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杜 牧

杜牧(803—853),字牧之,京兆万年(今陕西长安)人。《通典》作者、宰相杜佑之孙。26岁中进士,做过黄州、池州、睦州刺史和司勋员外郎、中书舍人等。是晚唐著名的诗人和古文家。

杜牧的诗风华流美、雄姿英发,在萎靡的晚唐诗坛上以俊迈雄健的气概“独持拗峭”。形成这种风格的原因,首先与他对时事的独特看法有关。晚唐时很多人都对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失去了信心,但杜牧却始终幻想着否极泰来、衰而复兴的政治局面。晚唐政治的两大症结是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杜牧一生理想的中心内容就是改变四郊多垒的局面,收复被割据的燕赵河湟,并希望通过天子发愤图强、堵塞政治漏洞来挽回国运。当时朝廷一度在对藩镇和回纥用兵中取胜,他所经历的文宗、武宗、宣宗三朝暂时稳定的局面也给了他这种信心。因此他以“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郡斋独酌》)自任,多次向朝廷上书献策,对政治弊病提出许多具体改革的意见。尽管这种修修补补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这种远大的理想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却支持了他一生,使他能在暮霭沉沉的晚唐诗坛上投下最后一道理想的光辉。因此杜牧的豪壮气概反映了唐亡前夕回光返照阶段某些有志之士企图挽回国运的幻想和努力。

其次,杜牧的创作道路与追求形式技巧的晚唐诗人不同。他提出要“以意为主,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答庄充书》)。“苦心为诗,本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献诗启》)。也就是要在元白和韩孟、李贺这两大派之间选择一条中间的道路,在遵守以内容和气势为主、艺术形式为辅的传统表现方法的基础上,融合今古之长,创造自己的风格。

杜牧才气俊爽,各体皆工,而七绝风调最佳,味永趣长。七律虽不及七绝,但《早雁》、《题宣州开元寺水阁》等也较著名。前者借咏雁反映了在胡人侵扰下逃亡到南方的边民的痛苦生活:

金河秋半虏弦开,云外惊飞四散哀。仙掌月明孤影过,

长门灯暗数声来。须知胡骑纷纷在,岂逐春风一一回。

莫厌潇湘少人处,水多菰米岸莓苔。

被胡人的弓弦惊得四散的早雁象征遭胡骑蹂躏的边民四散流离;失群的孤雁哀鸣着在月夜飞过长安的仙掌和长门的情景,暗示了朝廷对边事的冷漠和无能;诗人劝早雁滞留潇湘暂时安居,更说明收复边地的无望。全篇句句咏雁,句句写人。暗用《诗经·小雅·鸿雁》以鸿雁比流民的典故,以早雁的遭遇概括了晚唐边民流亡无着的重大问题,并深刻揭示了造成这一现象的社会原因,含思悲凄,境界清丽,在咏物诗中亦不多见。

杜牧的七绝有许多被人广为传诵的名篇。对生活的富有信心使杜牧像盛唐诗人一样乐观爽朗,因此他所创造的明快优美的意境保持了盛唐诗以兴会为主、善于概括、画面鲜明的传统特点。如著名的《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诗人以巨大的魄力集中了最富于江南特色的景物,突破画面空间的局限,概括了整个江南历经兴亡盛衰而繁华依旧的风貌,而这烟雨迷蒙的春色中又渗透着诗人对国运的忧虑。这种深广的概括力和含蓄的意蕴正是盛唐诗的基本特色。《山行》是脍炙人口的名篇: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首诗描写了山中高爽绚丽的秋色。“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精妙比喻,攫取了春秋两季大自然中最热烈的色彩,通过秋叶之红与春花之红的比较,赞美了枫林经霜之后越发艳丽红火的顽强生命力,以及晚秋更胜于春朝的生机,对于一切在衰暮之时犹能充满活力、使生命放出异彩的人和物都是一个壮美的礼赞。谁能说它所饱含的哲理意味与诗人盼望大唐否极泰来、晚景更红的心情没有关系呢?

以直达的语言表现对生活美的独特敏锐感受,并找到某种和意境最相和谐的情调,通过画面的巧妙组织表现出来,也是杜牧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如《江上偶见》绝句:

楚乡寒食橘花时,野渡临风驻彩旗。草色连云人去住,水纹如縠燕差池。

橘花的开放和渡头的彩旗,给这幅生机蓬勃的楚江新春图增添了别致的南方情调,而连云的草色前来往不断的行人和轻纱般的水纹上斜飞穿梭的燕子,更令人在景物的远近、动静的穿插交织中感受到一种荡漾骚动的春天气息。《秋夕》: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