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世界政治经济中的霸权(第6/7页)

本书的关键问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在没有美国霸权的情况下是怎样维持的——本质上提出的是同样的问题。这里采用的观点与考茨基及其追随者的问题是一样的,虽然我们使用的术语是不同的。我的看法是,由国际机制的效应而培育出来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共同利益,足以使持续的合作成为可能,虽然并不一定是必然的。人们不应该像默里(Murray, 1971)和海默(Hymer, 1972)在关于资本国际化项目的研究中所理解的那样,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间存在的强大利益维持着竞争之中的合作。在一个国家体系背景下所存在的不平等发展的事实,使得斗争成为经常性的,从而合作也是不完全和脆弱的(Chase-Dunn, 1981),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斗争必然发展为暴力,也不意味着能够给各方带来利益的协调努力就是不可能的。

尽管我的研究和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研究存在相似的地方,但是在我的研究中,我并不接受后者的研究范畴。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规律的分析,是依赖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国家间关系,或者为了分析未来的国际合作而推理出来的,这种分析并不是很充分和完善的。当认为根本性的矛盾存在于资本主义范围内时,这些矛盾当然会对未来的国际合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和特征,因为太模糊了,并不能够纳入到我的分析框架中去。[7]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霸权的认识,部分源于其将作为主导地位的现实主义霸权概念和资本主义矛盾的论述结合在一起。但是这并不只是马克思主义对这场论战的贡献,在葛兰西及其追随者的思想中,霸权与完全的主导地位又是有区别的。就像考克斯所表述的:

葛兰西使用霸权这个概念去表述客观物质力量和道德—政治观念之间的联合,在马克思主义的词语中,则是结构和超结构的联合。在这种联合之下,通过主导集团和从属集团之间存在的一种糅合了服从和一致的意识形态,使因为对生产的支配地位而取得的权力被合理化了(Cox, 1977, p.387)。世界秩序的一种霸权结构是指,个中的权力首要的是以各方共同同意的形式而出现的,这与非霸权的世界秩序是有区别的,在后者那里,相互竞争的大国是明显存在的,但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立其主导地位的合法性(Cox, 1981,p.153,注27)。

这个霸权概念的价值,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一个霸主的伙伴为什么愿意去服从霸主的领导。各种霸主都需要服从,这样它们才能构造一种世界资本主义的结构。而要获得这样的目标,使用武力手段的成本太高了,也许还是得不偿失的。毕竟,霸权和帝国主义的关键区别是,霸主和帝国是不一样的,它不通过臃肿的政治超结构来主导社会,而是通过等级控制和市场力量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来监督各个政治上独立的社会之间的关系(Wallerstin, 1974, pp.15—17);霸权依赖于次级国家中精英们的主观意识,这些精英们认识到在霸主意愿的下面,牺牲有形的短期利益可以获得无形的长远的收益。

意识形态霸权的概念是有价值的,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服从”——这个词应该谨慎地使用它——的问题。首先,我们不应该认为,当次级国家的领导们接受霸权的意识形态时,他们并不必然就是“错误观念”(false consciousness)的牺牲品,或者认为这些次级国家的领导们构成了一个小的寄生的精英,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出卖了国家的利益。这个概念也提醒我们,就像吉尔平所做的一样,在英国治下的和平时期和美国治下的和平时期,不是霸主,而是霸主之外的国家变得繁荣起来,实际上许多国家的增长速度比霸主自身的增长速度还要快(Gilpin, 1975, p.85; 1981, pp.175—185)。在有些而不是所有的条件下,霸主的统治不仅仅符合边缘国家中精英们的自身利益,对他们国家的经济增长也是有作用的,如果他们服从霸主的统治的话。[8]

我们可能去怀疑,意识形态霸权是否如它在国内所表现的那样,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持久的现象。强有力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不受霸主欢迎的,尽管这种现象发生在其国家之外,但却是它的敌人。霸权的反对者们常常把民族主义作为弱国的武器,他们还可能使用普世主义的意识形态力量,去消解霸权的合法性,而不是与霸权的合法性意识形态站在一起。当代关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意识形态,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对霸权意识形态的潜在挑战是一直存在的。

结论

对霸权稳定论的一般有效性的看法,常常被过分夸大了。单一大国的主导地位也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世界政治中秩序的形成是有意义的,但是这并不是世界秩序形成的一个充分条件,我们也没有理由相信这是个必要条件。但是现实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关于霸权的论述,都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洞见,他们的观点将被融进本书第三部分关于霸权合作的运作和衰落的解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