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以国家的名义

五十八

送走唐朝阳以后,叶子菁心情一直不太好受,总觉得唐朝阳的撤职离去有些不合理,不公道,可到底哪里有问题,叶子菁却又说不出来。叶子菁由此明白了什么叫有苦难言:坚持原则太难了,孤臣太难当了!然而,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批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孤臣,这个民族才有了脊梁,这个国家才大有希望。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话说得真不错。事实证明,作为前任市委书记的陈汉杰和作为撤职市委书记的唐朝阳,已经用他们的正确抉择和道德操守为自己写下了高尚的政治墓志铭;而像王长恭这种毫无道德感的政客,则用自身的卑鄙获取了前往地狱的通行证,对这个政客的公审已成定局。

对王长恭起诉的准备工作进行得很顺利,院党组和院检察委员会为此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慎重研究。在院检察委员会的会上,大家对王长恭那个杀人灭口的电话还是有争议。张国靖和起诉处长高文辉希望把仗打得更漂亮些,担心在法庭上陷入被动,不同意将这一缺乏旁证的犯罪线索列入起诉范畴。反贪局长吴仲秋和陈波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还是列入比较有利。双方引经据典,争得不亦乐乎。

最后,还是叶子菁一锤定音,当场拍了板:“好了,同志们,大家都不要争了!我的意见是这样的:王长恭的这个犯罪事实即使不能被法庭认定,即使会有些被动,我们也要写到起诉书上,拿到法庭上去!这起码可以让人们看得更清楚一些,这个王长恭到底是什么人,胆子有多大!无法无天到了什么程度!”

说到王长恭的无法无天,陈波才突然想了起来:“哎,这旁证我看还有了!”

叶子菁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旁证在哪里啊?陈检,你倒说说看!”

陈波不无兴奋地道:“叶检,王长恭无法无天是有前科的嘛!我听说过这么一件事:一九九八年冬天,南四矿区的矿工打死了两个外地流窜犯。当然,这两个流窜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被矿工打死也得判重刑,甚至是死刑。可你不能打死嘛,王长恭却不让查这事,指示定畏罪自杀,两个流窜犯就变成了畏罪自杀。这不就是旁证吗?王长恭敢这么违法乱来,就不会下令杀人灭口吗?法庭可以分析判断嘛!”

这事叶子菁倒是头一次听说,认真一想,觉得陈波说得不无道理,便在散会后先找到了原公安局长江正流。江正流证实了这一情况,却叹息说,自己现在已不在公安局了,要叶子菁去找伍成义。叶子菁便又亲自找到了市公安局,要代局长伍成义把当年的卷宗拿出来,把具体办过此案的同志找来,给检察机关提供帮助。

伍成义没听叶子菁说完,就叫起了苦:“叶检,你还叫不叫我活了?我现在可是代局长啊!这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你还捣腾啥?把这些同志都抓起来办渎职啊?看在咱们曾经一起垂死挣扎过的分上,好姐姐,你饶了我行不行?算我求你了!”

叶子菁极力扮着笑脸:“伍局,不是你求我,是我求你!既然你还记得咱们一起垂死挣扎过,就得帮我把案子办完嘛!”知道伍成义在代局长的位置上,不敢多得罪人,便又说,“你放心,我们这回要办的是王长恭,不会办你们的同志!”

伍成义根本不信:“叶检,你骗别人行,可却骗不了我!‘八一三’大火案刚办时,我们公安局的人你也说过一个不抓,后来抓少了?!”越说越恼火,“哦,对了,我正要找你呢!上个星期你们检察院怎么又来找我们的麻烦了?什么收赃车啊?我们矿区公安分局不过把没收的车借用了一下,就犯法了?!”

叶子菁可没想到,当初和她一起顶着压力并肩作战的战友伍成义今天一做了代局长,说话办事的口气就和当年的江正流一模一样了。由此看来,压力压不垮的好同志,却很有可能被一顶破乌纱帽压得喘不过气来,哪怕是代字号的乌纱帽。

伍成义还在那里叫:“关于矿区公安分局办案借用没收车的问题,江正流在任时向你和检察院解释过,我到任后也和你解释过!你倒好,一点面子不给!”

叶子菁这才苦笑道:“伍局,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收赃车的事有实名举报,事实确凿,你们就必须立案侦查嘛,老这么拖着,我们矿区检察院当然要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嘛!”又说起了正题,“哦,伍局,咱们还是说说那个流窜犯案子吧!”

伍成义手一摆,一口回绝了:“别,别,我的检察长姐姐,这案子你可别和我说!一九九八年我分管交警支队和后勤,有关交通事故和后勤的事你可以找我,其他的事你该找谁找谁去!你们不是说这案子是江正流办的吗?你们就找江正流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