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故园今日海棠开,只有名花苦幽独 第16回 一个也不能少(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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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古代妇女地位的问题。

春秋战国就不用说了,短命的秦朝也不用说了,汉唐时代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两汉的历代太后都享有极其高的权利,动辄胁迫朝廷,把持皇帝朝政,吕后并不是唯一一个,只不过她比较出挑而已。

那时的皇室公主在父皇驾崩后,往往会以母亲的姓氏做封号,例如陈阿娇的母亲,馆陶公主刘嫖,又叫做窦翁主,卫子夫的长女,封号就是卫长公主;这多少有些母系氏族的意思。

而且大家都知道两汉的政治是外戚政治,从某一方面也提高了妇女地位,大家千万不要被那个写《女诫》的班昭给骗了,她写的和她自己做的完全是两码事,她自从守寡后,开班收徒,日夜和鸿儒经师讨论学识,甚至在帮父兄修撰《汉书》时候,也从不避讳男女。

顺便说一下,《女诫》是当时的汉和帝下旨让她写的,估计班昭就是把这当工作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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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唐朝,那真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首先李唐皇室本就混入了大量的胡人血统,李世民的妈和老婆都是胡人,再加上隋唐之前长达三四百年的五胡乱华和南北朝,胡人的许多习惯都渗入了汉人社会。

尤其重要的是,唐三代后,女皇武则天横空出世,她的上位不止是提高了妇女的家庭地位,更重要的是,她习惯使用很多女子做内廷官吏,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纪录片《大明宫》,里面很生动的说明了,武则天的文书官吏,内廷侍卫有不少女孩子,甚至还组建了女子蹴鞠队,这样以来女子的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了。

但很有趣的是,恰恰是女子权利高涨的汉唐,小妾的地位尤其低。

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三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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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五代十国,大周后编的舞蹈,小周后调制的熏香,花蕊夫人的妖娆,就可知道那时的风气也很开放,好了,窝囊的宋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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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那个讨人厌的朱熹生在宋朝,大家就以为宋朝是个礼教严格的社会,不是的,朱熹在宋朝其实很不受待见,他的理论发扬光大是在明朝;因为两宋,尤其是南宋,基本上是商业比重大于农业的,那时两宋为了支付沉重的‘岁贡’,大力开启海运,两宋的船队往返于太平洋各地,为宋室朝廷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可以让两宋一边付勒索款,一边养着大量的文臣武将,并且老百姓还能过基本上可以的生活。

大家可以去看一下宋慈的《洗冤录集》,不是看怎么验尸啦,看一下录集中的案例,就可知道当时的市井老百姓还有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是很风流婉转的,当然,已经不能和汉唐相比了。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北宋生活顾问》或《南宋生活顾问》两篇种田文。

至于两宋的小妾地位,最有名的就是苏东坡那爱妾换骏马的故事,而且那小妾当时已经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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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种田文的始祖可以说是《红楼梦》,曹公实乃古今第一大坑主,至今有多少人陷在坑里。

明清时代是封建社会的成熟完善期间,不论是汉人一统的明朝还是遵从了汉人礼教的清朝,风俗习惯是很相似的。妇女地位进一步降低,偏房地位却有些微上升,开始有了贞节牌坊,浸猪笼之类的宗族礼教。但是我这里要说是,不要以为满人的朝廷会比较尊重妇女地位些,不是的,明朝的妇女地位绝对高于清朝。

为什么呢?首先,明朝的大BOSS是老朱家,从朱元璋开始就把自己的本家朱熹同志拎出来当圣人,明朝前朱熹压根不算是圣人,这死老头一辈子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可他自己却既扒灰又勾引漂亮尼姑,后来那尼姑还俗嫁给了他(从另一面可见宋朝风气),但是人朱熹和朱明皇室是本家,所以也当圣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