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宪悟分手时,我也许不再相信永远了。但要让阿郎说的话,是理所当然的。别说永远,连时间这个概念都是人为的、虚构的。阿郎说只有瞬间真实存在。

春天,我们住的小小的一居室公寓里,角角落落都充满了瞬间。

周日。阿郎还不起床,今天傍晚要去那个家。我冲了咖啡,一个人喝着。咖啡机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我想阿郎要是被这味道吸引起床就好了,但没如愿。

煤气炉灶周围脏了,我把金属边框和圈都取下来清洗,用花王清洁剂和抹布擦拭炉灶。

世界上也有家务做得很完美的男人,我是在那个家里知道的。

“灾难啊。”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跟那家的妻子说时,她使劲点了点头。

“完全是灾难。”

她扬起细细的眉毛,手里拿着威士忌,哗啦哗啦转着里面的冰块。

“不过睦月特殊,所以我允许。”

睦月是她丈夫的名字。

“特殊,是啊。”

她丈夫和我弟弟一样,都是同性恋。

“喂,你明白那种喜欢同性的心情吗?”

我问道。竟然和一个同性恋丈夫结婚十年,我无法想象。

“不可能明白啊。”她摇着头甩开刘海,“你问得还真无聊。”

我不讨厌她。只是觉得无法理解。我很头疼无法理解的东西。

十一点,可以叫阿郎起床了。我猛地打开卧室门,扑到隆起的床上,就像不久前我对别的男人做的一样。

“早!”

我亲吻着阿郎睡得乱蓬蓬的头,还有他的面颊、眼睑、睡衣下柔软的肌肤。

什么永远,没有也无所谓。完全没关系。

面包、鸡蛋、培根,饱饱地吃了顿早饭,我和阿郎开车出发。途中在宠物店买了猫咪的玩具,在Mont St Clair买了布列塔尼蛋糕。

“爽约的话会怎么样?”我打开副驾驶的窗子,边吸烟边说,“天气这么好,去个更远的地方不好吗?”

阿郎车开得很好,我喜欢看他开车。

“约好的事必须遵守。”阿郎说。我打开收音机。

和阿郎第一次约会是在寿司店,第二次是泰式火锅店,第三次是烧烤店,第四次是荞麦面店。每一家都是又好吃又雅致的店,我真心觉得那就是不良中年人的真实面目。

我们在泰式火锅店的归途接了吻,在烧烤店的归途磕磕绊绊什么都没做,荞麦面店的归途去了阿郎的房间。那里有狗有猫,我对动物毛发过敏所以马上逃之夭夭,后来跟追过来的阿郎去了情人酒店相拥。次日,我和宪悟提出了分手。

和宪悟在一起的三年是暴风雨般的日子。我们学生时代开始交往,一度分手,重逢后爱情复燃结了婚。初次相遇时,我和宪悟还都是法学部的学生,而结婚时我已经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宪悟则继承了家里的加油站。我们生活在那种称为两代住宅[1] 的房子里。家里面充满了“要是我不是特别喜欢工作就最好辞职”的氛围。但宪悟跟我说,不用放在心上。

我不喜欢那个家,却喜欢打烊后的加油站。打烊后我经常帮忙收拾,四下打扫,在周围拿锁骨碌碌锁上一圈。但仅此而已,其他的都帮不上忙。

宪悟的母亲经常给我买东西,比如衣服或鞋子。我不想要,但宪悟说收下就好了。

宪悟很能干,在这点上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在加油站干活的他,动作干脆利落,很帅气。而且他高中时代属于体操部,休息日的早晨常一个人在加油站后面跳绳,像洛奇一样。

工作结束后,宪悟基本在父母家吃饭。回到家就只剩睡觉,但他父母等着抱孙子,所以床事偶尔也认真去做。

那些日子。

那是我想都没想过的生活,但也不是不幸福,这也是人生吧。

回国的弟弟是男同性恋的事,差不多是同一时间知道的。

“你不介意吧?”弟弟说。

“不介意。”我回答。

人生,越来越让我无法应付。一切的一切,都如季节变换般在我身外流淌。我无法反抗,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反抗。

这个时候,我遇见了阿郎。是阿郎让我想起我的人生属于自己。

“我想,我们分手吧。”

我对宪悟这么说。那天加油站休息,宪悟跳完绳后又睡了一觉才起床,这时刚吃完饭。

他没有惊讶。

“你再考虑一下。”

我感觉宪悟在开口前轻轻咂了一下舌头,那是某种决定性的东西。

“没有考虑的余地了。”

我语气强硬。这件事和阿郎没关系——对我来说和阿郎有关,但对阿郎来说,此事和他无关。

窗子开着,晾衣架上挂着两条毛巾,宪悟站起身收进来。

傍晚的阵雨马上就要来了。屋里屋外昏暗而闷热,尘埃弥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