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前任(第2/2页)

终于还是没能够诀别。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忙,分身不能。偶尔,还是会烂醉如泥地仿佛鬼使神差一样把车开到她家楼下,见到她就昏睡过去。她就坐在车里守着他到天明,再独自上楼。对她来说他是深爱过的人,同样她也是他下意识里第一渴望的人。

于是天长日久才见上一面的两个人,形成了一种稀疏却长久的关系。

他给她的义气,是只要回国,只要能去她所在的城市,就要找到她。

她给他的义气,是只要她能出来,排除万难,也要与他见上一面,再醉一次。

再见面,又是十几个月过去了。

他来她的城市,她一如往常洗净长发,穿上长裙,盛妆而至。二人再次相见,他的眼里亮起了光,她知道,男人就是男人,你只要在他心中美下去,他永远不舍得忘了你。

在昏暗的包厢里,他从厕所回来,不无得意地说,刚才找不回是哪间房,是服务员把他带回来,说你的女朋友很漂亮。

她莞尔,仿佛一直以来的精心保养有了最合适的缘由。她与他相拥。像以前一样,从后环绕,抚摸他纹理清晰的肌肉,再将整张脸埋在他的脖颈,互相贪婪地寻找着彼此身上熟悉的气息。服务员在门外张望了一眼,羞红了脸。

然后两个已经许久不喝酒的人,又开始痛饮。他仰头喝完一瓶说:我走遍了全世界,还没能找到能代替你的人。她笑而不语,唱完一首《最爱》,回过头去,他已经泪流满面。

也许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也许你也什么都不能给我。

深爱过的那些记忆,像终生无法愈合的伤口。

她再也不想把谁做成木乃伊,把谁生生世世留在身边。

他也再看不上其他的庸脂俗粉,只因为她曾惊鸿一瞥。

只能用尽全力的相拥,在昏暗的灯光下抵死缠绵,为了迎接明日的离别。

次日清晨,他一如几年前的样子,早早梳洗完毕,准备奔赴工作,跪在床前向她道别,眼睛笑起来像一轮明月。

谁知下一次的相见是何时,但,只要你在,只要我在。

“曾经有个人很喜欢讲我和他的相识经过,每次讲起都眉飞色舞不厌其烦。我暗暗在心里叫他祥林嫂,感觉很是无聊。认识你之后,就轮到我做祥林嫂了。原来太喜欢一个人,真的会禁不住无数次回忆起初相识的点滴,反复回味舍不得吞下舍不得忘掉,那一天,上天是如何将你赐给我的。”

可以为感情做很蠢的事,但没有感情原谅我一分都不花。

刹那花火,不足以谈什么天长地久。拥有一瞬是一瞬,爱情都是片刻的感动。谁值得谁处心积虑,不,我只要唾手可得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