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治安官霍姆斯》(第3/4页)

治安官掏出透明小瓶,将死者膝盖和鞋底的泥刮下来收好,又仔细闻了下死者的衣领、更加细心地检查细节:

“记录,衣领处有极淡的香水味,衣物虽有刮擦、破损痕迹和污渍,但没有穿旧的毛边,指甲修得很整齐,头发上有发油。死者经济宽裕,但他的衣物配饰中没有定制品,都是能在商店中买到的现成货,应当出自中产人家,或是某个贵族家的边缘子弟。”

莫里斯王子&波普子爵不由得齐齐点头……他们这种身份的人,身上没有几件特别定制的专属衣物、配饰,怎么走得出门去?

做完“尸检”,这位已经出场十来分钟、却连半句唱段都没唱过的治安官无疑已经奠定了他的主角地位……所有观众的视线都追着他走,好奇他接下来还会有什么言论、表现。

艾萨克偷看几眼专注剧情、不再闲扯淡的前排,心里可算舒服了点……不枉他到处去找能记得住这么长串台词的演员啊!

扮演治安官的这位演员,依然不是正经的歌剧演员,而是艾萨克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名医生学徒。

在联邦之外的地区,医生被当成黑魔法师、巫术师、邪教徒对待,理所当然地,南大陆有志于“救死扶伤”的人只能往联邦跑,瓦伦丁下城区便住着不少追逐医学理想的人。

但并不是所有医生学徒都能顺利出师赚钱……艾萨克找到这一位便是个来自遥远的西部国家(教廷占领区)、没人脉没天赋甚至还被老师抛弃、穷困潦倒到不得不来骑士领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倒霉蛋。

这个小伙子于医学上天赋平平,也并不具备所谓的演员天赋,甚至于不怎么擅长跟人交道、一天到晚顶着一张后爹脸,打零工都交不到朋友。

但这货贼能死记硬背、傻大胆不怯场,就很适合治安官这个角色~!

台上,做完“尸检”的治安官抽出条白布将尸体盖上,挽起袖子,拿起放大镜蹲在地上一点点地寻找现场物证痕迹。

“霍姆斯(福尔摩斯),这周围全是小孩的足迹,现场已经被破坏了。”扮演治安官副手的演员绕着草垛走了一圈,道。

“再耐心点,华生。这里不靠近大路、没有水源,离最近的麦田也有上百米远,除了玩耍的小孩很少有大人过来,而小孩子的足迹不一定能彻底掩盖大人的足迹。”治安官蹲着转了转,便指着一处地板道,“看,这里有马车的车辙印。”

嗯……角色名阿云起的,艾萨克也不知道老师为啥坚持这对治安队搭档为啥一定要叫这俩名字。

发现车辙印后,很快,治安官福尔摩斯便找到了两组没有被破坏得太严重的成人脚印,拿着精巧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一号脚印,长二十六厘米,脚跟较深,前脚掌较浅,大约第二个脚趾起作力点外扩,步幅跨度较大且均匀,行走路线较直。”

报出勘察到的信息后,治安官霍姆斯抬起头,严肃地看向助手:“记录,华生,一号嫌犯为壮年男性,身高在175~180之间,年纪在三十五~四十五岁之间,身强力壮,体重在八十公斤以上。”

一名围观的农夫好奇地问出观众关心的问题:“治安官老爷,难道你见过那位罪犯?不然你怎么知道他有多高多壮、多大年纪?”

治安官点点头,解释道:“人的身高大约为脚掌的长度的6.87倍,有脚印长度便可推算出罪犯身高。至于年纪,少年人比较跳脱,行走时留下的足迹步幅短、脚印偏瘦,脚印间距浮动大、距离不均等,且行走路线多难以保持直线,习惯性转弯。”

农夫们惊奇地:“哦——”

台下的观众也惊奇万分地:“哦哦——”

“青年罪犯脚印大,步子跨得也大,脚印之间的距离均匀,走直线。中年罪犯走路稳、慢,脚印间的距离变短,脚跟受力、根部足迹深于前脚掌足迹。这组足迹符合中年罪犯特征,且因泥土比较潮湿的关系,留下的脚印颇为清晰,能看出前脚掌大拇指与食指较浅、着力点外扩。”

“年纪越大,走路时脚趾便会依次从大拇指起不受力,每多一个脚趾变浮,年龄增加二十岁。所以我判断,嫌犯中的这一人是个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壮汉。”

农夫们再次惊奇地:“——原来如此!”

台下的观众们倒是没有出声打搅台上演出,但从神色来看他们的感受和台上扮演围观群众的演员们没啥区别……

“这个治安官也太厉害了!”坐在艾萨克旁边的一名王室侍卫忍不住低声感叹,双眼发亮地追随着台上的演员,俨然已经成了小迷弟。

艾萨克就很淡定,当老师提出要为了塑造霍姆斯这个角色而让传奇幻术师百忙之中抽空研究足迹时,他便知道如此用心创作的剧目绝不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