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花间一壶酒

很多年以后,当我们习惯性地把诗称为“诗歌”的时候,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诗与音乐,在很长一段时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联系大概在世界各个民族都存在。从《荷马史诗》到《罗兰之歌》,从《格萨尔王》到《诗经·蒹葭》,莫不是如此。

叔本华说过一句让文人丧气的话:“音乐与文学结婚就是王子与贫儿结婚。”因为他认为:“音乐的内容联系着宇宙的永恒,音乐的可能性与功能超越其他一切艺术之上。”虽然这段话文学家们不见得愿意听,但是却道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当文学与音乐结合后,文学的表现力和传播力便大大增强了。毕竟,记歌词要比背古诗容易得多,更重要的是,让人愉快得多。

音乐与诗歌的联姻由来已久,《诗经》三百零五篇,每篇都可以合乐歌唱,所以古人称为“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古人还说:“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毛诗·郑风·子衿传》)屈原的《九歌》《九章》在当时也是能合乐歌唱的。到汉代,乐府本身就是一个音乐机构,负责搜集各地歌曲,以供朝廷乐工演奏歌唱之用。而到了唐代,唐诗也是可以由伶人演唱的。

薛用弱《集异记》里说:

开元中,王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一日天寒微雪,三人共来旗亭小饮,正好有十多个梨园伶官和四位著名歌妓也来此会宴,他们三人便在旁边一面烤火一面观看。王昌龄提议说,我们各擅诗名,究竟谁胜于谁,今天我们可看她们所唱谁的诗多,谁便为优者。第一个歌妓唱的是王昌龄的“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在壁上为自己画了一道。第二个唱的是高适的“开箧泪沾臆”,高适也为自己画了一道。随后王昌龄又添得一道。王之涣说,这几位为普通歌妓,唱的都是下里巴人。应看那位最佳的歌妓唱的是谁的诗。若唱的不是我的诗,则终身不敢与你们二位争衡了。待那名妓唱时,果然为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三人不觉开心地笑起来。诸伶因他们大笑而见问,知是王之涣等,非常高兴,即拜请他们入席。

因此,与其说音乐与文学的联姻是王子与贫儿的结合,还不如说是两种最能打动人心的艺术形式的强强联手。也许是由于两个都太强了,所以很早以前,它们就没有逃过过于早慧的中国人的法眼。

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音乐与文学强大的功能,并本着维护统治权力的意图,有意将音乐与文学都纳入载道的大船中。孔子就提出“放郑声”,并将其与“远佞人”并列(《论语·卫灵公》)。因为他觉得郑国的音乐过于“淫”,与宏大叙事、庄严肃穆的雅乐是不合拍的,属于精神污染一类,因此必须禁绝。由此可见,孔子认为,艺术最大的功用是教化,而不是表现与传播美。后世儒生将诗歌和音乐列于“六经”之中,即《诗经》《尚书》《乐经》《礼记》《易》《春秋》(《乐经》后亡佚,故今人多称“五经”)。看上去,中国古人对诗歌和音乐真是极度重视了。

不过这种重视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很多东西大凡列入封建教化的范畴,就由草根摇身变成了经典,而经典大抵都是单调乏味甚至面目可憎的。正因为这样,当权者才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号召大家读经典名著听古典音乐,当然他们自己下来之后还是会偷偷地看《金瓶梅》、听靡靡之音。可见领导真的分裂得很辛苦。

这种辛苦的领导战国时候就有了。一次齐宣王偷偷地给大臣庄暴透露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自己身为一国之君,居然不喜欢那些正经高雅的先王之乐,却喜好那些市井草民欢唱的低俗歌曲。后来庄暴把这话告诉了孟子,孟子见到齐宣王,劈头第一句话就问:“大王曾经跟庄暴说您喜欢低俗音乐,有这回事吗?”齐宣王听到之后脸色都变了,只好无比羞涩地承认自己喜欢低俗音乐。(《孟子·梁惠王下》)

孔子的担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人过分沉浸于下里巴人之中,品位难免变得低下,格调也肯定会跌破底线。可是先儒们似乎又犯了另一个错误,他们过分相信权力的强大,甚至认为权力可以决定人性,于是脖子上青筋暴起,拼了老命要与三俗宣战,而这场战争结果注定是悲壮的。即使孔子删了《诗经》里那么多郎情妾意的诗篇,还是挡不住留下众多哥哥妹妹之间暗送秋波的文字。无奈之下,后世儒生们只好说这些诗篇表现的是君王与后妃的恩爱,似乎君王与后妃的关系就不是男女关系了。后来大儒们似乎也觉得这样解释不妥当,干脆说这讲的是君王与大臣之间的关系,就是俗称的“香草美人法”。儒生们终于松了口气:这样一来,《诗经》终于“思无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