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格雷尔达——花园边的巫女(第2/9页)

1868年,景观设计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108]在芝加哥城外设计了美国第一个统一规划的城郊社区,并制定了后来成为全国通用制度的一些基本法则。每栋房子都要离马路30英尺(约合9米)远,禁止任何形式的室外分界线,包括墙、树篱、篱笆。这一规定半是为了嘲讽英国文化中的“高围墙”(指高而没有任何通风口的墙),奥姆斯特德认为这种墙会让一排房子看起来像“一串单人疯人院”。美国的前院应该是民主且人人平等的。19世纪70年代弗兰克·J.斯科特[109]继承了奥姆斯特德的衣钵,并发表了《小面积郊区住宅庭院的装点艺术》一文,他宣称:“一片光滑平整、贴地修剪出来的草地是到目前为止郊区住宅庭院中最必不可少的元素。”它将成为社区景致的一部分,并且“大家一起打开并连接前花园所得到的美是一种卓越的品质,每一个参与者都会受益,不会厚此薄彼”。斯科特还努力想把一种独特的“自然”观变成社区文化的一部分。他声称,“用树篱将自然之美与他人相隔绝”是不符合基督教精神的,“而创造或守护自然之美是我们莫大的荣幸”。草坪就是每个普通的美国人分到的一小片旷野。它绿意盎然,所以它依旧还算是“自然”。它被修剪过、喷过除草剂,所以它也是文化,是我们“创造或守护”的。这种集体草地成了“意见统一”的一种表现形式,象征着美国人对土地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态度:土地是宽广的、没有围栏的、共有的资源,摆脱了欧洲人那种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但同时它也是一个竞技场,人的开拓精神要在这里实现抱负,得到发扬。

问题在于,草坪一旦成形便会产生一套自己的标准。给主人们造成直接压力的,不仅仅是美国和紧盯着你的邻居。草地本身也会带来压力,它独特而完美的造型在要求着你,它静默的坚持仿佛在告诉你,假如没能帮它保持这天鹅绒般的质感,就是一种背叛。社会学家保罗·罗宾斯为身负国家传统、邻里挑剔、商业压力和保持草地本身水准几大压力的郊区居民们造了一个术语。他叫他们“草地奴隶”。

但让我们转换一下时空,把空间推到芝加哥以东800英里的小镇——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时间则从奥姆斯特德第一次在美国草坪撒种回溯20年。这里有一位作家正在苦苦思考一种不同的对待杂草的态度——150年后他将启发一位纽约的历史学家去为“有害”的、玷污了他草地的植物们辩护。1845年,亨利·梭罗已经开始在瓦尔登湖边建造自己一居室的小棚屋。他住在这儿,自己种粮食吃,以基本上算是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了两年多,他捕捉思绪、积累经历,后来这些思考汇集成了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瓦尔登湖,或林中生活》(此书最终于1854年出版),是对他这两年试验性生活的记录。但这本书真正讲述的是做一个最充分意义上的公民意味着什么,如何简朴而从容地生活在一个地方,如何与各个物种的邻居伙伴和平共处。他想要近距离地体会他口中的生活的“精髓”。

而《瓦尔登湖》的精髓之一就是一篇短小且出名的文章,它叫作《种豆》。这是作者1845年暮春时节的经历,那时他对着自己的豆子沉思良多。他估计他们那里种的所有豆子连起来长度要超过7英里(约合11公里),而他已经锄豆子锄到着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着魔的原因,但他似乎已经变成——将保罗·罗宾斯的说法稍做改动——一个“豆子的奴隶”。用他的话说,这与自尊有关,但也与对豆子的尊重有关。他爱他那一行行的豆子,而豆子们种下时的顺序和状况也需要继续维持。于是在他不遗余力的锄头下,黑莓、贯叶连翘和委陵菜都被剿灭,但他却依旧困惑,无法为这种“赫拉克勒斯的劳役”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他种了远超需求量的豆子,而且也不喜欢吃豆子。他的快乐存在于那种劳动的仪式中,即便他开始意识到他只是把一种杂草换成了另一种:

大清早,我赤脚工作,像一个造型艺术家,在露湿的沙土堆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地,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有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在树荫下休息……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生长,使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的夏日幽思——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爱打探的邻居“悠闲地坐在马车上”,经过这赤足的劳作者身边,窃窃私语,议论着他播种太迟、他的地里如何凌乱。梭罗则更喜欢看鸟儿在他头顶盘旋的景象——夜鹰和鹞鹰“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味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