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2

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时,我很想回半岛去找阿杰,告诉他我没有敷衍他的意思,也很想立刻去找母亲。最后,我决定去母亲家,或许,有可能的话,见过她后我还有一些时间,可以去山上逗留一下。

昨晚的暴风雪没有一点痕迹,只留下一片雪白的清新,但气象预报说下午还会有一场。住在这里还真是辛苦,我突然觉得母亲很厉害。

开车的时候,我努力不去想阿杰,不去想昨天晚上没跟他说上话有多失望。我得忘记这位和善的酒庄主人,打情骂俏无伤大雅,但一直记在心里就不对了。

白桦湖位于镇上往西十英里的地方,还好有卫星导航,带我通过每个发夹弯和蜿蜒的小路。我顺利找到多彻斯特巷,这真是名不副实的命名,听起来像伦敦铺了鹅卵石的街道,而不是绕着鱼池周边而行的狭窄泥巴路。

尽管冬天都过了,道路两侧的橡树仍未长出枝叶,看起来就像马拉松终点处为选手加油的粉丝。路上的积雪还没铲开,我就顺着前车留下的轮胎痕迹前进。我开得很慢,仔细看着路旁的房屋,不时瞥到左侧已经冰冻的湖泊。这里的房子新旧交错,跟西洋棋棋盘一样,改建的新屋高大而宽阔,记忆中那些古旧且有些寒酸的度假小木屋,相较之下相当渺小。

经过一栋壮观的现代建筑时,我不禁困惑起来,以前在这里的房子很小,小到我幻想里面住了七个小矮人。我又往前开了一段路,看到组装的拖车房屋,就跟记忆中一模一样。我放慢速度,经过空空的停车场,然后是一片树林。我觉得颈后冒汗,快到了,我可以感觉得到。

踩下剎车时,车子在结冰的路上打滑,跳了一下才停住。在这里。鲍伯的小木屋。心脏在胸膛里怦怦乱跳。我办不到。我错了,不该挖掘过去。

但我不得不面对。如果桃乐丝说得没错,我要寻回心中的平静,只有用这个方法了。

我把掌心的汗擦在牛仔裤上,看了看后视镜。现在路上空无一人。我双臂枕在方向盘上,凝望左边。小木屋现在看起来真小,周围点缀着绿色的枞树和蓝云杉。因久未粉刷已经破烂到顶,窗户上贴了透明塑料布,我猜是为了挡风。期望和恐惧让我感觉胃里在翻腾。

我坐了十分钟,反复演练我要说什么。妈,我来原谅你了。或者,妈,我愿意忘记过去。或者,妈,我来跟你和解,我原谅你了。这些台词听起来都不太对。我暗自祈祷,当我和她面对面时,我能知道该怎么说。

我直视那栋房子,凝聚我的勇气来面对这样的重逢,前门突然开了。我伸长了脖子,努力想看清楚,心跳越来越快。就在我眼前,一个女人从屋子里走出来,十六年了,我看到十六年没见的母亲。

“妈。”我大声说,心头一紧。我往椅子上缩,不过,我确定她看不到我的车子。她变了很多,不知道为什么,我还以为我看到的,会是我高中毕业典礼上的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会面,她才开始衰老,不过还算漂亮,也勉强称得上是美女。

但她今年五十四岁了,那位唇上擦着覆盆子雪酪色的亮眼女人已不复存在。她面貌平凡,头发变成深色,卷成毫无生气的发髻。离她这么远的地方,我都能看到她还是骨瘦如柴,希望她已经戒烟了。她穿着绿色的羊毛外套,敞开的前侧露出里面的黑裤子和浅蓝色衬衫,看起来像一套制服。

我把指节塞进嘴里,用力咬住。妈,你在这里,你就在这里。我也在。

我换了档,慢慢前进,泪水模糊了视线。母亲走向车道上的褐色雪佛兰,她停下来,徒手拨掉挡风玻璃上的雪。我经过她前面的时候,她转过头对我挥挥手,对她来说我只是个路人吧。她的微笑拧住了我的心,我举手示意,继续前行。

我又开了约一英里,才停下车子。我把头往后靠,眼泪流过了太阳穴。她不是什么怪物,我明白,我全心全意地明白,我不必避开她。

我摇下窗户,呼吸冷冽而刺骨的空气,想要克制自己的冲动,不要回头,不要打开车门,不要抱住她瘦弱的身体,天啊,母亲离我这么近,一伸手就能碰到。我突然好想见她,我压抑不住冲动,要是她马上就死了怎么办?就在今天,就在大家都不知道我正好也在这里的时候。这件事让我想到脑子发昏,我用手扶住额头,还来不及深思,我就在最近的车道上猛然调头,加速回到小木屋前。我要告诉她我原谅她了,我知道该怎么说了,我现在很笃定。

当视线范围出现小木屋时,我放慢了车速,我的心跳加快,深吸了一口气,我可以做得到。车道就在前面,现在褐色的雪佛兰不见了,屋里一片漆黑。“不要!”我大喊,一阵无比挫败的感觉袭来。“妈,现在我来了,你在哪里?”我让她又失望了一次,不过,这念头太疯狂了,我才没让她失望,是她让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