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你真是个天使(第6/16页)

艾伯丝来到塔莎的办公桌前,桌子位于她丈夫的私人办公室门口,是一个单独的接待区。那女孩就坐在桌对面。她身穿绉布夹克和蓝色牛仔裤,裤子上有鲜艳的图案(一道彩虹、一颗心、太阳和云彩),还穿着一件写有“女权即人权”字样的T恤和粉色的运动鞋。由于气候潮湿,她的头发蓬成了乱糟糟的小卷,在脑后扎成一根不成形的马尾辫。她戴着圆框眼镜,脸型显得愈发滚圆。镜片后面是一双柔和的绿眼睛,透过这双眼睛,艾伯丝看得出学校——不,是生活——对她来说一定很艰难,她似乎缺乏生存在世应有的戒备心。她让艾伯丝想到了四脚朝天的海龟,想到了生来就没有刺的豪猪。母亲对她的教育要么非常优秀,要么非常糟糕。说非常优秀,是因为这个女孩对旁人的看法似乎毫不在意;说非常糟糕,是因为她母亲没有教会她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在艾伯丝看来,这个女孩跟亚伦的确有些相像——卷发、浅色的眼睛,不过亚伦的眼睛要偏蓝一些。可是话说回来,阿维娃·格罗斯曼的外表也跟亚伦十分相像,所以谁知道呢?那个女孩长得很像是犹太人,艾伯丝心想。女孩神情淡然,带些书呆子气,头戴耳机,捧着平板电脑,正在认真地阅读。

假如她真的是亚伦的女儿,阿维娃·格罗斯曼能把这个秘密保守这么多年?实在是太不像她了。那个女孩是艾伯丝见过的最没城府的人。你非要和我丈夫搞婚外情也就罢了,可是拜托你不要把这事写在网上!而且看在上帝的份上,更不要写你和他的亲密行为。即便你换了名字,被人发现也是迟早的事。

“莱文太太,”塔莎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和他们说过,你来了让他们告诉我。”

“我没想惊动大家。”艾伯丝说。

“就是她。”塔莎说。

“是的,我猜这里也没有第二个小女孩了。”艾伯丝说。

“我没找到橱柜,所以就让她待在这儿了。”塔莎说。

“我想和她说会儿话,你能离开一下吗?还有,塔莎,拜托了,我希望你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塔莎离开了办公室,艾伯丝走到双人沙发前,在小女孩身边坐了下来。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女孩摘下了耳机。“什么?”她说。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你的是黑色的,”她说,“我的是粉色的,我多等了两个星期才买到它。我认识的一些人很不喜欢粉色。”

“我就不太喜欢粉色。”艾伯丝如实说道。比方说,她就是死,也不想再见到任何象征乳腺癌的粉丝带了。

“粉色也不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她说,“是我第二喜欢的颜色。摩根夫人说,不喜欢粉色,就是变着法子说你不喜欢女性,因为女性总是和粉色联系在一起。”

“我明白摩根夫人的意思,”艾伯丝说,“不过你别忘了,粉色是从小强加在女性身上的颜色——举个例子,婴儿用品商店里给女孩的商品都是粉色的,给男孩的都是蓝色的。所以拒绝穿粉色也是在拒绝社会对女性身份的陈旧观念。”

“嗯,”女孩说,“可是人们这样做,并不能怪粉色本身。蓝色也被强加在男孩子身上,和粉色被强加在女孩子身上是一样的,可人们对蓝色的看法就与粉色不同,所以我觉得这件事其实更加复杂。我认为这其中的差别细致入微,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词。细致入微的意思就是——”

“我叫艾伯丝,”艾伯丝终于插上了话,“艾伯丝,”她重复道,“议员先生的妻子。”

“我知道,我在谷歌搜过议员先生。我叫露比,我到这里是来找议员先生的,不过塔莎给你打电话时已经告诉过你了。对不起,我听见了她说的话,很抱歉我没有提前预约。”她说。

“是的,你的确应该提前预约。不过事已至此,我们就不要学习罗得的妻子,回头看索多玛了。”

“你太幽默了。”露比说。

这句话让艾伯丝暂时卸下了防备。她并没打算开玩笑,而且从来没人认为艾伯丝是个幽默的人。有些情况下,艾伯丝甚至以不善谈笑著称:“我可以安排你和议员先生见面,但你必须先回答几个问题。”

露比点点头。

“你母亲是阿维娃?”艾伯丝问。

“对。现在她叫简。”露比说。

“为什么?”艾伯丝说。

“因为她是个骗子。”露比说。

艾伯丝不得不承认,这女孩的直爽让人心生好感。

“我猜是因为她觉得很丢人,”露比的语气柔和下来,“而且她害怕别人对她指指点点,因为她和你丈——议员先生做了那些事。”

“她这么做或许也有道理。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艾伯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