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7号 一块丽兹饭店那么大的沉香(第6/10页)

“伍迪·艾伦不是说了吗,‘人们对我有两个误解,一是他们看我戴眼镜,以为我是知识分子;二是他们看我的电影不卖座,以为我是艺术家’。”

当我猛烈抨击了一圈中国独立艺术电影之后,W附和我道。我们又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他突然提议道:“你为什么不试着写一个爱情故事?通俗的那种。”

“那我得先经历一个爱情故事吧。”我习惯性自嘲道。

我们突然就沉默了。我意识到我说了一句挺让局面尴尬的话。“所以我们之间不是吗?”谁也没问出这句话。但这句话就像一个沉默的螺旋积攒在房间上方,不断下降。

不过我决心听从他的建议。写爱情故事没什么不好。但是首先我得……

“如果你写得不够好,那一定是因为你离生活还不够近。”

“你应该让自己离真实远一点,你不能把生活里发生的事情就这么搬到小说里。”

“不要把你的人生变成虚构的一部分。”

去他妈的写作训练班。

我开始把经历的事情以虚构的方式写出来。我是说,既然虚构只是一种处理材料的手法,写小说归根结底只是一门技术,那这些材料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把故事的女主人公换成男主人公,再把W换成Y,一位在化妆柜台做BA的姑娘,而叙述主体男主人公是一位摄影师(同样的穷困潦倒),他们在电影节期间因为交换一张电影票结识。和现在的这个故事又有什么区别呢?

好吧,我承认是有,毕竟W是有些过于特别了。他神秘、低调、温和、谦逊。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恋人,我会想办法和他做很好的朋友,谁不喜欢和一个爱买单的人做朋友呢?

我只是在为自己找借口,毕竟出卖自己的生活,尤其是自己的恋人,实在是太不道德了。我在心里说服自己之后,剩下的问题就是绝对不能让W知道我把他写进了小说。

要想创造出好的作品,首先你得让自己成为一件好的作品。要么,你就得让自己的朋友成为一件好的作品。

起先我只是试着写一些诗。

我把诗贴在了一个论坛上。知道那个地方的人不多,泡在那里的都是七八年以上的老ID,他们要么写作,要么是爱好者,我们的相同点是都没有成功,自认只是个练习者,也只有和他们,我会好意思贴一些诗或者小说。

那个论坛内部还在沿用老式的积分送礼等级系统,不过已经很久没什么人会用那玩意儿了。几个熟悉的老ID在帖子后面留了言,没人看出来这首诗和我的现实生活有什么关系。只有一个新注册的ID,在帖子里送了我一颗宝石,价值300分。

我没太在意这件事,过了几天,我又贴了另一首诗。这一次,留言的更少,而那个陌生ID又出现了,照例是一颗宝石。

出于礼貌,我给那个ID发去了一条私信,表示感谢。他很快回复:“不必。”我立刻反应过来这是谁了。

W。

虽然有些吃惊,我还是镇定地表示:“你暴露得太快啦。”

我当然没问他是怎么知道那个论坛,又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发帖的。不过好在这两首诗并不表示什么,诗歌寄情,描写现实本就平常,而且除了我和他,谁也看不出来那些线索究竟指向什么。

他会出现在论坛,又会看到我写的东西,有许多种可能,最巧合的情况就是他恰好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他确实是),他也在那个论坛活动,只是一直潜水,因此才会看见我发的帖子。

也可能是在我们之前的交谈里,我无意中提到过这个论坛(这是很有可能的),他出于好奇也去注册了。

不管情况是怎样,这不是我要关心的。我只需要之后小心一些就好了。

我照例在论坛活动,偶尔贴些习作。这件事没有阻止我把W写进小说的决心,反倒让我对这事儿更加心痒难耐了。

我开始写一些几千字的短篇,并换了一个更加隐秘的地方发布它们。我不仅仅引入A一个常数,我引入了所有的常数,我让这个世界完全就是统一完整的,你可以把这些短篇视为一个长篇的若干碎片,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世界。这种写法很常见,尤其在很多知名作家的第一个长篇里,奈保尔的《米格尔大街》,哈金的《小镇奇人异事》,还有烂俗的《芒果街上的小屋》。当一个年轻的新手面临他的第一个长篇时,这种本质上仍为短篇的写法可以让他度过这个凶险的难关。

“我突然发现,这些色块的颜色不一样哎?”

“不,它们是一样的,只是明暗阴影不同,让它们看起来不一样。”

“噢,那这么说起来,蒙德里安还是挺牛逼的。”

“他的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