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3页)

赵安邦去了,汇报说:“陈书记,刘集乡这只是个试点,不行就停下来……”

陈同和火透了,当场拍了桌子,“这种事能试吗?这不但违反目前的土地政策,还是犯法,违犯了宪法!宪法上说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刘集乡的那个姓钱的乡党委书记不知道吗?你这个副县长还跟着掺和?是谁在后面支持你们?据说我们地委也有个别领导卷进去了,是不是这个情况?!”

赵安邦当时就保了白天明,“陈书记,这我可得汇报清楚:卖地试点,和县委、地委任何一个领导都没关系,是刘集乡的同志最先提出来,我同意搞的!”

陈同和根本不相信,当天就发文停了赵安邦的职,并亲自带着调查组下来了。

赵安邦在劫难逃,他钱惠人也大难临头了,地委调查组下来的第三天,陈同和书记出面和他谈了话,还带着两个年轻人做记录。陈同和冲着赵安邦拍桌子,却没冲他拍桌子,态度挺和气,在整个谈话过程中,不断地给他递烟,是云烟。那时的云烟叫得挺响。还有个细节,钱惠人也记得很清楚,就是陈同和书记老上厕所,谈话进行了三个小时,他老人家最少上了七八趟厕所。后来才知道,陈同和书记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前列腺有毛病,毛病还不小,退休后终于因为前列腺癌去世。钱惠人那时已在宁川做了副市长,听说这一消息后,还托人给陈同和送了个花圈。

地委书记对他态度很好,并不说明就会对这事网开一面,一九八六年不是一九九六年,一九八六年的干部作风,尤其是老干部们的作风是令人敬佩的。地方保护主义没那么盛行,像陈同和这种观念正统的领导还没学会对上应付、对下死保的那一套。分地事件一出,陈同和就以地委的名义及时向省委做了汇报,自己还主动做了检讨,承担了领导责任。接下来,陈同和和文山地委按省委的指示精神查明事实真相,抓住白天明和赵安邦这两个领导不放也在情理之中,绝不存在别的意思。

因此,陈同和在谈话一开始就说:“钱惠人同志啊,我和文山地委决不相信刘集乡分地只是你们乡党委研究决定的!我们都是共产党员,共产党员要讲纪律,要对组织忠诚老实,今天我是代表地委和你谈话,希望你实事求是!请你说清楚,地委副书记白天明同志和副县长赵安邦同志在这件事上到底参与到了什么程度?”

钱惠人心里一片灰暗,觉得反正自己完了,没必要把白天明和赵安邦再搭进去,再说,赵安邦也打过招呼,不能牵涉县委、地委,于是,便说:“陈书记,这事和白书记、赵县长可真没关系,就是我自作主张嘛!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是向白书记、赵县长汇报过,但分地的事我提都没敢提,真的!”

陈同和拉下了脸,“你在赵安邦面前也没提过吗?不但提了,还得到了赵安邦的支持,连那个分地试行方案都是赵安邦搞出来的,赵安邦同志自己都承认了!”

钱惠人知道,赵安邦已被停了职,所以,听了这话并不意外,明知保不下赵安邦,却还硬挺着,“陈书记,你这么一说,我倒记起来了:分地的事我好像和赵县长提过一次,当时就挨了赵县长的批评,赵县长说我喝多了,让我想都不要想!哦,对了,对了,我全想起来了:赵县长还骂我小农意识,说我想当地主……”

这场谈话把陈同和气得够呛,据调查组的同志后来告诉钱惠人,陈同和对他有个评价,说他睁着眼睛说瞎话,政治品质恶劣,要开除他的党籍。钱惠人当时也觉得党籍可能保不住了,甚至连公职都保不住,就更不怕了,在嗣后和调查组成员的一次次谈话中,竟然坚持错误立场,继续大谈把承包地分给农民的种种好处。赵安邦得知这一情况后,既感动,又着急,让新婚的老婆刘艳带了句话过来,“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一听就明白了,这才开始转弯子,写起了“深刻检查”。

没想到,搞到后来,党籍还是保住了,省委书记刘焕章亲自做了批示,对他“留党察看,以观后效”。公职也保住了,虽说刘集乡的党委书记不让当了,粥还是给喝的,当年九月,便到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做了喝茶看报的副主任。两位领导也调离了,白天明带着个严重警告处分,离开文山,到宁川做了地委副书记。那时的宁川和文山不好比,文山是北部重镇,宁川是南部不起眼的小市,干部使用上一直比文山低半格。赵安邦则给了个行政记大过处分,安排到文山最穷的白山子县做了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当时白山子的工业只有一个编织厂、三家小饭店和十几个乡村合作社。白山子乡镇企业的崛起还是后来的事,也是在赵安邦手上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