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危情记(第2/15页)

“老涂这狗东西一向聪明,挪窝给我们留说话的空间呢!”

一句粗口竟然让我忍不住笑了。那个端着的“副市长”尊容立即散了架。

我要的故事便从酒精里挥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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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不是什么大贪污分子,也没有收受巨额贿赂。所以,你看,我就蹲两年,出来了,经济上就那点事,鸡零狗碎的,一点小钱吧。不像现在有些人,坐到我这个位置,一旦出事,就是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赃款。听说你们江苏那边,一个跟我一样位置的,好像姓姜还是什么的,苏州还是无锡的副市长吧,早些年犯事的,被判了死刑,搞了一个多亿,其中一笔,就8000万元。天哪,一个多亿,多少老百姓的血汗价值啊,真是罪大恶极,毙得不冤枉。我呢,谈不上罪大恶极,但也算令人发指,我犯的不是罪恶,是罪孽。在我看来,比罪恶更恶。罪恶可以现报,罪孽就不一样了,它会源源不断产生负面影响,它可能会长时间渗透、扩散、流传,贻害无穷啊。

可能老涂告诉你了,我犯事的基本情况,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严重违纪,被双开;我犯有重婚罪,被判了两年,去年才出来。我记得当庭宣判的时候,法官问我,服从不服从,要不要申诉。我说,非常感谢法院的宽大处理,如果有什么申诉的话,就是,判得太轻了。当时,法庭上旁听的记者就笑了。后来有些小记者写文章,说我被从轻发落,掩抑不住心中的狂喜,竟然嫌法庭判得轻,庭上调侃起法官来。其实我不是耍那油腔滑调,更不是调侃法官,我是发自内心地希望判得重一点,当时死的心都有,只是缺少一根绳子罢了。判我无期、判我死刑,才符合我当时的心愿。当时我的结发妻子,我一直叫她小李,她就坐在庭下,我看到她一直绷着脸,端坐在那里,我说那句判轻了的话时,其他人笑了,她却流眼泪了。只有她懂我当时的心情,懂我这句话的心理缘由。您听我慢慢说完,就一定会像她那样,理解我说这话,不是矫情。也许你会发现,恨与理解,有时候也许是可以共存的。

我啊,就出生在这一带,您进来的时候可能也看到了,山水不错,但是交通不方便,经济状况在西部这一带算中不溜,一般吧,跟你们江苏那边的小镇,就差远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更不一样了,相当的闭塞。我18岁出去当兵,在此之前只出去过一次,是到县城去找我的一个女同学。她是当年在我们这里插队的知青的女儿,后来跟她爹回城了。我那次进城,去的时候搭乘了一辆拖拉机,回来的时候靠两腿,走了一天一夜,不知道迷了几次路,跌了多少个跟头,差点累死在路上,摔死在山里。但是,那一天一夜,我春风得意马蹄疾,我是吹着口哨迷路、唱着歌摔跟头的。

我回到家鼻青脸肿,但是我心花怒放。您一定奇怪了,进城灌了什么迷魂汤了,吃了什么脑残药了?我恋爱了,真的,就那次进城,18岁的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对象就是我去看的那位女同学,知青的女儿,姓吴。她见到我,很高兴,领我到县城的一个国营饭店,吃了两个肉包,告诉我说,我喜欢你,心想你如果进城来找我,我将来就嫁给你。但是你要努力,要走出那个山旮旯儿,否则我的爹妈不会同意,他们好容易才回城,不可能再让女儿回到那里去。你不会当高加林,但也不能成为刘巧珍。

这个你能听懂吗?呵呵,我懂她的意思,她那是说作家路遥写的一本叫《人生》的小说,讲一个乡村青年高加林跟村主任的女儿刘巧珍恋爱的故事,高加林本来是个穷小子,跟刘巧珍谈恋爱是高攀,可高加林后来出息了,进城当了记者,为了前途就不要刘巧珍了。这个故事当时很流行,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年轻人中,几乎是人人皆知的。小吴的意思其实就是要我有点出息,别成为男版的刘巧珍。从小吴这里开始,我大概就进入了与女人的纠葛人生。

那是1983年,我的18岁的初恋,事实上非常美好,特别是我们两个吃着肉包,谈着高加林、刘巧珍的爱情命运,憧憬着未来,此时此景,如果拍成电影,应该是很能拉高票房的故事情节吧。当然这份感情没有什么结果,我当年没有考取大学,就出去参军了,跟她通了两年的信后,某一天她突然就不回信了。我不服气,请假回去找她,她已经跟别人定亲了。她成了女版的高加林,哈哈。

她当时在县百货大楼当营业员。找到她时,我站在柜台外面,她站在里面,两个人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就窘在那里,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她说,来不及了,这事只能这样了,你要原谅我,是我爹妈做的主,而且我们也没有那么确定,那个什么关系,是吧。我说好吧,那我走了,回部队了。她说好的,有空经常回来玩啊。我头也没有回,心里羞耻而愤懑,大步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