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鸭骨上的DNA(第3/13页)

这一次同学聚会,李武林喝醉以后,抱着侯大利大谈对杨帆的相思之情,反复感叹自古红颜多薄命,直言杨帆出意外后,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无心学习,所以最后只考了山南师范大学。从酒后言行来看,李武林仍然对逝去多年的杨帆念念不忘。

放在桌上的手机闪烁起来。

侯大利拿起手机看了一眼,见是一个女同学杨红的电话,没有接。过了一会儿,杨红发了一条短信:“大利,你在哪里?我想和你见一面。”

杨红算得上漂亮,今夜特意穿了低领长裙,挂了闪亮的项链,在灯光下很是性感迷人。侯大利知道杨红对自己感兴趣,没有接电话,也没有回短信。

杨红喝了不少酒,微醺,坐在酒店停车场的车里,给侯大利打电话发短信。她等了半小时,没有收到回音,这才离开酒店。

早上起床,侯大利正在餐厅吃早餐,酒店副总顾英过来打招呼,特意提出:“你平时一个人在江州,也别回高森了。在饭店开一个房间,吃住都方便。”

侯大利委婉地拒绝了。

在江州大饭店时,侯大利就真是“太子”,有无数人忠心耿耿想为其服务。开车进入刑警办公楼,他立刻就由太子变回普通刑警,开始整理沉寂的刑事犯罪情报资料。

杨帆之死被定性为意外事故,在资料库中没有任何与杨帆有关的资料。侯大利埋头于资料库中寻找与杨帆案相类似案件,希望能顺藤摸瓜,牵出杨帆案。

基于此,他将目光集中到陈凌菲案。

受害人陈凌菲,一个参加工作两年的女教师。

侯大利本职工作就是收集整理刑事犯罪情报,对此案产生兴趣以后,便以收集整理犯罪情报资料为名,到支队档案室将此案卷宗按程序调了出来。

刑事案卷分为诉讼卷(又称正卷)和侦查工作卷(又称副卷)两大部分。诉讼卷主要包括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组装后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供诉讼使用。侦查工作卷主要包括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内部审批文书、案件研究记录以及有保存价值但是不须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其他材料,装订后存档备查。

反复阅读正卷和副卷,侯大利将陈凌菲案牢牢装进头脑里。

从工作职责来说,他主要工作就是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没有要求侦办案件。详细看罢案卷以后,他主动将自己带入案件之中。

案情如下:陈凌菲母亲晚餐后,来到陈凌菲新房,发现女儿躺倒在血泊之中,陷入昏迷状态,抢救无效,死亡。

警察闻讯来到案发现场时,医务人员已经提前来到,数名医护人员进入现场,对昏迷中的陈凌菲进行了挪动;陈凌菲母亲和父亲在现场,对现场也有扰动。

初查后,警方有两种意见。

第一派意见是陈凌菲所住楼房是两层楼,楼梯有二十级。从所在楼梯角的位置来看,她失足从楼梯摔下,头部撞到楼梯,脑部受重创,意外死亡。另一派意见则认定是他杀,原因是发现楼梯上有大量喷溅性血滴,应该是他杀。

尸检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头后部有多次挫伤,还有割伤和撕裂;蛛网膜出血,轻到中度;背部、手腕和手部有挫伤。

尸检结论:第一,钝器多次打击头部,头部骨折,脑损伤,这是致死原因;第二,死亡时间在晚上七点左右。

至此,他杀得以确认,刑警支队立案,重案大队接手。

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出现了第二次争论。

一派认为是陈凌菲的未婚夫代小峰杀了陈凌菲。经查,陈凌菲遇害现场的门窗完好,没有撬压痕迹,更接近内部人作案。

多数谋杀案都来自最亲近的人。夫妻天天见面,若是有矛盾,则慢慢堆积,由爱转恨的结局就是行凶。所以,他们首先将怀疑目标锁定在代小峰身上。

另一派则认为不能排除凶手是外来人员。因为陈凌菲与男友正在筹备婚事,刚装完新房,双方感情很好,男友代小峰没有杀人动机。

更关键的是代小峰没有作案时间。经调查,代小峰在案发当日一直在城西办公室加班,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证。具体来说:下午五点半,代小峰安排晚上七点开会。同事们五点半便出去吃饭,代小峰肠胃不舒服,没有吃饭。同事们于六点二十分左右回来,代小峰仍然在办公室。虽然从五点半到六点二十分这一个区间有五十分钟,但是在晚高峰期间,代小峰绝无可能从城西办公室到城东的家,又从城东的家回到城西办公室。

案件陷入僵局,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侯大利反复研究卷宗后,决定重建犯罪现场。陈凌菲案件现场透露的信息远远超过杨帆案里的信息,若是这个案件都无法侦办,那么杨帆案件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