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冷青稍稍打听了一下,立即知道,这些人被指定在这间守所,是有其原因的,背后已经有人将这间守所下下打点好了。这名保安,在省第一守所得到了相当优厚的待遇,除了不能走出守所,在里面相当自由,也没有任何其他人敢惹他们。身在这样的环境,这个人就有了一种心理优势,认定自己的靠山很硬,什么事都能搞得掂。

冷青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破他们的心理优势,让他们觉得,自己的靠山已经罩不住了。只要有了这种心理,他们便会产生恐惧,也更容易被突破心理防线。

然而,这件事,干起来并不容易。省第一守所属公安厅主管,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尽管人是冷青送进来的,守所却不同意他转走。交涉了好几次,没有丝毫结果,冷青无计可施,只好给王宗平打电话。为此,王宗平叉通过彭清源向赵德良报告,赵德良派唐舟去找了省公安厅长杨秦丰,再由杨泰丰打电话,将守所长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当面下令放行。冷青才将人捞走。

将这些人换了守所之后,审讯组立即阵。

审讯时,冷青采取了两大策略,一是派出公安内部最有经验的预审员,二是每一个组,都搭配两名检察官。这些检察官在专案组里,目前无事可干,冷青临时给他们派了差。那名保安,虽然文化层次不高,很可能不了解警方的办案程序,可一旦进入守所,定会有人告诉他们,只要检察官出现,就是要判刑了。这种搭配。会给他们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加个人是分开的,谁都担心自己被别人出卖,也担心自己坦白得晚了,是不是会落得重判的结果。每个人心里都不踏实,最容易被分化。

冷青当然也不是盲无目标地审讯。这段时间,他虽然是独行侠,但关于这件案子,他并没有停止调查,甚至掌握了很多新的线索。

据冷青调查所知,案发时,名保安其实是在物业公司正常班。为了鼓动这些保安打人,物业公司给每人发了一百元加班费。这笔钱,是保安队长王振国在行动前发放的,领钱的时候,每个保安,都在一张加班补助表签过字。如果能够拿到这张签字表,至少可以明,案发当天,这名保安,仍然是雍新物业的员工。所谓一个月前便离职,完全是掩盖事实的词。

案发五天后,公安专案组进驻雍州新城,开始对此案进行全面调查。为了应对公安专案组的调查,物业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当天,总经理刘绍元分别找这名保安谈话,明确告诉他们,将他们从物业公司的员工名册中剔除。不过,这只是权宜之计,等风声过去,仍然会叫他们回来班。在名保安离开期间,物业公司仍然按现在的工资标:隹给他们发薪,直到将来叫他们回来班或者因为有别的工作拒绝回来为止。此外。刘绍元还要求名保安办妥了假的离职手续,有的是被开除,有的是辞退,有的是自动离辞。离职的时间,分别提前了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名保安签下这份离职手续的同时,每人获得一千元经济补偿。

然而,事件的发展,出乎物业公司和背后地产公司高层的意料之外,几大中央级媒体,均报道了这一事件,同更是吵翻了天。雍州新城的业主,更是前往市政府和平请愿,要求严惩凶手。省市两级压力巨大,各主要领导,均公开表态,要严查,绝不姑息。

也就是这时候,冷青得到一个消息,雍江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梁佑龙和集团办主任陈新奋秘密召集了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物业公司总经理刘绍元、副总经理李斌、经理助理董燕、保安队长王振国等人。会议的具体内容不是太清楚,但在会议之后,刘绍元和王振国分别找名保安谈话,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王振国暗示名保安,雍江地产是江南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全国房地产商中,也是排名靠前的,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政治势力支持,红黑两道都吃得开,得罪了雍江地产,就是得罪了整个江南省,谁如果做了对不起雍江地产的事,结果只有一个,本人以及家人,在江南省绝对无法立足,无论在江南省的哪个角落,都不会有好结果,就算离开江南省,他们也有办法找到你。刘绍元则唱红脸,分别告诉名保安,要求他们出来自首,将所有责任承担下来,撇清公司的责任。刘绍元代表雍江地产公司,向这名保安作出了一系列承果有关部门没有羁押,他们,他们则不用班,按现有工资标准,由雍江地产直接将工资打到他们的卡。如若羁押,,在守所期间,雍江地产将支付他们双倍工资。如若最终被判刑,雍江地产,将支付他们三倍工资,直到他们出狱为止。出狱后,愿意回雍江地产工作的,雍江地产,将给他们安排职位,不愿返回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