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读者

2008年1月开始,母亲对她的伦敦之行充满期待,这是她知道诊断结果之后的第一次旅行。出发前的那个星期,母亲的病情很不稳定,但她坚持了下来,让自己能够承受飞行之苦。由于母亲身体不佳,奥赖利医生在母亲出发前,为母亲重新安排了化疗,把周五要做的化疗提前了一个星期,调至周二,也就是母亲出发的前一天。母亲担心她能否度过在伦敦的一个星期。但我确信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母亲去伦敦。

1955年,母亲前往伦敦学习戏剧的时候就爱上了它。我想这是因为母亲在这个地方第一次感觉自己是个成年人了。玛丽·安当时二十一岁了,离结婚生子还有七年。她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我在这里感受到彻底的快乐,永远也不想再放弃我的自由了。对于像我这样被保护、被宠爱的孩子来说,独立自主实在是太棒了。我真的希望我的一些朋友也能到这里来。每当我看见了美好的事物,想着能找人一起分享就太好了。”

另外一封信中写道:“伦敦是个有魔力的城市,至少我这么认为。不管天气多寒冷、多恶劣,街上的人总会对你微笑。当你向人问路时,他们不但会告诉你怎么走,如果可以,他们还会带你过去。没有人匆匆忙忙地赶路,每个人都出奇地礼貌。还有好多神奇的地方可以去,有让你喜爱的演唱会,每周还有许多的艺术展览,我每个礼拜天都会去教堂,在那里做礼拜太美好了,唱诗班都经过良好的训练,在那里你可以感受到真正的平和安详。”

你喜欢上的第一个城市总是会对你有着非凡的意义。正因为如此,母亲之后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到伦敦。父亲也同样喜爱是一大因素。我九岁时,父母利用休假带着我们在伦敦住了一年,后来几乎每个夏天,我们都会去英国,当然也不会错过伦敦。

重回伦敦除了给母亲带来愉悦,也许还有让她一直怀念的事情。母亲的初次到访似乎相当浪漫,她觉得那里的每个人都对她友好,可能是因为伦敦的确生机勃勃,但也可能是二十一岁玛丽·安的青春与美貌。

这次时隔半个多世纪的旅行有一个非常折腾的开始。母亲刚到伦敦,就发起了高烧。父亲直接带她去医院,但一到医院,高烧就退了。在医生还没来得及量体温就退烧的母亲,虽然松了一口气,但感觉很郁闷。尽管对于正在进行化疗的人来说,这种情况并不罕见,但母亲还是担心别人会以为她得了臆想症。我们讨论过这个,我试图告诉过她,既然真的患有病,就不要担心别人说她是在幻想。她是个很能忍耐的人,但还是担心有人以为她抱怨的病痛并不存在,只是她的臆想。

余下的伦敦之旅变得好了起来。妮娜和萨莉带着孩子从日内瓦飞到伦敦来看她。母亲还去参加了一位朋友七十岁的生日派对,还去见到了一堆好朋友。她写了两篇热情洋溢的博文发给我,说她正在伦敦与国际救援组织的同事开会。她十年前发起建立的国际救援组织伦敦分部,现在每年为国际救援组织贡献三千万英镑的资金,并且还能独立执行自己的项目。

母亲回到纽约时,是我们的读书会该要选一本新书的时候了。我们决定选一本背景设在不列颠群岛的书。最后选了爱尔兰短篇小说家威廉·崔佛的《弗莉西亚的旅行》。这本1994年出版的杰出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怀有身孕却一无所有的年轻女人,从居住的小镇逃离去找寻让她怀孕的男人。她在英格兰中部到处游荡,绝望地寻找着男人说的割草机工厂,却错误地信任了一位肥胖孤独的陌生男人的善意。这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自己的记忆中,大脑里面都是他过去认识的一些女子。

我和母亲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如果你去了其他城镇,你总会见到一些人。”母亲这样说。我们在医院里碰的面,母亲刚从伦敦回来没几天。“你并不会多想她可能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他可能是挨家挨户试图说服人们皈依宗教的人,或者刚与一个年轻女人一起喝茶的男人。这本书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崔佛不仅仅向你介绍这些人,还向你清楚地介绍了这些人是如何变成那个样子的。”

母亲给我看折起来的那一页:“街上那些人躲起来,也许是因为酒精诱惑,也许是因为绝望,才陷入沉睡,梦着他们曾经的生活。”

“我觉得这本书太可怕了。”我一时忘记了母亲那个古怪的阅读习惯,“这样的结尾把我吓着了。你觉得呢?”

“当然不,我先看了结尾。我觉得我肯定承受不了悬念的折磨,所以一定要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然会担心得不得了。”

显而易见,母亲不是一个悬念小说迷,她喜欢的那些故事场景都设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比方说唐娜·列昂的威尼斯,丹尼斯·利汉盖尔的波士顿,柯林·科特里尔的万象,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的博茨瓦纳和爱丁堡。在每个作家的作品中,无论是犯罪还是破案,地点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也要求作家对当地的特质和奇闻有着非常深厚的知识。母亲喜欢的伟大的悬念作家,都是有能够对一座城市、一个小镇赋予性格的能力,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可以藏人,有钱时可以去那里,没钱的时候也可以藏在那里,那里可以让你销声匿迹,也可以让你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