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2页)


  她转过头,大礼堂门前的晕黄灯光恰好宠罩在程浩的脸上,其实他还是微微抿着嘴角,看上去有一点冷漠的样子,但是拿着雨伞的手却堪堪伸到她的面前,“拿着。”
  她有点意外,因为距离黄山之行已经有五六个月了,而在这五六个月里,他和她,绝对绝对没有讲过一句话。
  有时候在路上迎面走过,甚至连一声招呼都没有,她以为,他们真的还只能算是陌生人。
  “拿去吧。”见她不接,程浩只当她已经不记得自己,便说:“没想到你除了牌技好之外,小提琴拉得也那么漂亮。”
  他在夸她,在那一刻,他看着她,嘴角扬起一个弧度,带着微小的暖意,而他眼底竟然十分明亮,仿佛汇聚着无数的星子,璀璨夺目。
  原来他记得她。
  聂乐言笑起来:“谢谢。你的钢琴弹得也很好。”多巧,年底的文艺汇演,他们班的配乐合唱与她的小提琴独奏之间恰好只隔了一个节目,当她拎着长长的白色裙摆鞠躬下台时,他正穿着黑色礼服走进后台休息区等候。
  最近的时候,他与她擦肩而过,然而那时,谁都没有多看对方一眼。
  可是,原来他注意到了,就如同她注意了他一样。
  后来多少次的午夜梦回,聂乐言依旧能够清晰地忆起那双眸子,深褐色的眼底蕴着微光,他就站在昏黄的廊灯下那样看着她,仿佛细细地看着她,扫过她的眉眼唇鼻,然后说一句:你的小提琴拉得真好……
  他那个时候的语气是多么的温和柔软,如同他的目光一般,却往往让她心悸着从梦中清醒过来。
  聂乐言想,如果那晚演出完毕之后,自己直接冒着雨冲回宿舍,那么此后一切就都会不同了吧。
  可是没有如果,她此后的每一步,都在顺着这个既定的轨道,慢慢地滑下去。
  仿佛命中注定。
  大三的时候,她与程浩的关系已经发展得相当好,于是时常会有同班的男生颇为不满地说:“咱们院本来就狼多肉少了,如今偏偏还有势头强劲的外来掠食者,你们说说,这到底算怎么一回事啊?明显是要进一步恶化咱们院里的生态平衡嘛!”
  每到这时李明星就会很快地应和,并意有所指:“嗯,那头来自北方的狼叼走了我们最肥的肉,想想就痛心啊……”
  这话传到女生那里,聂乐言简直哭笑不得,程浩是天津人,而她,则是一块油汪汪的肥肉?其实只有她知道,自己和程浩根本不是外人所以为的那样。
  虽然常常一起自习吃饭,但也只是朋友罢了。或许会比别人略好些,可仍旧只能算是朋友,认识这样久,他连她的手都没有主动地碰过一下。唯一的一次,那还是个意外,那天一大伙同学去郊外烧烤,走过溪涧的时候,她在滑溜溜的石块上站不稳,结果他恰好走在前面,便回头伸出手来,将她轻轻巧巧地牵了过去。
  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的手指修长而柔软,应该也是从小娇生惯养的,从来没有做过家务的一双手。
  而那双手却与他的气质如此的相衬,带着一点点微微的凉意,却又仿佛那样的坚定可靠。
  其实那天还有一个意外,那就是她在回程的途中扭伤了脚。后来还是程浩背对着她,伏下身来。
  她微微吃惊,只觉得周围的人都看着,这样多难为情。
  他却只是低声说:“上来。”
  “……”
  最终还是趴在了他的背上,聂乐言在心里不禁小小地鄙视了自己一下,因为脚脖子虽然很疼,但其实勉强也还是可以走路的。
  暮春三月的傍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不知名的花香,似乎还有雨后青草的味道,因为她侧过头,就可以看见路边泥土里萌发的绿芽。
  那样小小的一点,鲜嫩鲜嫩的颜色,显得生机勃勃。
  他们刻意选了一条偏僻的路,所以一路上并没遇见多少学生,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长长的水泥小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她很安静地伏着程浩的背后,听着他的呼吸声,他的肩膀虽然瘦,但是很宽,似乎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一路上,鼻端仿佛一直拂过他的气息,清新而有朝气,而她只是盯着他脑后短短的碎发,兀自发着呆。
  在那一刻,聂乐言多么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他和她,就这样天长地久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