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5章(第2/2页)

赵德良又问,省纪委是什么意见?

梅尚玲说,省纪委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公司法人不是蓝智蒙,那她就不是行贿人,而是执行人。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并不一定清楚行为的性质,定性难度很大,倾向于释放。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该放蓝智蒙,主要理由有两条,其一,有关法人代表一事,显然是蓝智蒙玩的滑头,目的恰恰在于逃避法律追究,让这样一个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司法的耻辱。其二,省内外媒体报道过这一案件,影响巨大,就这么把人放了,民众不会相信,会误以为是权力保护伞的作用,容易造成思想和认识上的混乱,加剧民间的仇权情绪。他们更倾向于继续办下去,从别的方面找证据。哪怕能够找到一条轻罪,将其判了,既是一次司法的胜利,也能给民众一个说法。

赵德良接着再问,你本人支持哪种意见?

梅尚玲说,执法有据,应该成为法制建设的底线。这个底线不能破。法律如果没有底线,那就不成其为法律,而为某些人手中的橡皮泥了。

赵德良略想了想,说,既然这样,我给你们一个建议。这件案子,还是走正常程序,由法院去依法审判。如果媒体朋友对这件案子有兴趣,也可以邀请旁听。不管最终法院怎么判,庭审辩论,要尽可能充分。

梅尚玲说,赵书记这个办法很好。

唐小舟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在一旁琢磨。赵德良说了这句话后,他才仔细回味中纪委回答的依法办案四个字。看来,中纪委那四个字,和赵德良的意思,是一致的。同时,他又想到,这样做,是不是表明,蓝智蒙案会就此结束?蓝智蒙案一旦就此结案,是否表明,其他相关线索,不会再查下去?

钟绍基因此逃过一劫了?

是赵德良想保钟绍基,还是出于一种无奈?

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唐小舟隐隐约约觉得,钟绍基是逃过一劫了。他在心中暗叫了一声好险,也想,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稍不留神,就会被这把剑所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