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叶泽兰——随处可见的平凡杂草(第4/7页)

即便是“野生”这个特点本身,倘若出现在不正确的时间、不正确的场合,也会被认为是有失体面的出身。臭嚏根草(这个名字会给人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遍布整个欧洲的白垩土质森林,它们那一簇簇柠檬绿色的花朵轻轻地垂着,每朵花的边缘都有一道细细的红色镶边。每年2月它们就早早地开了花,在灰暗的冬天里自顾自地闪光,像暗夜里的星辰。它们如今理所应当地成了园艺界的宠儿,可有谁知道,1975年,当杰出的植物栽培者贝丝·查托[7]女士在英国皇家园艺学会的展览上第一次展出它时,她差点被取消参展资格——因为她带来的臭嚏根草来自野外,所以它被划分为杂草。

不过,英国皇家园艺学会的傲慢比起休斯敦极端严苛的法令,就小巫见大巫了。太空城休斯敦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任何房地产所辖土地内,倘若覆盖或部分覆盖有杂草、灌木丛、垃圾和其他任何会令人不悦、有损市容、有碍卫生之物”乃是违法行为。在这一大段枯燥的法令中,杂草被定义为“任何高度超过9英寸(约合23厘米)的非人工种植的植物”——若按这个标准,美国三分之二的本土植物到了休斯敦都会变成违法植物。美国农业部在制定植物黑名单时,也是费了不少功夫才找到较为适用的统一标准,但农业部也承认“我们国家的植物中有一半以上都是不受部分人欢迎的品种”。

如果按照这种标准,我们每个人都能列出一个自己的杂草名单。我的名单会包括油菜和桂樱。只要被自己不喜欢的植物侵扰,就有权利成为正义的一方,对它们横加评判和指责——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恐怕没有哪种植物能逃脱变成杂草的命运。我曾与已故的著名玫瑰种植家汉弗莱·布鲁克一起拍摄过一部短片,他在萨福克郡有一片瑰丽无比的花园,里面种植着约900种不同的原生种玫瑰和古典玫瑰。他从来不修剪这些心爱的花丛,也很少为它们除草。一位法国记者这样评价他的花园:“与其说是玫瑰花园,倒不如说是玫瑰丛林。”可他的花儿都生得那样好,他园子里的“莫梅森的纪念品”[8]——源自约瑟芬皇后玫瑰园的品种——茂盛浓密,即便是深冬的寒气也无法阻挡它们绽放出飘着檀香香气的、层层叠叠的乳白色花朵,而每到这时,汉弗莱总会采下一束送给伊丽莎白王太后,以装点她的圣诞节早餐桌。短片的拍摄结束后,我们把当时已经70岁的汉弗莱带到了一家当地的酒吧,他在酒吧里喝到微醺,然后因为举止不端被人丢了出来。从酒吧回去的路上,我们经过了一座郊区花园,花园主人挑了一些荧光红和荧光橙色的现代玫瑰种在其中。汉弗莱看见此景,晃晃悠悠地停了下来,盯着那片玫瑰,那眼神仿佛是看见一个卖废品的人把一块合成木板粘在了一张奇彭代尔式的木桌上,然后他冲着那个倒霉的种花人大喊:“你们这些不懂花的蠢货!”

杂草不仅指那些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还包括那些误入错误文化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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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杂草的定义都是从人类的角度出发的。它们是妨碍了人类的植物。它们抢夺农作物的营养,破坏园艺设计师精心的布置,不按我们的行为准则生存,还给游手好闲之人提供了讨厌又坚实的藏身之处。但它们是否可能有一个植物学的,或者至少是生态学上的定义?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杂草们可能具有生物学上的亲缘关系,事实上被叫作杂草的植物遍布每一个植物类群,从简单的藻类到雨林的大树。但它们至少有一个行为特征上的共同点:哪里有人类,它们就在哪里欣欣向荣。它们并不是寄生虫,因为即便没有了人类它们一样可以生存,但我们就像它们的绝佳拍档,只要有我们在侧,它们就能发挥出最好水平。我们砍伐森林,我们刨地挖土,我们耕种,我们丢弃富含营养成分的垃圾——无论我们对脚下的土地做什么,它们总会跑来添情增趣。它们从耕地里冒头,它们在战场边发芽,它们点缀在停车场里,它们不识趣地挤进绿草带。它们利用着我们的运输系统、我们对烹饪美食的热情、我们对包装分类的痴迷。最重要的是,它们利用了我们搅乱世界、打破所有常规的时机。假如我告诉你,如今世界上杂草生长最繁盛的地方正是那些除草最卖力的地方,你可能会觉得这是句废话;但这句废话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除草是不是令杂草越除越多?

作为人类的老朋友和追随者,杂草与人类比邻而居的画面十分中性,并无太多恶意侵扰的色彩。不仅如此,它们实际上发挥着许多积极的作用。我们与许多杂草都保持着共生的关系,这意味着人类从中获得的益处一点也不比植物少。杂草寻常易得,熟悉好认,无论家里有什么需求,它们永远是手边最便利的选择。杂草是最早的蔬菜,是最古老的药材,是最先使用的染料。在如何让杂草物尽其用这一点上,人类的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木贼是一种长在排水不畅的土地上的顽强杂草,它的叶子上生有许多小小的硅粒,因此这种植物十分粗粝,并曾经被用来打磨镴制器皿和箭杆。灯芯草本是喜欢紧实性好的土壤的入侵者,可人类却把它的草芯泡在油脂里制成了烛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