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4/12页)

一句话,进了我们家的东西,没有一件不是增添身价再出去的。实际上,只有一件,进来以后就留下了——不知怎么的,它抵挡住了销赃之路的巨大诱惑——那件东西,易布斯大叔和萨克斯比大娘似乎从没想过要标价。

说的就是,我。

我得感谢我妈妈。她的故事很悲惨。她在1844年的某个晚上来到兰特街。萨克斯比大娘说,“乖孩子,她来的时候有了你,肚子已经很大了。”那时候我还小,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一度以为她说的是我妈妈用袋子把我包起来,藏在她的裙子里,或者塞进她外套的衬子里缝起来,因为我知道她是个小偷,“多出众的小偷啊!”萨克斯比大娘说,“那么大胆!漂亮。”

“是吗?萨克斯比大娘,她好看吗?”

“她比你好看,就是脸形有点硬,和你一样。她瘦得像张纸。我们让她住在楼上,除了你易布斯大叔和我,没有人知道她在那儿。因为她告诉我们,她被四个区的警察通缉呢。如果他们抓着她,她就死定了。她干了什么?她说就是偷东西。我觉得肯定比这个严重。我看得出她性子刚强,她生你的时候,硬是一声都没吭,一声都没有。她只是看了看你,在你的小脑袋上亲了一下。她给了我六英镑,让我照顾你——她给的都是金镑,上好的金币。她说她还有一桩事儿要做,做成就能发大财了。完事以后,她就回来找你……”

萨克斯比大娘会一次次这样告诉我,她每次讲的时候,开始时声音平稳,最后都是颤抖着结束,眼里含着泪。她一直在等着我妈,我妈却没有来。最后,来的却是一个坏消息。那桩发大财的买卖搞砸了,有个男的因为死抱住手里的盘子不放而被杀了,他是死在了我妈刀下。我妈的同伙把她供了出来。后来警察把她逮着了,她被投进监狱关了一个月,然后被吊死了。

他们是在马贩巷监狱的屋顶上把她吊死的,那是处决女杀人犯的地方。萨克斯比大娘就站在我出生的那个房间的窗口,看着她被吊死。

那儿视野一流,人们都说那是南伦敦最好的观刑点。在有绞刑执行的日子,人们愿意花大价钱,买个窗口边的位置。有些女孩在绞架脚踏板沉下去那一刻会尖叫,我从来不会。我连战都不打一个,眼也不会眨一下。

“那就是苏珊·程德,”有人会小声说,“她妈就是杀人犯,被吊死的。她也够勇敢的吧?”

我喜欢听他们这么说,谁不喜欢呢?但事实是——现在我也不在乎谁知道了——我一点儿也不勇敢。要做到勇敢面对这种事,首先你得为它难过。我怎么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难过?我知道我妈妈被吊死是件不幸的事,但既然她已经被吊死,我就觉得,幸好她至少是为了一个拿得出手的理由,比如杀死一个抱住盘子不放的吝啬鬼,而不是掐死一个小孩之类十恶不赦的勾当。我知道,她的死使我变成了孤儿,这事儿挺不幸的,但是呢,我认识一些女孩,她们的妈妈有的是醉鬼,有些是疯子,她们恨自己的妈妈,和妈妈根本处不来。与其要个那种妈,我倒宁愿我妈死了。

我宁愿我妈是萨克斯比大娘。她好太多了。她只收了照顾我一个月的钱,却照顾了我十七年。如果这不是爱,啥是爱?她可以把我送到救济院去,她可以不理我的哭闹,把我遗弃在破摇篮里。可她没那么做,她把我宝贝起来。她不让我跟他们去偷东西,怕警察把我抓走了。她让我睡在她的床上,在她身边。她用醋把我的头发洗得发亮,她把我当珍宝。

但我不是珍宝,我连颗珍珠都算不上。我的头发后来变得平淡无光,我的相貌也毫不出众。我能撬个普通的锁,配把普通的钥匙,我能把一枚硬币弹一下,从声音里辨出真伪。但是,这些事儿只要有人教,谁都能学会。在我身边,小孩们进来住上一阵,又被妈妈们领回去,或者找到了新妈妈,或者死掉了。当然,没有人来领我,我也没死,而是长大了。直到后来,我能拿着琴酒瓶和银勺子在摇篮之间走来走去。我发现易布斯大叔有时看着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我觉得,他看我就像看着一件货品,琢磨着我怎么就待了这么久,他能把我转手给谁。但是,当人们说到——他们时不时会说到——血脉,说到血浓于水什么的,萨克斯比大娘就会脸色一沉。

“乖孩子,你过来,”她会说,“让我看看你。”她会把双手放在我头上,用大拇指抚摩我的脸,她会盯着我的脸说,“从你身上我看到了她。她看着我,就像那天晚上一样看着我。她想着她会回来,让你发财。她哪会知道,可怜的孩子,她哪会知道自己再也回不来了!你是要发财的,苏,你会的,我们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