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三封信:2006年11月19日

第三封信:2006年11月19日

亲爱的妮可:

读完你的回信后,我就让妈妈帮我从科林斯伍德公共图书馆借来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我迫切地想要读一本带有幸福结局的小说,所以就一口气把它给读完了,为此我整整熬了一个通宵。我不知道蒂芬妮在电话里是否给你读过有关我的黑人朋友丹尼的日记,不过如果看过这本书他肯定会发疯的,因为“黑鬼”这个词竟然在吐温的书中出现了215次。我之所以知道的这么精确,是因为我做了记录。在读过前几章之后,我就注意到了这个词,于是我就从头开始读,同时开始记流水账。吐温每用一次“黑鬼”这个词,我就在一张纸上做一个记号,读完整本书后,纸上共留下了215个记号!丹尼说只有黑人才能使用“黑鬼”这个词,而且这已经被大众广泛认可,没想到学校竟然同意你给学生推荐这样的小说,对此我很是惊讶。

不过,我的确很喜欢这本书。汤姆•索亚应该告诉吉姆他是个自由人。不过这也并无大碍,因为吉姆在小说的结尾终于获得了自由,我真为吉姆高兴。另外,哈克和吉姆携手共度难关的情景让我想到了自己和丹尼,我们俩在那个鬼地方时也曾像他们一样彼此关照。小说真正打动我的地方是哈克内心的挣扎。他觉得上帝并不想让他帮助吉姆逃跑,因为吉姆是个奴隶,可他最后还是毅然决然地站到了吉姆一边。我知道当时人们的价值观与现在不同,当时的教会和政府都认为奴隶制是合法的,可是哈克说他决定了要帮助吉姆获得自由,如果这意味着他要下地狱,那他就下地狱好了。勇敢的哈克,太让我感动了!

读你的回信时我哭了好久。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丈夫。虽然你对我不忠,虽然你离开了我,虽然你又嫁给了别人,但我不生你的气。你应该幸福地生活。如果你现在已经结婚了,那再回到我身边就是犯罪了,因为那意味着我们俩在通奸,虽然我依然还把你看成我的妻子。这些想法让我感到头晕目眩,好像自己一直在原地转圈,所以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这些想法让我想去撞头,想找个坚硬的东西把额头上的伤疤给撞开。每当我激动或者困惑的时候,那个伤疤就会变得特别痒。用你信中的比喻来说吧……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都在黑暗的高速公路上驾车前行,数不尽的标牌和线条飞驰而过。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路边的休息区——家人、老鹰队、跳舞、锻炼。我一直都在朝着你所在的方向疾驶,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与你重逢。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正在试图追求一个已婚的女人,我知道这是一种罪过。可是我觉得你肯定不知道我为了这个幸福的结局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我把身体练得非常健壮,我现在在练习做个好人,而不是凡事斤斤计较的人。我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帕特,那个任由你孤单度日的男人。我已经有所长进,变成了一个愿意带你去跳舞的男人。如果你喜欢,我也愿意为了你放弃所有的体育活动——无论是当教练还是看老鹰队的比赛。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再对你这么痴情了,可是你推荐我读吐温的小说又让我觉得你给了我一个暗示。哈克觉得他不应该帮助吉姆逃跑,可是他没有违背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他放走了吉姆,从而让整个故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或许你是在委婉曲折地告诉我要听从内心深处的呼唤?否则的话你为什么要特别向我推荐《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呢?

再说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不总是那么糟糕。结局可能令人沮丧,但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吗?还记得我们的大学时光吗?还记得我们在午夜开车去马萨诸塞州的情形吗?那是一个星期五,我们正在看公共电视台上的旅游节目,因为我们当时都觉得有一天肯定会去旅游。我们所有的朋友都参加聚会去了,只有我们俩留了下来,我们在我们家的长沙发上过了一夜,我们吃了比萨,还喝了葡萄酒。电视上播放的是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外海的玛莎葡萄园观赏鲸鱼的节目,你问我玛莎葡萄园里会不会酿酒。我说新英格兰的植物生长季节太短了,所以那里不太适合种植葡萄,可你坚持说那里肯定有个葡萄园,否则那个岛的名字不会是玛莎葡萄园。我们装作为此争得面红耳赤,我们嬉笑着,拿着枕头追打对方。随后,我们就跳上了我的福特金牛座汽车,一路往北驶去。

我确信你不会认为我真要开车去马萨诸塞州,因为我既没换衣服,也没带洗漱用品,可我们很快就穿过了著名的塔潘泽大桥,你微笑着,而我握着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