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7号 一块丽兹饭店那么大的沉香

作者 K

性别 女

年龄 26

说明

这是我们收到的作品里唯一一篇没有按照要求写作标题的。但不妨一并刊出。有关K的资料我们获得的不多,只能从作品里觉察到这或许是一位习惯以自身经验为素材写作的人。我们猜测这是一篇虚实结合的小说,不妨视为一篇自传体文本。

在不少年轻写作者的身上,我们都能发现这种特质,在并未形成对世界的稳定认识或明确写作方向时,他们会先拿自我开刀。从这篇稍显散漫混乱的小说里,我们颇能窥察到作者的矛盾重重之处——叙事的不断建立和自我推翻,顾左右而言他,试图带我们进入一个人敏感而纤细的灵魂中,时常出现的自嘲又体现出拒绝被窥视的态度。

无论如何,我们祝这位作者和其余被撰写进文的人物好运。如果那些字母所代表的人物真的存在,希望他们不会因此而断绝和作者的关系。对一个写作者来说,这是时有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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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东西,是一块将近一亿元的沉香木。送给我父亲的。”

我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然后缓缓吐出一口烟:“贴了邮票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抽烟是这个感觉。”

“你简直白活了。”他说。

要想进入到一种《麦田捕手》的叙事风格中去,只需要把主人公的名字用字母替代,然后用一种乖张的语气开始自嘲就好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自己随时可以进入到这种怪腔怪调里头去,不论假装自己是年轻男孩还是中年男人,只要我在心底认定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就能用那种自我感动式的寻找光明,来构建一种可怕坏了的麦田捕手文风。比如现在。当我开始思索如何度过又一个北京行将就木的冬天,我很快就能让自己不高兴起来。我总有办法让自己不高兴。

除非我从假装自己是个男性的想法中跳出来。

“我其实一直都很纳闷你和其他人为什么会喜欢我。我觉得自己压根儿就是个男人。”这么说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W躺在我旁边。他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知道吗,其实男人除了啪啪啪的时候,还是更喜欢和男人待在一块儿。”我们先是嘻嘻哈哈抱在一起大笑了一阵,然后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也许是对的。

你看,从上面这段开始,我试图假装我们的主人公是个女性了。一位年轻女孩,有一个男友,他们看起来似乎相处得还挺愉快。如果我开始写这样的故事,也许事情会发生好转。读者们会多起来,我会得到个别文学刊物的选用,然后,可以赚一点儿钱,用这些钱换一件衣服,一块表,或升级下我的键盘,或者就是和几个朋友一块儿在一个不算太高级的餐厅里挥霍掉它们。当然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得到一点儿认可,比以往多。也许我就可以接着被出版商看中,出本书,然后是第二本,然后度过一段萧索的沉浮期,第三本,我会大获成功。

我必须得大获成功。不管是在第几本。但首先,我得先出第一本书。

人们总是喜欢看爱情故事。这么说也不尽然,很多时候它们也很难谈得上是爱情故事,说男女故事可能更合适。这个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的爱情呢?我们的主人公也许就从来没有遭遇过。她最好没有遭遇过,这样才够酷。在以前,我总是下意识地排斥去写这样的故事。我试图让所有写出来的故事看上去严肃,幽默,认真,难懂。实际上难懂并不是我努力的结果,但所有的故事最后看起来总是得到难懂的反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想表达什么?”“有没有一句话可以总结的句子?”“主题!你的主题是什么?”“我不明白。”

我也不明白。

说到这儿你应该看出来了。我是个写故事的。有时候我避免说自己是个写故事的,那看上去好像是写那类受人欢迎的恐怖故事或是悬疑小说,或者哪怕就是爱情故事的家伙。所以有时候我说我是写小说的。但你一旦这么说出来,对方打量你的眼神总会有些不对。我直接点说吧,如果此刻是饭馆的老板跟你闲聊,他下一秒准担心你没钱付账。而据我观察,做我们这一行(如果这也算一份行当的话),没人会说“我是一个作家”。如果谁这么说,你得小心了,他肯定是个骗子。

“我懂。”

当我和W,我们在一个深夜沿着河边走在羊肠小道上,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伸出来的枝桠,并表示我对写爱情故事毫无兴趣且从不知道如何入手时,他这么说道。当时我们还是朋友。第二次见面之后,连续好几个晚上,我们都是像这样在深夜散步聊天,直至天亮。那时还称得上是夏天。我们恰好住得很近,于是散步的邀请就像一个必将被提出的可能冲到了我们面前。而且北京夏末的夜晚是那么地适合散步。而且一整个夏天,我都没散过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