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一本为青年读者学习公共说理而写的启蒙读物,它是由一篇“论文”(前言)和18篇各自独立的“随笔”组成的。就说理而言,“随笔”与“论文”是有区别的,我在第十讲的最后一小节中已经谈到,此不赘述。说理最常运用的文字写作形式是“随笔”(essay)而不是“论文”,而说理本身则是一种具有公共话语特征的思维和表达形式(第一讲)。在美国,从小学高年级到大学低年级,说理教育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学习写作随笔,更确切地说,学写一种以实用为目标的“格式化的随笔”(第九讲)。每个高中生报考大学时必写的自述(selfstatement)就是一种个人随笔(personal essay)。

我在美国大学里教说理写作已经20多年了,在我任教的大学里,一年级学生在两个学期里各有一门必修的写作课,第一学期修一门一般的写作课,学习基本的写作技能,如描写、叙述、比较与对比、原因与结果、即辩论等等。这些写作技能都包含着某些对说理的基本要求,如清晰、逻辑、条理分明、言词准确、有读者意识等等。第二个学期,学生必修另一门专门写作,叫“论证与说服”(argument and persuasion),这是一门集中学习公共说理多个组成部分与相互关联的教程。我在本书的前面部分介绍的便是这些主要部分(第二至八讲)。这些都只是组成部分,它们需要有机地构成一个说理文字的整体,以一种常规的章法结构表达出来,这种具有章法结构特征的文字形式有一个名称,叫essay,我们可以称之为格式化随笔(第九讲)和随笔(第十讲)。每个大学生在进校时,对这种特定的说理写作形式都已经有了差不多8年(从小学四年级算起)的学习经验。

在学习“论证与说服”的时候,学生们会接触到有关如何识别歪理和自己如何避免说歪理的内容,不仅涉及可能的逻辑谬误(第七讲),而且知道如何识别有悖于公共说理伦理的商业和政治宣传。识别和抵御宣传是学生们从初中时就已经接触到的公共说理内容。宣传是一种对公共说理有多种危害的话语(第十七讲),往往是一种巧言和欺骗(第十二讲),是一种利用普通人都有的心理和认知弱点的诡辩和诈术(第十三讲)。

说理与民主生活的关系对于美国学生们来说似乎是不言自明的,自然而然就应该如此。这是因为,用教育理论家古德拉德(John I. Goodlad)的话来说,他们是“在自己并不知晓的情况下,降生到美国民主共和制度中来的”。这对这些学生学习公共说理是有利的,也是不利的。有利的是,用不着向他们强调民主环境对公共说理多么必要(第十五、十六讲),因为那个环境已经在那里了;不利的是,由于现成的民主环境已经在那里,用不着他们自己去争取,他们对民主的认识有时会幼稚得令人吃惊。

例如,在他们看来,民主就是民主,至于那种只能由某一政党来领导的民主,是他们想都没有想到过的,所以,我教了这么多年的书,至今还没有碰到一个学生讨论过像“自由民主”与“某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孰优孰劣的论题。还比如,美国大学生对选举一向缺乏热忱,有一次大选时,有学生在课堂上表示对大选不感兴趣,说是没什么可选的,选来选去都一样。听了这话,坐在他身旁的一位学生马上说,只要是自由、公正的选举,没有什么可选的选举才是好选举。我问她为什么这样说,她答道,一场选举要是能就此决定国家的命运,那选举还不要弄得打内战?这位学生是从津巴布韦来的,她说,真希望自己的国家能有像美国这样的选举。因此,即使对于美国学生,学习说理与民主的关系也不是多余的(第十八讲)。

在学校生活和日常生活中,美国大学生从中学时代开始,就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公民教育,在大学里又接受到更多的人文教育,对说理是一种公民教养(第十一讲)和说理是一种能够维护民主生活秩序的伦理价值(第十四讲),都有许多经验性的体会。学生们在修写作课的同时,还正在修其他必修的人文教育课程,在人文教育课程上,说理也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和训练项目。人文教育课是以讨论班的形式来进行的,学习的内容包括,如何细读文本,如何就文本提出与事实、阐述和评价有关的三种不同问题,如何倾听别人,如何对别人的看法和理由提问,并言之有据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等等。人文教育课程上的作文与写作课上的要求是一样的,当然,由于不是写作课,写作格式化的要求会相应宽松一些。

大学里的公共说理写作课是实用性的课程,学生们学习的公共说理不是一种理论,更不是一种学问和学术,而是一种实践的能力和公民的素质与行为习惯。今天的公共说理与古代的一些修辞术和论辩术是有关联的,这些修辞术和论辩术几乎都强调,修辞不只是为了在法庭或公民大会的言辞争辩中获胜,而且是作为从政者和优秀公民的普通教育;注重的不只是论辩或演说的技巧规则,而且是一种更普遍的文化教养和德性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