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经济与法律

清河

《水浒传》写至第二十一回末尾,武松始出场。叙事由此转入武松正传,至三十一回作结,被称为“武十回”。武松是山东清河人氏,在家乡酒后伤人,躲在柴进庄多时。武松遇见宋江后,忽然思念家乡,要回清河县看望哥哥武大。路过阳谷县景阳冈,打死猛虎之后,他在阳谷县做了都头,探望兄长一节就此耽搁了下来。不意三二日后,武松于县前闲玩,遇见了卖炊饼的哥哥。原来武大因武松外逃,又娶了招蜂引蝶的潘金莲,在清河县“安身不牢”,已搬至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

由此可见,“武十回”的主要故事,均发生在阳谷县,与清河无涉。那么,既然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阳谷县,施耐庵又何必多写一个清河?在传统的章回小说中,这种实写一个、虚备一个的技法,通常被称做“陪笔”。所谓写一个,陪一个。惟其如此,叙事方显得阔绰自然,不至于板滞。这样的例子,在《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中比比皆是,此处无需赘言。

《金瓶梅》虽被称为中国章回体小说中第一部虚构之作——它不以历史故事为叙述对象,具有明显的虚构性,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讲史或历史演义的羁绊,但其主要故事仍由“武十回”敷衍而来。或者说,“武十回”构成了《金瓶梅》叙事展开的重要契机。简单比较《金瓶梅》和《水浒传》即可知道,《金瓶梅》对于“武十回”多有择取和增益,但主要人物和事件一仍其旧,连叙事的语调也一脉相承,甚至在许多地方照录《水浒传》的文字,一字不差。当然,《金瓶梅》对“武十回”也有诸多的修改,其中最使人难于理解的地方,是将故事发生的地点,由《水浒传》的阳谷县改回到了清河县。此处改动,表面上看或许属于细枝末节,但在我看来实则关系重大。

《金瓶梅》 的作者做这样的改动,或许有他的借口。因为在《水浒传》中,施耐庵通过阳谷知县之口,明言清河、阳谷两地近在咫尺,写阳谷,或者写清河,似乎在两可之间。问题是,《金瓶梅》保留了“紫石街”这个重要地名。我们知道,“紫石街”是武松杀嫂、潘氏勾情、王婆贪贿、郓哥搅局的场所,而作者刻意将原属阳谷县的紫石街,移至清河县中,究竟有多大的必要?由此,作者不欲将故事发生的地点置于阳谷县的用意十分明了。《金瓶梅》刻意要用清河来取代阳谷,其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作者意图?

换句话说,为何一定要写清河呢?

查阅宋明两代的相关史料,在山东境内,并无清河这样的县名。也就是说,《金瓶梅》的作者,似乎是随手从《水浒传》中借用了清河这个地名作为故事展开的地点。《明史·地理志》中确有一个清河县,也有一个临清州。清河县远在南方的淮安府,与阳谷县相距遥远,这里暂且不论,倒是原属山东的临清与《金瓶梅》之间的关系值得认真推究。因为《金瓶梅》中的清河县与临清距离极近,甚至互相重叠。

元代大运河正式开通之后,临清是运河航道最重要的枢纽之一,是经济繁盛、商埠云集、船只汇聚的大码头。《金瓶梅》对清河的虚构自然是绘声绘色,但对于临清的描述,却与历史上的临清若合符节,经得起严格的历史检验。《金瓶梅》作为中国唯一一部描述十六世纪商业活动与世情伦理的章回小说,临清显然是一个更为理想的舞台。《金瓶梅》行文中正面或侧面描述临清的文字甚多,到了后二十回,作者干脆将主要故事移到了临清。

小说中写陈敬济自清河出发,去临清码头照料酒店的生意,常常是骑着驴,身后跟着小伴当,三五日走一趟,说明清河距临清很近。而《水浒传》中与清河近在咫尺的阳谷县,属兖州府东平州(今属聊城地界),距离临清至少两百华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往返四百华里,三五日便走一遭,不要说手无缚鸡之力的“陈姐夫”,即便是“神行太保”戴宗,亦非易事。如上所述,《金瓶梅》中的清河,实为距离临清很近的一个县城,可以确定无疑。小说改阳谷为清河,其目的之一,在于拉近清河与临清的距离,为正面描述依托北运河而兴盛之北方商业经济社会,选择一个相对可信的地理位置。

《金瓶梅》中的清河不是一个普通的县城,而是一个设立了包括卫所在内众多衙门的所在。守备、指挥、都监、提刑等大小官员在这里驻扎,皇亲、太监等各类达官贵人也息影于此;漕运发达,南北交汇,商业兴旺,店铺林立,街市阜盛;巨贾豪商、贩夫走卒熙来攘往,院中妓女、伶优、戏子、吹拉弹唱之徒招摇过市,南北商人、帮闲掮客、地痞无赖游走其间。种种物事,绝非一个地处穷山僻壤且有猛虎出没的小小阳谷县所能容纳。作者改易地名的这番苦心,自然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