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页)


  本以为她会喜欢,结果谁知道她竟然不肯接受。
  以前也曾送过更昂贵的东西给她,只有那一次,她竟然以价格作为借口推搪他,令他情绪陡然沉下去。
  而最要命的是,过了没多久,她竟然主动提出了分手。
  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足够好,没想到她还是要和他分手。
  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这样对待他的人,分开的时候好像连一丝一毫的留恋都没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面时,依旧对他恶形恶状唇枪舌箭。
  可他偏偏还是喜欢她,忘不了她。
  是的,他喜欢她,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甚至她的嬉笑怒骂在他眼里都是那样的赏心悦目。而这,该是多么荒唐?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常地对一个早该成为过去式的女人念念不忘?而且,还是一个根本不待见他的女人。
  静下来的时候,他一边反思,一边却又不由自主做出更加荒唐的事来。
  比如,买了套房子,然后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如何捉弄她,最好让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受自己的奴役和差使;又比如,她的手机挂坠明明是被自己收起来了,可却硬是不肯还给她,任由她那样着急,他看在眼里,那一瞬间只觉得怒火中烧——她越是宝贝,他就越是不愿拿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突然就变成一个小气自私、毫无风度的男人。
  当然,这样的形象也只限于在她面前。
  在外人眼里,他依旧是那个进退有度、从容不迫的江煜枫,依旧有女人对他趋之若鹜。所以他想:凭什么让一个聂乐言来搅乱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公司的生意上,甚至很快开始约会当红女明星。
  可是感觉统统不对,令他愈加心不在焉。
  感觉不对,只因为她们都不是她。
  狠狠吸掉最后一口烟,江煜枫将烟蒂捻灭,然后转身进屋。
  那扇客房的门紧闭着,他鬼使神差般地走过去,不轻不重地推开门板,里头却是一片悄无声息的宁静。
  果然,她还是睡着了。
  受了一场惊吓,又呛了许多的水,大约已经令她筋疲力尽。
  她睡在那里的样子十分安静,乌黑的头发散落在枕畔,脸上的淡妆被洗掉,皮肤仍旧粉嫩得像婴儿一般,浓密卷翘的睫毛覆下来,在眼下形成一片仿佛凝固住的淡淡的阴影。
  他走到床边,只站了一会儿,便闻到一线香气。
  很温暖,随着她的身体起伏,若有若无地传过来,似乎就融在她的呼吸里。
  她躺在那里,连呼吸里都带着甜暖的香味,令他心旌动摇。
  这样的感觉太奇特,好像她什么都不用做,而他就已经被牢牢捆绑住,那无形的绳索越缚越紧,他却甘心束手就擒。
  窗外的光线悄然变幻。
  就这样站了许久,修长的身体终于微微俯下去。
  那一瞬间,空气中仿佛有静止的魔力,他的唇极轻地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而后又迅速地离开。
  多么可笑,他竟然会像个十六七岁的毛头少年,战战兢兢地偷亲自己心宜的女孩。而事实上,就算时光倒退十三年,他也不曾做过这种事。
  其实更可笑的是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似乎心甘情愿地,爱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