,支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模样。

捐赠品被卡车运来的那天,归化班抽到了第一位,成长班第二位,抗洪班第三位。物资分成了两堆,主要还是衣服和书。书统一送到图书室里去,衣服则是根据之前的约定,每个班按照号码轮流挑。

在福利院里,大家看上去都很土气。曹敬记得自己一直穿着一身蓝色的运动服,还算合身,很是轻便。在觉醒悸动的青春期意识之前,男生对自己的外形一般不太在乎,而女生就比较着重打扮一些。

相比曹雪卿,明郁江的姿容更胜一筹。哪怕大家都还没长开,明郁江就拥有了令人赞叹的美貌,她天生皮肤白到耀眼的程度,五官精致,身材纤细,一头长发每天都精心梳理……然而所有这些先天条件加起来也比不上她那种旁若无人的自信气场。明郁江有一身特别珍爱的莲花刺绣白衬衫,无论什么时候都洗得干干净净,搭配黑色的旧裙子,在那个美学观感还未萌芽的时候,第一次给福利院的少男少女们带来视觉上的冲击。

后来曹敬回想的时候才意识到,在觉醒能力之前,明郁江只是归化班里一个不太起眼的女孩。在她得到能力之后,才逐渐展现出后来那种自信的光芒。她像是为了能让自己配得上天赐的才能,所以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模范。

明郁江的觉醒就像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而曹雪卿,好像从一开始,就已经是曹雪卿了。

曹敬所敬爱的曹雪卿姐姐,从他有记忆起就一直照顾着他。在他很小的时候,她就是抗洪班这个大家庭的“家长”了,虽然看上去温柔宁静,但却很有决断力。她很少说话,但总以行动关爱着自己的弟弟妹妹们,每当她说话的时候,通常就代表着最后的结果。

在曹敬看来,曹雪卿很难用“美与丑”“好看与不好看”来评判。姐姐一直就是姐姐,她的容貌好看与否对他来说没有意义,无论如何,她就是曹敬心中最重要的亲人。

她平时穿的是男装,很宽松的T恤和衬衫,普普通通的牛仔裤,也不太打扮自己,曹敬一直觉得姐姐天生丽质,在曹雪卿觉醒后,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之前的曹雪卿和之后的曹雪卿并没有什么不同。

与气质鲜明的明郁江相比,曹雪卿安静、内敛,有一种涌动却节制的人格力量。后来的曹敬觉得自己少年时期对她存在一种盲目而又热切的爱,这种爱不掺杂肉欲,是纯洁到炽烫的仰慕。他愿意为了自己亲爱的姐姐献身,为她牺牲,为她而死。那时候的曹敬认为自己配不上她,甚至不配做她的弟弟。

众人热情地按照类型把旧衣服分成几类,整齐地摆放在地上。曹敬在那边整理玩具和书本,突然间,他的手被扎了一下。仔细一看,是个银色的发夹。

曹敬给老姐打了个招呼,手上举着一个纤细的银色凤凰模样的发夹。这件小首饰夹杂在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里,躺在一大盒玩具兵中间,和周围粗制滥造的小玩意儿大不一样。很难想象有人把这么漂亮的东西放在捐赠箱里,或许是某个女生弯腰的时候从头上滑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