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纵情欢唱

纵情欢唱

为了能够在开球前完成锻炼计划,早晨4点半我就起床了。当我终于从地下室走出来时,房间里已经弥漫着点心、比萨饼和烤翅的味道。“闻起来好香啊!”我对妈妈说。随后我就套上塑料袋出门了,今天依然是慢跑10英里。

看到蒂芬妮出现在视线里我大吃了一惊,昨天她并没有尾随我啊!再说了,今天我出门这么早,这跟以往的时间也相差太远啊。

我开始朝骑士公园跑去,回头看时,我发现她已经跟上来了。“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提早出门的?”我问道,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低着头,静静地跟着我。

我们就这样跑完了10英里,回到我父母房前时,蒂芬妮并没有停下脚步,而且根本没有跟我道别的意思。好像我们从来没在一起分享过麦片粥似的,看起来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看到弟弟的银色宝马停在房前,于是偷偷地从后门溜了进去。我跑步上楼,然后直接冲进了浴室。冲过澡后,我穿上了汉克•巴斯克特队服——妈妈已经把队服洗干净了,号码上面的粉底也都不见了——然后循着开赛前的表演声走进了客厅,我已经准备好给老鹰队加油喝彩了。

我惊讶地发现我最好的朋友龙尼正坐在我弟弟身边。他们俩穿的都是绿色的18号队服,后背上的名字都是斯托沃斯,龙尼的那件是印号的球迷服,售价比较便宜,但詹克那件是真正的队服。爸爸坐在他自己的椅子上,穿了一件印有麦克那布名字的5号球迷服。

听到我说“老鹰加油”后,弟弟站起身来,把脸转向我,然后把双手举到空中,大声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接着龙尼和我爸爸也都站了起来,把脸朝向我,把双手举到空中,然后大喊:“啊啊啊啊啊啊……”于是我也把双手举到空中喊道:“啊啊啊啊啊啊……”我们四个人开始一起说唱:“E——A——G——L——E——S!老鹰队!”我们飞快地用胳膊和身体摆出了队名中的各个字母,比如,伸出两只胳膊和一条腿组成字母“E”,双手指尖相抵然后高高举过头顶组成字母“A”。

摆完字母后,我弟弟开始绕着沙发转圈,他把一只胳膊放到我的肩膀上,唱起了老鹰队的队歌。我还能记得歌词,所以就跟他一起唱了起来。“飞翔吧老鹰飞翔!鹰击长空,飞向辉煌!”能跟弟弟一起唱歌我很开心,所以我也不太介意他用胳膊揽着我了。我们绕着沙发边走边唱:“加油吧老鹰加油!来个达阵1、2、3!”我看了看爸爸,这次他没有把目光移开,而是比我们更加热情地唱起了老鹰队的队歌。龙尼也把一只胳膊搭在了我肩膀上,于是我就被弟弟和我最好的朋友夹在了中间。“把他们打败,把他们战胜,看我们的老鹰搏击长空!”我看到妈妈走进了客厅,然后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每次要笑或要哭的时候她都会捂住嘴。看她的眼神儿我就知道她很开心,所以她肯定是在掩面而笑了。

“飞翔吧老鹰飞翔!鹰击长空,飞向辉煌!”龙尼和詹克都把手从我的脖子那儿挪开了,他们俩又开始用身体拼字母了。“E——A——G——L——E——S!老鹰队!”我们的脸都已经变红了,爸爸正在大口喘气,但所有人都非常开心,我第一次真正找到了家的感觉。

妈妈把食物放在了电视机前的小桌子上,接着比赛就开始了。妈妈开始给大家拿百威啤酒,我对妈妈说:“我应该还不能喝酒。”可是爸爸说:“在看老鹰队的比赛时你可以喝啤酒。”妈妈耸了耸肩,微笑着递给我一瓶冰镇啤酒。我问弟弟和龙尼他们为什么不穿巴斯克特的队服,他现在可是老鹰队的当红之星。他们告诉我说,当特•斯达沃斯已经被老鹰队收于麾下,所以现在唱主角的是当特•斯达沃斯,而不再是巴斯克特了。由于我还穿着绣有巴斯克特名字的队服,所以我坚持说巴斯克特才是最火的队员。爸爸不屑地哼了一声,我那趾高气扬的弟弟也不服气地对我说:“那我们就等着瞧吧。”这太滑稽了,我身上的这件队服可是他送的,而且两周前他还斩钉截铁地对我说巴斯克特是炙手可热的棒球新秀。

妈妈在观看比赛的时候显得紧张兮兮的,她总是这样。如果老鹰队输了比赛,爸爸的心情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会很不爽,而且肯定会经常对妈妈大吼大叫,对此她可是心知肚明。龙尼和詹克彼此交换着不同球员的信息,他们还时不时看看自己的手机屏幕,以便了解其他比赛以及球员的最新信息。他们俩都在玩一款叫做《梦幻橄榄球》的电脑游戏,如果他们选择的球员能够达阵得分或者向前推进码数,他们在游戏里就会获得相应的奖励分数。我不时偷偷地看几眼爸爸,我得确定他能够看到我在为老鹰队加油。我知道,只要我竭尽所能为老鹰队摇旗呐喊,他才会愿意跟我待在同一个房间里。我得承认跟爸爸坐在同一个房间里,感觉还是很好的,虽然他依然不喜欢我,虽然我还没有彻底原谅他。他在阁楼里对我拳打脚踢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