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加·帕尔默 (第2/3页)

——警察这会儿已经在找你了吧?

——失踪要二十四小时后才能立案。

——绑架呢?

——我太大了,似乎不适合绑架,你说呢?

——还以为尺寸不重要呢。

——继续这么说下去,你就能和我一样乐在其中了。有音乐吗?

——你想听听最近的时髦孩子在听什么?

——对,没错。最近有什么新歌?那首《好时光》相当不错,对吧?相当不错?

——朋友,你过时了。

我起身拿起一摞唱片的最顶上一张放在唱机上。说来好玩,在牙买加,唱片是我的父辈听的东西,音乐也都是比利·沃恩的《鸽子》或詹姆斯·拉斯特乐队之流的无聊器乐曲。1985年,恐怕只有我一个人拥有一体式柜式音箱,尤其是德律风根这种品牌。我还记得我母亲有一次带着一张唱片回家。一张普普通通的四十五转黑胶,米莉·杰克逊的《假如你到周一还没有回心转意》,不过她等我们全出门了才播放那张唱片。

——教堂管风琴?好品味,你在播放教堂音乐?

——不。

——那是个布道牧师,他在谈来世,这百分之百是管风琴。

——闭嘴,好好听着。

他坐回原处,王子正在说:在这一生中,你只能靠自己【242】。

——噢我的天。我的天,我喜欢这个。

他又站起来,打着响指摇头晃脑。猫王走红的时候,他大概才十几岁,不知道他对披头士是什么看法。我想问他喜不喜欢摇滚乐,但看着他像是刚从平·克劳斯贝那儿学了摇摆舞回来,边打响指边跳踢踏舞,这个问题显得傻乎乎的。

——咱们发疯吧,咱们发狂吧,他说。我因为没有陪他跳舞而感觉内疚,于是我也起身跳舞,然后做了一件我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事情。

——医生总说一切都会好,却让一切都出了错,药片刺激黄水仙会杀人,吊死硬气的孩童。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他来了。喔吼吼——吼。

我抓起厨台上的梳子当麦克风,又喊了三遍喔吼吼——吼。吉他独奏开始,刚开始我以为他发了心脏病,但其实他是在用双手模仿弹吉他。我跳起来大喊发疯、发疯,音乐将这一刻拉得无比漫长——这首歌我听过几千万遍,但从未感觉它这么长过,直到最后坍塌成灰,我们也瘫倒下去。我躺在地上,他躺在沙发上。《带我和你一起走》刚一响起,他就又跳了起来,但我还是躺在地上,喘息大笑。

——这大概是披头士上艾德·萨利文秀以来我最开心的一刻了。

——你们白人到底为什么那么痴迷于披头士?

——因为他们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摇滚乐乐队。

——上次的客户带着我在约翰·列侬的旅馆外守了一整夜。

——为什么?他在和保罗录音?

——什么?这个笑话似乎不好笑。

他走到音响前,拿起唱片封套。

——骑摩托这个难看的男人婆是谁?

——那是王子。

——什么王子?

——就叫王子。看小胡子难道还分不清性别?

——呃,转念一想,这似乎是有史以来最火辣的胡子女郎。

——他有一部电影在放映,叫《紫雨》。

——不是《紫雾》?

——雨。是王子,不是吉米。我似乎应该换张唱片,他有点太兴奋了。

——甜心儿,全纽约五个行政区里,只有我买了丽蝇厂牌的所有唱片。王子吓不住我。对不起,我叫你甜心儿。好像现在的女人都不喜欢被人这么称呼了。

我想对他说我不介意,很长时间没有人(尤其是没有男人)这么称呼我了。但我望向窗外,看着逐渐点亮灯火的天际线。

——封面上的姑娘是谁?

——阿波罗妮亚。据说是他现实中的女朋友。

——所以他不是同性恋。

——你肯定饿了吧。送到你家里的比萨饼你连一块都没吃。

——有点饿。你有什么?

——玉米片和拉面。

——我的天,不会是一起吃吧?

——更喜欢放了一星期的鸡米花?

——夫人您说得有道理。

我把水壶热上,准备煮面条,于是就有时间坐下听完这张专辑了。水壶的哨音响起,专辑刚好快要放完,我想走过去将唱片翻回正面,因为我知道我无法忍耐寂静,他肯定也不行。

——所以你具体是从哪儿来的?

——什么?

——你具体是从……能关掉唱机吗?别弄得像是世界末日似的。你是从哪儿来的。

——吃你的面条吧。金斯敦。

——你已经说过了。

——一个叫哈文戴尔的地方。

——在市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